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6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
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6-007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6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
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94万份,行权期为2025年8月29日至2026年5月28日。2026年第一季度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0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0%;截至2026年3月31日,累计行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1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0.0001%。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8万份,行权期为2025年8月29日至2026年7月10日。2026年第一季度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0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0%;截至2026年3月31日,累计行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0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0%。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202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并于2025年7月30日和2025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2025-022、2025-025)。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并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1、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1)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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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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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行权股票的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A股普通股票。
3、行权人数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无激励对象实施行权。截至2026年3月31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有1名激励对象实施行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无激励对象实施行权。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本次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除外)。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2026年第一季度,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无激励对象实施行权,无行权股票上市流通。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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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不涉及股份变动,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026年第一季度,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无激励对象实施行权,不涉及行权股票登记和募集资金情况。
五、本次行权结果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2026年第一季度,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无激励对象实施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6-008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926,80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3.00%,回购均价11.56元/股。前述回购股份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出售,并应在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
● 出售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6年2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公司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不超过4,500,000股回购股份(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1.95%),所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尚未出售已回购股份。
一、出售主体出售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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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售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出售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
(二)本次出售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出售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出售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出售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本次出售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公司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出售的情形。
(二)出售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出售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出售计划实施进展情况,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