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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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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3版)

3.双方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协议。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公司向龙源罗平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满足风电等新能源基建项目建设等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被资助对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需严格按照龙源电力内部控制制度使用财务资助资金。本公司将及时对财务资助款项的使用进行跟踪管理,动态掌握资金用途,确保资金安全。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化,积极防范风险,并根据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资助对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少数股东提供了同比例资助,被资助对象未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解决被资助对象风电等新能源基建项目建设等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有利于加快被资助对象的项目建设进度,从而促进龙源电力的整体发展、提升整体运营效率。本公司对被资助对象有管理控制权,财务资助安排公允,出借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6年3月31日,除本次向龙源罗平提供财务资助外,本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余额为0元,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0.07%。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0元。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1次会议决议;

2.财务资助协议。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6-010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1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已于2026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6年3月31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宫宇飞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A股报告、A股报告摘要及H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H股-2025年度业绩公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2.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公司三位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同意三位独立董事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魏明德2025年度述职报告》《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高德步2025年度述职报告》《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峰2025年度述职报告》及《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和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决算报告,以及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2025年度中国会计准则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4,526,216,814.09元的30%确定2025年度拟分配利润总金额为1,358,470,126.65元,以总股本8,359,816,164股(其中A股股份5,041,934,164股,H股股份3,317,882,000股)为基数,2025年度拟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1.6250元(税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其中,公司已于2025年12月向全体股东派发2025年中期现金股息每10股1元(税前),中期股息金额合计835,981,616.40元;本次拟向全体股东派发2025年末期现金股息每10股0.6250元(税前),末期股息金额合计人民币522,488,510.25元。

若因公司增发股份、股份回购等原因使公司于实施股息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已发行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派发现金股息的金额将在人民币522,488,510.25元(税前)的分配总金额内作相应调整。实际分配的每股现金股息金额,将按照实施股息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具体执行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在取得上述授权同时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处理执行利润分配方案的一切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8.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基金提取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2025年度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的税前利润7,264,063,129.49元的千分之一提取人民币7,264,063.00元作为2025年度董事会基金,并按照《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使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示认可。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确认各项持续性关联交易均已取得公司批准,并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条款进行,其定价均按照公司相关定价政策进行,各项持续性关联交易均未超过公司有关公告或股东通函中所披露的年度上限金额。

非执行董事王雪莲和张彤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境内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25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1,694.22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能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及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并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表示认可。

非执行董事王雪莲和张彤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和《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14.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法治合规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法治合规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完成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完成情况。

执行董事王利强先生因兼任总经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2026年度公司向每位独立董事支付12万元人民币(税后,按月支付,个人所得税由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2.在公司无任职的非执行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在公司任职的执行董事、职工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执行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职工董事的薪酬由岗位薪酬、绩效薪酬、年功薪酬等构成。董事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依据,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并依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回避对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年度薪酬(含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等构成。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根据公司当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确定;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依据。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并依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执行董事王利强先生因兼任总经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预算安排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6年度预算安排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综合计划指标安排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综合计划指标安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金融机构办理综合授信并开展相关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与金融机构办理综合授信,并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开展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含1,500亿元)的相关业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内申请注册及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一次性或分期的形式通过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国家发改委、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等机构审批、注册、登记、发行或设立债务融资工具,新增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含50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类REITs)、永续类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并表基金、保债计划等在内的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公司以统一注册或分品种注册的形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债务融资工具,可采取分期方式发行,新增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含80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含中长期含权票据)、永续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收益票据、权益出资型票据等在内的债务融资工具。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处理公司发行上述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事宜;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经理层处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外申请注册及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或所属分子公司在境外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行债券发行等直接债务融资,包括美元债、欧元债、点心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债、银行融资、银团融资及其他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融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人民币等,金额不超过100亿元等值人民币(不含循环融资额度)。

董事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处理公司发行上述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事宜;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经理层处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所属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6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股东借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含1,000亿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国能龙源罗平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财务资助,控股子公司关联方股东将提供同比例资金支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2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向董事会作出一般性授权:

1.授权范围

(1)在一般性授权的有效期内行使公司的所有权力,以(单独或一并)发行、配发或处理不超过本议案获股东会通过当日公司已发行A股总数20%的A股和不超过已发行H股总数20%的H股(包括可转换股份的证券、可认购任何股份或可转换证券的期权、权证或类似权利);及作出或授出(在一般性授权有效期内或届满后)行使上述权力可能所需的要约、协议、购股权及交换或转换股份权;及

(2)对《公司章程》作出其认为适当的修订,以反映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配发或处理股份后的新股本结构。

2.授权期限

上述一般性授权的有效期为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至以下最早日期止期间:

(1)公司下届年度股东会结束时;

(2)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公司须举行下届年度股东会的期限届满时;或

(3)公司股东于股东会上撤销或修订本议案所载的授权当日。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

1.回购方案

(1)回购方式: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规定,于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场内进行回购。

(2)回购数量:不超过于本议案获股东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H股总数的10%。

(3)回购价格:回购将分批次实施,回购价格不高出各次实际回购日前5个交易日平均收市价的5%。实施回购时,根据市场和公司实际情况在该范围内确定具体回购价格。

(4)回购股份处置:公司完成回购后,将按照适用法律法规、公司股份上市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6)回购时间限制:公司在召开定期业绩董事会、公布定期业绩前30天内,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或者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不得回购公司股份。

2.授权方案

提请股东会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处理H股回购,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并实施具体回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回购时机、回购期限、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等;

(2)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3)开立境外股票账户、资金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

(4)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履行相关批准或备案程序(如涉及);

(5)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本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6)签署及办理其他一切与回购股份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7)同意董事会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上述事项。

3.授权有效期

上述一般性授权的有效期为本议案经股东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通过日期起至以下最早日期止期间:(1)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或(2)公司股东于股东会及/或类别股东会(如适用)上撤销或修订本议案所载授权当日。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7.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预测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6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预测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8.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国华(沧州)综合能源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收购国华(沧州)综合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交易对价以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确定,为3,394.08万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处理与本次收购有关的全部事项。

非执行董事王雪莲和张彤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国华(沧州)综合能源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2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及2026年第1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6年第1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7项议案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提交2026年第1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6年第1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1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1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有关安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1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6-012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2026年3月31日,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1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2025年度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4,637,935,313.33元,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7,838,735,968.77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140,077,905.28元;根据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526,216,814.09元,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8,575,075,492.58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999,714,035.18元。截至2025年末,公司合并层不存在未弥补亏损,且已经按照法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公司本次分配利润前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母公司和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截至2025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不超过人民币22,999,714,035.18元。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以2025年度中国会计准则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4,526,216,814.09元的30%确定2025年度拟分配利润总金额为1,358,470,126.65元,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8,359,816,164股(其中A股股份5,041,934,164股,H股股份3,317,882,000股)为基数,2025年度拟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1.6250元(税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其中,公司已于2025年12月向全体股东派发2025年中期现金股息每10股1元(税前),中期股息金额合计835,981,616.40元;本次拟向全体股东派发2025年末期现金股息每10股0.6250元(税前),末期股息金额合计522,488,510.25元。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公司增发股份、股份回购等原因使公司于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已发行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派发现金股息的金额将在人民币522,488,510.25元(税前)的分配总金额内作相应调整。实际分配的每股现金股息金额,将按照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

综合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和已实施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358,470,126.65元,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01%,占本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约31.53%。公司2025年度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注:1.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财务报表除应当按中国会计准则及法规编制外,还应当按国际或者境外上市地会计准则编制;公司在分配有关会计年度的税后利润时,以前述两种财务报表中税后利润数较少者为准。2023年度现金股息根据公司国际会计准则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确定,2024、2025年度现金股息根据公司中国会计准则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确定。

2.上表中2023年度、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当年A股年度报告披露数据。

(二)现金分红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人民币135,847.01万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1%,占本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约31.53%;公司最近三年的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512,294.97万元,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未来发展规划与股东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42,548.33万元、人民币44,108.33万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17%、0.17%,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1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