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83 公司简称:丸美生物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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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分类代码:C26)。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1,202亿元,同比增长3.7%,其中化妆品类总额4,653亿元,同比增长5.1%(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
(一)公司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以皮肤科学和生物科学研究为基础,从事各类化妆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旗下主要品牌有“丸美”“恋火”,覆盖护肤和彩妆,以差异化的品牌定位,满足不同消费需求。
“丸美”,20多年护肤品牌,聚焦眼部,深耕淡纹抗皱,定位中高端,目前已成为国产中高端定位并具规模的头部品牌;
“恋火”,新锐彩妆品牌,擅长底妆,崇尚高质和极简。
(二)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主要包括原材料采购及包装材料采购,目前已建立了完整的供应链体系和相应制度,对新原料引入、供应商遴选、招标流程等各方面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以保证材料质量和供应链运转。
原材料主要通过国内代理商向国际知名原料生产商采购进口原材料、向国内优质原料商采购国产原料,同时公司也通过自有原料工厂拜斯特进行自研原料的生产及自用。
包装材料基本通过国内供应商定制化采购。在生产阶段,公司坚持严格的审核体系,在供应商小批量试制测试通过后再批量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自主生产为主、委托加工生产为辅的生产模式。自主生产模式下,公司依靠自有的厂房、生产设备和技术工人自行组织生产,按照生产流程完成整个产品的制造和包装,经检验合格后对外销售。
3、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线上直营为主、线下经销为主的销售模式,建立了覆盖线上货架电商(天猫、京东、唯品会等)、内容电商(抖音、快手、小红书等)及线下日化专营店、百货商场专柜、美容院等多种渠道的销售网络。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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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 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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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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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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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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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表述。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7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 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合理,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6年3月30日,公司第五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孙怀庆、孙云起回避表决,7位非关联董事全部投票同意,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经审议一致认为: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正常经营需要开展,定价遵循公允的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相关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或被控制。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对该议案无异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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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庆庄胜是公司在重庆区域的线下实体渠道经销商,2025年度线下零售表现不佳,为应对市场压力,重庆庄胜优化运营团队、调整销售策略以求维稳市场,未实现全年销售达成。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参照公司近年来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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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随着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和产品需求增长,部分非核心生产工序委外需求增加,广东璞美的供应与品质能够符合公司需求。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孙怀庆、王晓蒲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孙怀庆,男,中国澳门籍,住所广州,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CEO
王晓蒲,女,中国澳门籍,住所广州,现任公司总裁助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孙怀庆先生和王晓蒲女士系夫妻关系,孙怀庆为公司控股股东,孙怀庆与王晓蒲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向孙怀庆、王晓蒲承租其自有物业,双方均按租赁协议约定履行,未发生关联方违约情形。上述关联自然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重庆庄胜贸易有限公司(本文简称“重庆庄胜”)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3709391774W
成立日期:2001年06月12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7号22-6#
法定代表人:孙怀彬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预包装食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设计、制作、发布招牌、字牌、灯箱广告;销售化妆品、服装、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办公用品、计算机及软硬件、家用电器。
主要股东:孙怀彬持股99.5%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重庆庄胜未经审计总资产1,201.65万元,净资产207.95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2,850.29万元,净利润58.39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法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怀庆之胞弟孙怀彬实际控制的企业。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重庆庆胜是公司在重庆地区的线下实体渠道长期合作的经销商,截至目前依法存续经营,资信情况良好,前期与公司的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执行,未发生违约情形,具备履约能力。
(三)广东璞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文简称“广东璞美”)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381MAE795PE5W
成立日期:2024年12月13日
注册地址:罗定市双东街道陈皮村板皮莲藕塘
法定代表人:林娜
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生产;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专用仪器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化工专用设备制造;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杂品销售;日用杂品制造;日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家居用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化妆品生产;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林娜99%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广东璞美未经审计总资产373.06万元,净资产250.94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1,112.42万元,净利润250.9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法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怀庆之胞弟孙怀彬任职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广东璞美为公司代加工供应商,为公司提供部分非核心工序生产环节的代加工业务。孙怀彬于2026年3月开始担任广东璞美经理,公司将孙怀彬任职广东璞美高级管理人员前12个月(2025年3月-2026年3月)内视同为关联方。
公司基于优化资源配置考虑,将劳动密集型的非核心工序委托给具备稳定交付能力的关联方广东璞美代加工,既能通过产业链协同降低磨合成本,更好的响应公司生产需求,又能在旺季保障供应链的稳定性,且相较公司自产亦具有一定的经济性,具备商业合理性。公司严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允定价,结算条件参照行业惯例执行。
截至目前,广东璞美依法存续经营,资信情况良好,未发生违约情形,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进行的销售产品、采购服务、租赁房屋关联交易的定价和履约条款按照自愿、公平、公允的商业原则确定。公司向重庆庆胜销售产品价格按公司经销商管理制度统一定价确定;向广东璞美采购加工服务价格参考市场同类服务公允价格为基础并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关联房屋租赁的租赁价格参考周边市场同类房屋公允价格为基础并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情况与关联人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公司上述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销售产品、采购服务、租赁房屋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发生,目的在于借助关联方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业务经营服务,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原则开展,确保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9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9年7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1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丸美生物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1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54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4,21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213.8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000.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7月22日出具了广会验字[2019]G16044670870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现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5,737.7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3,262.45万元(不含现金管理专户金额、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6)。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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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信息网络平台项目”已结项。
(三)本次相关募投项目变更及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7月,详见公司2021年8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7月,详见公司2023年8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二、本次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延期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6年7月,由公司具体实施,本项目拟通过建设DMP大数据管理平台、BW数据仓库、BI商业智能分析系统、SCRM会员管理系统、AI智能分析系统等现代化信息模块,挖掘消费者更深层次的潜在需求,深化消费者体验、互动等粘性建设,完善会员、社交平台等的管理与运用,并通过大数据分析指导产品开发、广告投放,进一步提高品牌竞争力。该项目拟投入8,865.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029.02万元。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经审慎研究,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发生变更情况下,对“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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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调整后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上所做出的估计,如实际建设时间有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并予以公告。公司将继续做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投资效用。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技术方案持续优化,确保项目先进性与稳定性。
本项目涉及多项数字系统的深度定制开发,技术架构较为复杂。在项目实施期间,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技术领域迅速发展。为更好地融合前沿技术成果,提高数字系统的运用效能与长期竞争力,公司审慎考虑,对部分功能模块进行了前瞻性升级与迭代,以保障项目技术水平的持续先进性,由此相应增加了开发与测试的总体工作量。同时,为确保项目建成后能与公司现有的ERP、SCM等核心业务系统实现高效、安全的无缝集成,并满足未来高并发业务场景下的性能要求,公司在对数据中台架构、AI算法模型等核心模块进行充分开发测试后,决定对整体技术方案进行更为深入的优化与压力测试。这一过程的审慎推进,虽需增加实施周期,但将从根本上提升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与未来的可扩展性,符合公司数字化转型的长期效能。
2、匹配业务发展节奏,保障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结合当前数字化建设基础及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对项目的实施节奏进行了综合评估,适度调整投资节奏与建设进度,有助于项目成果更精准地契合业务的实际发展需求,避免因技术迭代过快、业务需求变化而出现“建成即落后”的技术风险,确保募集资金投入能够取得预期实效。特别是在技术快速变革的背景下,公司在相关技术底层架构与技术路线选择上保持审慎的态度和稳健的推进节奏,能够尽可能地降低因技术路径依赖或过早锁定方案而可能产生的沉没成本。从根本上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和长期投资回报。
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完成时间的调整,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已为项目推进完成了必要的前期规划与资源筹备,具备根据优化后的技术方案与业务需求,灵活、分阶段推进后续建设工作的条件。公司后续将积极调配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持续本着积极、审慎的态度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与实施。
(四)对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
公司根据当前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及自身经营状况,对“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经论证,本次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项目继续实施仍然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人工智能、大模型等前沿科技的快速变革与广泛应用,数字化建设已从企业发展的“选修课”转变为关乎企业生存与竞争力的“必答题”,是公司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巩固行业竞争优势的重要战略举措。当前美妆市场正经历着深刻变革,市场复杂多变、竞争日趋激烈、消费者需求更趋多样化和个性化,催生着美护行业更高品质、更高功效、更高附加值的产品和服务,对品牌在用户洞察深度、响应敏捷度及全域链接能力形成系统性考验。数字化转型已成为美妆企业突破发展瓶颈、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本项目的建设,旨在以数字化手段打通研发、供应链、营销等环节的数据壁垒,推动公司从单点效率提升向全链路系统化统筹跨越,构建起供应链与销售端敏捷协同、数据驱动科学决策的运营体系。这不仅是对行业趋势的主动响应,更是公司立足24年行业积淀,破解规模化发展、构建长期竞争优势的核心抓手。
数字化并非孤立的系统建设,而是贯穿于产品开发、柔性生产、品牌塑造及用户运营全过程的战略中枢。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能够将长期积累的业务经验转化为可沉淀、可调用、可迭代的数据资产,为精准洞察市场变迁、快速响应消费需求提供底层支撑。因此,数字营运中心建设具备突出的战略前瞻性与现实紧迫性,是公司从“规模增长”向“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迈进的重要保障。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项目符合国家政策与行业趋势
近年来,国家持续推动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为传统产业的数字化转型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已正式发布,纲要将提升数智化发展水平单独成篇,聚焦算力、算法、数据高效供给和数智技术赋能经济社会发展,为未来5年数字中国建设划定清晰路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则强调了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引导行业监管向数字化、智慧化、精细化方向迈进。
公司数字化营运中心项目通过构建一套既满足企业内部高效协同需求、又符合监管导向的数据管理与运营体系,精准契合国家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宏观政策导向,同时积极响应了化妆品行业监管升级的现实要求。项目的实施具备坚实的政策支撑与良好的外部环境。
(2)前沿技术日益成熟,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技术基础
当前,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已进入大规模商业化应用阶段,技术生态日趋完善。特别是在AI算法模型、数据中台架构、数据治理等领域,形成了系列成熟的解决方案与成功实践。这为本项目构建智能、敏捷、可扩展的数字化系统提供了充分的技术支撑,确保了项目技术方案的先进性与落地可行性。
(3)公司重视数字化投入,具备扎实的数字化基础与实施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数字化建设,在过去几年的经营中持续推进业务流程的线上化与数据化,初步完成了数字化2.0的建设,在业务流程线上化、数据资产沉淀等方面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公司已培养出一支兼具业务洞察与技术能力的数字化团队,在数据模型开发、数据治理及运维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公司管理层的持续重视与资源投入,以及现有的团队与经验储备,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内部支撑与执行保障。
3、项目预计收益
“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收益,但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高公司整体经营管理及运营效率,为公司稳健有序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大幅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
4、重新论证的结论
经重新论证,公司认为“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目”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行业数字化升级趋势,项目投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基于项目实际与公司情况作出的审慎考量,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对“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建设规模。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生物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及摘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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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战略委员会每年对年度 ESG 报告议案进行审议,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在业务策略制定及风险管理流程中融入重要ESG 风险因素,加强对ESG日常运营工作的监督与管控,并将ESG相关绩效纳入考核体系。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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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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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中社会贡献、平等对待中小企业、乡村振兴等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均按《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了解释说明。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4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81,420,241.2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250,000.0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00,500,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1.1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7.10亿元,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251.01%,上述指标均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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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结合了当前盈利状况与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要求,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有效。该方案统筹考虑了股东当期回报与公司长远发展的平衡,有助于推动公司稳健经营与可持续成长,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在制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8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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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理财产品受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适度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投资理财产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7亿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在不影响公司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向大型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型银行理财产品或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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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额度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为提高管理效率,在董事会或股东会没有做出新的批准额度之前,投资额度暂按本额度执行,执行时间自公司2026年年度董事会或股东会召开日止。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全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仍可能存在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延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一)受托方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大型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公司将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如果受托人为已上市金融机构的,可以免于上述尽职调查。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审慎选择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2、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财务部及时跟踪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经过充分的预估和测算,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以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型的理财产品为主,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理财收益计入“投资收益”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6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917号文《关于核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4,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54元,共募集资金842,1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2,138,021.5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90,001,978.42元,资金到账时间为2019年7月22日。上述资金已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会验字[2019]G16044670870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5,737.75万元。本年度使用5,892.08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4,988.04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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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19年7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6日、2021年9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均正常履行中。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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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件“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8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获得独立董事、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详见公司2024年8月2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公告内容遵循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2025年8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获得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详见公司2025年8月2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公告内容遵循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期末余额为7,500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指定专户中。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审核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下转9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