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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6-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2026-009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23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4,890,000股,回购价格为3.27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15,990,300.00元。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58,742,416元减少至553,852,41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海利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51号湖南海利第1办公楼证券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6年4月2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7:00)

3.联系人:刘晓

4.联系电话:0731-85357830

5.邮箱:sh600731@sina.com

6.邮编:410007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