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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如果本次回购股份在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则就该等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届时亦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债权人通知等程序。
十三、本次回购股份的授权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依据有关规定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2、依据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4、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不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有关规则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公司亦将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审议程序。
十四、决议有效期
本次回购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
十五、风险提示
1、如果回购期内股价持续超出公司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将可能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3、本次回购若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六、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6-017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安永华明是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该所在受聘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安永华明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及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安永华明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在中国证监会等各类监管机构的历次评价和检查中,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有着良好的口碑和声誉,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行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承做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谢枫先生,于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6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先进制造、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生物医药、农林牧渔业和纺织服饰业等多个行业。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静女士,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先进制造、信息技术、物业服务等。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孟冬先生,于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先进制造、汽车、半导体、交通运输、建材和房地产等诸多行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安永华明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告审计费用700万、内控审计费用290万,2026年度的审计服务费用,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2025年度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202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及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6-018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唐守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唐守廉先生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唐守廉先生的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鉴于唐守廉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为3名,导致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唐守廉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唐守廉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唐守廉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职务期间勤勉尽责及对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6-014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5年12月,财政部印发《准则解释第19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9号》的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6-015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5年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测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尾差系数据四舍五入取整所致。
(二)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公司2025年12月31日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599,551万元,其中2024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682,291万元,2025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69,837万元,转回190,598万元,转销461,122万元,因汇率变动影响-857万元,2025年度公司存货减值损失影响利润总额合计为81,883万元。具体说明如下: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坏账准备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根据历史经验,基于不同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不同组合,具体如下:
(1)应收账款分组情况如下:
a.信用风险较高的客户
b.信用风险中等的客户
c.信用风险较低的客户
(2)其他应收款分组情况如下:
a.信用风险较高的款项
b.信用风险中等的款项
c.信用风险较低的款项
(3)应收票据分组情况如下:
a. 银行承兑汇票
b. 商业承兑汇票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通常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量其损失准备。若某一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对手方显著不同,或该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对应收该对手方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存货,本集团按存货类别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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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长期资产减值
(1)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若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的迹象,则需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该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2)对于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均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本集团依据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的受益情况分摊商誉账面价值,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若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4、合同资产
根据本集团的历史经验,不同细分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没有显著差异,因此本集团将全部合同资产作为一个组合,在计算合同资产的坏账准备时未进一步区分不同的客户群体。若某一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对手方显著不同,或该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对应收该对手方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01,637万元,减值损失共影响利润总额 54,220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减值损失共影响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6,143万元,影响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6,143万元。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6-012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存量资金收益,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申请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中短期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2026年3月3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的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业务概述
1、业务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品种主要为低风险、中短期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产品等,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预期收益率区间上限不低于央行规定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水平。
2、业务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可以充分盘活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存量资金收益。
3、额度管理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额度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4、额度期限
额度有效期限自本次有权机构审议通过之日起到下次有权机构审议之日止,在此期限内本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5、交易对手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主要选择与公司有良好业务关系、信用良好的优质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购买其提供的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切实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所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得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按照《理财和结构性存款业务管理制度》等内部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对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审核、审批及日常监控程序,并定期向管理层进行汇报,以控制重大风险的发生。主要措施如下:
1、严格选择交易对手
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时,须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且与公司有良好业务合作关系的优质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明确金额、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严格履行审批流程
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前,须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严格履行相应审核及审批,对需要签订的相关协议进行严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业务操作。
3、日常监管及汇报制度
开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的单位,须设立业务管理台账,加强定期跟踪及管理;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定期汇总有关资料,并向财务负责人汇报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运作及收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操作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存量资金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合作方均为与公司有良好业务关系的优质银行等金融机构,风险相对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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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6-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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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56,966,754元。2025年母公司净利润1,560,758,450元,扣除按照母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10%提取盈余公积156,075,845元,扣除本期永续债利息计提15,917,809元,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1,388,764,796元。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5年度以总股本37,044,328,064股为基数,每10股派0.56元人民币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含税;其中,B股利润分配以公司股东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折算成港币支付),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共计2,074,482,371.58元。
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074,482,371.58元;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1,500,060,240.57元;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3,574,542,612.15元,占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1.03%。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固定,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2、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8,855,192,906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兼顾考虑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运营和长期发展方面资金需求,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6,293,487,820元、5,080,820,925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46%、1.16%,均低于50%。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6-01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定,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2025年度相关关联交易为基础,结合2026年度业务开展情况,对2026年度公司同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进行预计,预计总金额为164,09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14,418万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工作履行审议程序如下:
1、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6年3月3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董事郭川先生、叶枫先生、金春燕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
4、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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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注: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于2025年10月底消除,故以上相关数据为2025年1-10月数据。
(四)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1)公司2025年度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受市场需求影响、客户需求变更所致。
(2)公司2025年度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租赁支出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公司根据实际需求调整所致。
(3)公司2025年度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劳务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公司根据项目进度调整劳务采购进度所致。
(4)公司2025年度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劳务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客户需求变更所致。
(5)公司2025年度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存贷款需求变更所致。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700,739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西六街六号A区
经营范围: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通信类、广播电视视听类、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类、电子基础原材料和元器件类、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类、电子测量仪器仪表类、机械电器设备类、交通电子类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行业产品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出租、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25年9月30日,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5,788亿元、净资产2,739亿元、营业收入1,852亿元、净利润45亿元。此数据未经审计。
4、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45,953万元
企业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苍梧路10号3层
经营范围:检验检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集成电路制造,电子产品、光电子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该公司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25年9月30日,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82,142万元、归母净资产155,002万元、营业收入43,648万元,归母净利润818万元。此数据未经审计。
4、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173.91万美元
企业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06号
经营范围:生产液晶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等离子数字电视、液晶显示模组及零部件和半成品、生产用工模具;塑料加工;开发液晶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等离子数字电视及零部件和半成品、生产用工模具;生产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体育用品、医疗器械I类、汽车配件、机器人、家用电器、办公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设备维修;销售自产产品;上述产品的批发;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检测。(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该公司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总资产61,097万元、净资产37,602万元、营业收入122,853万元,净利润-1,089万元。此数据未经审计。
4、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四)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59,436万元
企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锦带路88号院1号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通讯设备修理;通信交换设备专业修理;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雷达、无线电导航设备专业修理;汽车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对外承包工程;机械设备租赁;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5G通信技术服务;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软件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仪器仪表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船舶自动化、检测、监控系统制造;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关联自然人为该公司实控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25年9月30日,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307,690万元、归母净资产219,541万元、营业收入56,573万元,归母净利润-1,472万元。此数据未经审计。
4、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五)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1、基本情况:
企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机构简介: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原中国律师事务中心)经司法部批准,1993年1月创建于北京,系特殊普通合伙。德恒全球员工2500人,其中律师1950人,注册会计师38人,专利代理人56人,仲裁员69人,拥有多国律师执照和证券业务、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破产管理人、境内外知识产权代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等业务资质。德恒旗下有上海、广州、深圳、长春、天津、大连、长沙、武汉、沈阳、西安、济南、杭州、郑州、重庆、乌鲁木齐、福州、南京、成都、昆明、合肥、太原、苏州、珠海、温州、无锡、纽约、巴黎、海牙、布鲁塞尔、迪拜、芝加哥等37个国内外分支机构和法律顾问、公司证券、金融保险、并购重组、跨境投资、贸易救济、争议解决、竞争法、破产重整、知识产权、劳动与社会保障、建筑工程与房地产、国际工程与项目融资、政府与公共服务等14个专业委员会与150个全球合作机构服务网络。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该公司担任合伙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总资产61,822万元、净资产1,702万元、营业收入66,454万元,净利润9,145万元。此数据已经审计。
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销售商品与采购商品:上述关联方为公司产品的上、下游配套及相关企业,且与公司已具有多年的业务配套供应与采购交易关系。与上述关联方的销售商品与采购商品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业务活动,该交易是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磋商后进行的,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公司的业务具有独立性,公司商品采购和商品销售均坚持多家配套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依赖影响。
2、租赁业务:公司向关联企业出租厂房的价格,以公司所在区域厂房租赁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
3、接受劳务与提供劳务:公司向关联企业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的价格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磋商后确定,交易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的交易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利益。以上日常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公司与各关联方已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采购方面的关联交易,能为公司提供持续、稳定的原材料;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公司可利用其销售平台,扩大销售渠道;租赁方面与劳务方面的关联交易,本着就近互利的原则,通过就近的房屋租赁、劳务交易可以降低关联双方的运营成本,双方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利益。以上关联交易将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且对公司主业的独立性无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以2025年度相关关联交易为基础,对2026年度全年累计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交易定价参照市场原则,公平合理。该等关联交易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我们同意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6-010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12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1人)。董事叶枫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炎顺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6年度事业计划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向公司了解,公司以2025年度相关关联交易为基础,对2026年度全年累计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交易定价参照市场原则,公平合理。该等关联交易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我们同意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董事郭川先生、叶枫先生、金春燕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借款及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确保公司正常运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提请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批准:
1、借款额度:
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本授权期新增借款额度(包括信用、抵押、质押、保证等形式的银行借款、委托借款等)不超过6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折算的外币。
2、授信额度:
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本授权期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8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折算的外币。
3、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授权有效期:
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BOE)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联董事(独立董事唐守廉先生、张新民先生、郭禾先生、王茤祥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第十一届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选举胡晓林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胡晓林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逐项审议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股)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购股份是否符合相关条件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购方式和用途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的相关安排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本次回购股份的授权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逐项表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股)方案的公告》。
(十七)逐项审议了《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份(B股)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购股份是否符合相关条件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购方式和用途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的相关安排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本次回购股份的授权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逐项表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份(B股)方案的公告》。
(十八)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董事长陈炎顺先生、副董事长冯强先生、副董事长王锡平先生、董事冯莉琼女士、职工董事李洋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董事长陈炎顺先生、副董事长冯强先生、副董事长王锡平先生、董事冯莉琼女士、职工董事李洋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股权激励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办理以下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授予价格/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8、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
9、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1、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由公司管理层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一切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除外;
12、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关联董事(董事长陈炎顺先生、副董事长冯强先生、副董事长王锡平先生、董事冯莉琼女士、职工董事李洋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逐项审议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购股份是否符合相关条件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购方式和用途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本次回购股份的授权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告》。
(二十二)关于调整越南整机二期项目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越南项目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31日
(上接7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