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22版)
董事会意见: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解决公司控股子公司发展所需资金,满足其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财务资助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以上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郭满金先生、郭琳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旨在平抑外汇敞口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有效期内,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宏发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的具体认定标准。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也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宏发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宏发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45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公开发行了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0.00亿元。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446号文同意,公司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1月23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宏发转债”,债券代码“110082”。
宏发转债自 2022 年 5 月 5 日进入转股期,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宏发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宏发转债” 的提前赎回权。
2025 年 12 月 12 日,“宏发转债”赎回完毕,“宏发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 因“宏发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增至 1,547,594,313 股。
公司总股本由1,459,746,940 股增加至1,547,594,313 股,注册资本相应由1,459,746,940 元变更为 1,547,594,313 元。
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和《公司章程》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确认并制定了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地区、行业薪酬水平,薪酬合理,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郭满金先生、郑海味女士、杨文英先生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郭满金先生、刘圳田先生、林旦旦先生、乔红军先生、郑海味女士、杨文英先生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已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拟根据相关内容修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和《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1、审议通过了《关于落实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披露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并落实有关工作,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现将具体落实情况进行报告。
具体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落实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审议通过了《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公司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的要求,持续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与获得感,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措施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美国KG科技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暨回购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美国KG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KG科技")经营发展及股东个人安排需要,经股东双方友好协商,拟由KG科技作为主体,回购其自然人股东Eric Zhang持有的全部股权并进行减资,回购价格为277.0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914.70万元)。
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宏发控股美国有限公司持有KG科技100%股权,进一步强化了对境外资产的控制力,有利于提升整体业务协同效率。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合并报表财务状况及日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宏发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 月 2 日
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4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东林厂区三楼营销中心贵宾会议室(厦门市集美区东林路564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4日
至2026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于 2026年 4 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会还将分别听取《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有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 登记地点: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集美区东林路564号)证券部
3、 登记时间:2026年 4 月20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6:30
4、 联系人:章晓琴
联系电话:0592-6196768
邮箱:zqb@hongfa.com
六、其他事项
1、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授权委托书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