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5版)
注: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下同
2.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于6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和1个大额存单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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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附表2和附表3。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锂离子电池及系统生产基地项目、2GWh锂电池高效储能生产项目系新增产能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如下: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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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如下: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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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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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公司使用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415.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30%,补充流动资金后未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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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并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公司决定对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派能科技10GWh锂电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6年4月调整至2026年12月,募投项目之一“派能科技总部及产业化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6年1月调整至2028年1月。将“派能科技10GWh锂电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将对应调整的募集资金6亿元投入新项目“派能科技2GWh储能电池及集成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为10亿元,其中募集资金计划投入6亿元,自有资金计划投入4亿元。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并将调整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派能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派能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2025年度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711,2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67,827,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53,858,666.8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13,968,533.18元。本次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60,18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9.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86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965,765.4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77,034,099.52元。本次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表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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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3年3月募投项目已结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有部分待支付工程设备尾款。
[注2]2023年6月募投项目已结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有部分待支付工程设备尾款。
附表2: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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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派能科技10GWh锂电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系因市场需求变动,效益未完全释放。
[注2]截至2025年12月31日,派能科技总部及产业化基地项目尚处于建设中。
[注3]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补充流动资金利息净收入。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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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72,254,982.2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5,359,249股,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5,998,520股后的公司股本239,360,729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9,680,730.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29,680,730.4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03%。公司本年度未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注销。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5,998,52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指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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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能科技”或“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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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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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边珊姗,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晶瑞电材、永茂泰、新光药业、屹通新材、派能科技、和顺科技、利通电子、盈峰环境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石桥,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派能科技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吴建枫,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华达新材、派能科技、新威凌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综合考虑了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审计风险及市场公允价格等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含税),较上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进行了全面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在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天健能够按照审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及时,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同时,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2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碧波路699号上海博雅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2日
至2026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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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股东会还需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披露。
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晢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中派云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储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对议案8回避表决;派锂(宁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对议案10.01回避表决;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共青城新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对议案10.02-议案10.05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发送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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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供公司留存,其中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上需经提供人签名确认。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以信函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来信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收到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材料原件,以作出席资格复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6年4月16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苗桥路300号,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苗桥路300号,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201315
电话:021-31590029
电子邮箱:ir@pylontech.com.cn
联系人:沈女士
(二)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携带登记材料原件到达会议现场并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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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派能科技”)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
● 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其中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80亿元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并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以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提升资金运作效率,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的前提下,结合当前资金的使用状况及流动性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其中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80亿元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711,2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67,827,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53,858,666.8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13,968,533.1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4日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4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37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人民币41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29.71%;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锂离子电池及系统生产基地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3,893.19万元(实际金额以募集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2GWh锂电池高效储能生产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7,535.37万元(实际金额以募集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1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29.7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1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29.7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表格中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经审计数据,下同。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60,18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9.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86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965,765.4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77,034,099.5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18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1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0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公司募投项目“派能科技10GWh锂电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4月延期至2026年4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并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派能科技10GWh锂电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将对应调整的募集资金6亿元投入新项目“派能科技2GWh储能电池及集成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为10亿元,其中募集资金计划投入6亿元,自有资金计划投入4亿元。鉴于前述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已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业务需求及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开立了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及2026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并将调整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截至2023年6月30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与“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之间存在的差额,系补充流动资金利息净收入和发行费用。
综上,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在部分待支付项目尾款,且部分超募资金及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资金使用计划,未对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四)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
(1)募集资金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2)自有资金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2、投资产品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其中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80亿元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4、收益分配方式
(1)募集资金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及子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自有资金
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所得收益归公司及子公司所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其中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80亿元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把控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3、公司财务管理部安排专人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并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投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升资金运作效率,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派能科技及其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超额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用途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6,782.7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5,385.8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1,396.85万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6.85万元。公司拟使用剩余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79.20万元(截至2026年2月28日账户余额,含账户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下同)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9.99%。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超募资金使用完毕。
● 公司承诺
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简述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79.2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9.99%。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711,2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67,827,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53,858,666.8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13,968,533.1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4日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4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37号)。
为规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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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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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8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