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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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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5版)

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未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的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79,639,516.02元、人民币185,811,255.81元,占当年总资产的比例为10.31%、6.20%,均低于50%。

综上,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定于2026年4月7日(星期二)15:00-16: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或者直接进入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路演厅(https://ir.p5w.net/c/001380.shtml)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金雷、财务总监童秀娣、独立董事姜晏、董事会秘书姚芦玲。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6日(星期一)11:3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保理、信用证、票据贴现、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具体合作金融机构(包含但不限于银行等)及最终融资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资金状况和业务需要适时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敞口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融资,并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为上述融资提供包括保证、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质押等在内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必要担保。

为办理上述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担保等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一切与授信及担保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质押、融资、金融衍生品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担保

1、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上述授信额度中,公司重要子公司浙江金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金晨,无偿为浙江金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2,453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关联方基本情况

金晨为公司重要子公司浙江金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东,直接持有浙江金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41.875%的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金晨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3、关联担保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解决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公司重要子公司浙江金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东金晨无偿为子公司浙江金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453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担保,具体授信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子公司与银行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4、关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尚未就本次申请授信提供资产抵押、担保事项签订相关协议,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担保方及被担保方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按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签署担保协议。

5、关联担保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重要子公司浙江金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东金晨为子公司浙江金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无偿提供担保,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解决公司及子公司授信额度担保问题,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关联担保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了便利,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6、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关联交易情况

自2026年初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金晨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0.00元人民币。

三、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1、担保情况概述

上述授信额度中,为满足全资子公司HW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LIMITED(以下简称“华纬国际发展”)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其经营性资金需求,对于华纬国际发展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公司计划为其提供相应担保,具体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范围、担保方式等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由相关被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不需要单独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在上述担保预计额度内发生具体担保事项时,公司将根据公告格式指引披露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

2、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3、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该公司不涉及或有事项,无外部评级,信用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注:上表中的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4、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华纬国际发展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公司将在实际完成担保手续后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原因是为了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提高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本次全部的被担保对象主要开展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为其提供担保能够助力公司做强主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对被担保人具有实质控制权,因该担保事项而承担的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6、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该担保事项进行了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提升公司整体的竞争能力。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行为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整体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要求。

7、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92,799.93万元的2.07%。截止2026年4月1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约为0.00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概况:为适应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国际贸易业务的发展,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减小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与金融机构签订远期外汇结售汇合约,约定未来购汇或结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购汇或结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购汇或结汇的成本及收入,主要外币币种为欧元、美元等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等值人民币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3、风险提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及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为防止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做投机性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通过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交易金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等值人民币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交易方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远期外汇结售汇合约,约定未来购汇或结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购汇或结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购汇或结汇的成本及收入。

4、授权及期限: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授权本公司财务负责人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可行性分析: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规避风险、防范风险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规定。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远期外汇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存在的差异可能会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流动性风险:由于预测不准确,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签订的交割日期与实际交割日期不一致,造成交割时可供使用的资金不足,引发资金流动性风险,导致不能如期交割。

3、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或是操作人员未能充分、准确理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4、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交易对手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建立业务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履约风险整体可控,但仍存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到期交易对手方无法履约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规定、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同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升相关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提高识别及防范风险的能力。

2、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关注汇率市场变化,加强汇率方面研究,研判未来汇率走势,提高汇率方面的判断能力,适时调整策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汇交易行为均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4、公司审计部门将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5、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6、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能如期交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将跟踪付款和收款进度,避免出现逾期现象,尽量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三、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认为:公司基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额度为等值人民币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说明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2025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6日。

鉴于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延长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相关授权有效期再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7年5月6日,并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延长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相关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7年5月6日。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经核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相关授权有效期限即将届满,而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延长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相关授权有效期,有利于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高效、有序、顺利开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再次延长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相关授权有效期,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

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延长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鉴于本次发行审核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发行审核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意公司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相关授权有效期再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7年5月6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收购MSSC墨西哥

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加速墨西哥生产基地战略落地、抢抓北美区域市场、尽快形成本地化供应能力,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Jinsheng Mexico Industrial, S.de R.L. de C.V.(以下简称“金晟墨西哥工业”)及全资子公司Hwaway Holdings (HK) Limited(以下简称“华纬控股(香港)”)拟以660万美元收购三菱制钢株式会社(MITSUBISHI STEEL MFG, CO., LTD.)及YASUHIRO ADACHI所持有的MSSC墨西哥制造有限公司(MSSC MFG MEXICANA, S.A. DE C.V.,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

金晟墨西哥工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晟实业投资”)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科技”)全资子公司万安科技(香港)北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科技(香港)北美投资”)共同投资设立(其中金晟实业投资持股65%,万安科技(香港)北美投资持股35%)。万安科技是公司股东浙江万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诸暨万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泽投资)之兄弟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投资收购资金来源为公司与万安科技按上述持股比例共同通过子公司对金晟墨西哥工业增资以及子公司自有、自筹资金。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收购MSSC MFG MEXICANA, S.A. DE C.V.100%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陈文晓系万泽投资的委派代表,关联董事陈文晓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6-009)。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全权处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交易尚需向境内外主管部门履行备案或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万安科技(香港)北美投资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VIE Technology(Hong Kong)North America Investment Co., Limited

3、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4、注册资本:100,000美元。

5、注册地址:Room 707, Fortress Tower, 250 King’s Road, North Point Hong Kong

6、股权结构:万安科技(香港)国际有限公司持股100%。

7、法定代表人:陈锋

8、成立日期:2024年10月31日

9、营业范围:进出口贸易,投资。

10、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5年12月31日,万安科技(香港)北美投资总资产为361.43万元,净资产为361.43万元,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37.68万元。

11、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陈文晓系公司股东万泽投资的委派代表,万泽投资系万安科技之兄弟公司。万安科技持有万安科技(香港)国际有限公司100%股权,万安科技(香港)国际有限公司持有万安科技(香港)北美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12、万安科技(香港)北美投资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三菱制钢株式会社

(二)YASUHIRO ADACHI,日本国籍,护照号码:T*******0,住所为Chiba, Japan。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二)标的公司财务数据

单位:万美元

注:上表中财务数据系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编制,2023年、2024年数据已审计,2025年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交易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股东股权比例如下:

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股东股权比例如下:

(四)标的公司股权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各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依托标的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综合考虑标的公司资产评估价值、未来经营业绩等情况,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公司股权100%股权的整体作价为660万美元。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平的原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卖方1:三菱制钢株式会社

卖方2:YASUHIRO ADACHI

买方1:Jinsheng Mexico Industrial, S.de R.L. de C.V.

买方2:Hwaway Holdings (HK) Limited

(二)交易标的价格及支付方式

1、购买价款金额

公司在取得ODI核准及外汇登记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购买价款660万美元。

2、支付方式

购买价款应以即时可用资金通过电汇方式支付至三菱制钢株式会社的银行账户,买方应独自承担本协议项下付款产生的所有银行手续费、电汇费、汇款费、外汇兑换成本,及其他与交易相关的费用/开支。该等费用/开支不得从应付卖方的款项中扣除,卖方有权全额收取各笔付款,买方不得因该等费用/开支作任何抵扣或抵销。

(三)交割及交割条件

在本协议条款和条件约束下,卖方将股份转让予买方的行为应于下述地点和时间进行:标的公司住所地,在本协议第八条约定的适用条件得到满足(或在允许范围内被豁免)后的第 3 个工作日墨西哥城时间上午 10:00;各方亦可书面约定其他交割地点、时间和日期(交割完成之日以下简称 “交割日”)。

买卖双方应于交割日或之前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取得必备监管核准:买方已取得ODI批准,若根据适用法律要求取得其他所需监管批准,则买方与卖方均应已取得该等批准。

2、买卖双方陈述与保证持续真实:买卖双方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带有重大性限定的陈述与保证在所有方面均真实、准确,未作重大性限定的陈述与保证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真实、准确(本协议订立之日及交割日均适用;明确约定按特定日期作出的陈述与保证除外,仅需在该特定日期真实准确)。

3、买卖双方履行约定义务:买卖双方已在所有重大方面履行并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其应于交割日前或交割日履行的所有协议和承诺。

4、无不利法律程序:截至交割日,无任何已被正式通知的针对买卖双方及标的公司的法律程序,亦无任何法院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作出的判决或其他法律限制、禁令生效,导致本协议拟议交易按其条款进行被禁止、附加重大条件或认定为违法。

5、协议正式签署:各方已由其具备充分权限的代表签署本协议。

6、购买价款已支付:卖方已按约定收到购买价款。

7、未偿借款已全额清偿:标的公司已向其债权人全额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未偿借款。

8、制造供应协议:目标公司与三菱钢铁关联方之间的制造供应协议应已正式签署生效,且在交割日当日,该协议应根据其条款完全有效并具有约束力。

(四)赔偿条款

1、卖方的赔偿义务

交割日后,三菱制钢株式会社应就买方及其代表、继受方、经许可的受让方(以下简称 “买方被赔偿方”)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向其作出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该等损失直接源于与下述事项相关或因下述事项产生:(1) 卖方在本协议第三条、第四条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与保证失实或违反;(2) 卖方违反或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3) 本协议签署日前,目标公司因雇佣关系产生的任何索赔或判决。

2、买方的赔偿义务

买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就卖方及其代表、继受方、经许可的受让方(以下简称 “卖方被赔偿方”)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向其作出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该等损失直接源于、与下述事项相关或因下述事项产生:(1) 买方在本协议第五条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与保证,在交割日失实或违反;(2) 买方违反或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

(五)协议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在所有各方签署并交付至少一份原件后即具有约束力。

(六)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墨西哥联邦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不适用墨西哥的法律冲突原则(该等原则可能要求适用其他法域的法律)。各方特此明确放弃其现在或将来可能拥有的、要求适用墨西哥法律以外其他法律的权利。

六、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投资收购资金来源为公司与万安科技按持股比例共同通过子公司对金晟墨西哥工业增资以及子公司自有、自筹资金。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人事变动计划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标的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上的独立性不受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缺乏独立性。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公司主营产品为悬架弹簧、稳定杆等,标的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稳定杆,与公司具有业务协同性。如交易得以实现,将有助于公司加快推进墨西哥生产基地的战略布局,提升公司全球化供应链的韧性与响应效率。通过本次交易,公司能快速获取成熟产能、合规运营资质、本地专业团队及供应链资源,实现产能快速落地,及时响应北美市场需求,推动公司全球化战略高效落地,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存在的风险

标的公司的运营受到墨西哥法律法规的管辖,境外与境内的经营环境存在一定差异,境外相关政策、法规也随时存在调整的可能,由于外部因素的不确定性,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可能会受到包括宏观环境、行业发展、竞争格局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其业绩可能存在波动的风险。

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管理经验及运营优势,强化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提升整体管理水平,积极部署和整合,发挥协同效应,降低收购风险。

本次收购标的公司股权事项尚需获得必要的外部审批或备案,能否获得相关审批或备案以及最终取得审批或备案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资金也一定程度上受到审批环节的影响,因此本次交易能否最终成功实施及交易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MSSC墨西哥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可使公司快速获得标的公司成熟的生产产能及配套设施,大幅缩短本地化产能落地周期,有利于提升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的影响力、增强公司全球协同的供货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的综合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有利于公司的未来长期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从长远来看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八、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关联交易情况

自2026年初至2026年3月10日,除本次共同投资外,公司(含子公司)与万安科技(含其子公司)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117.66万元人民币。

九、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2026年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收购MSSC MFG MEXICANA, S.A. DE C.V.100%股权的议案》。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购买标的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形,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和盈利能力,增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收购MSSC MFG MEXICANA, S.A. DE C.V.100%股权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陈文晓在董事会上需回避表决。

(二)审计委员会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收购MSSC MFG MEXICANA, S.A. DE C.V.100%股权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购买标的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从长远来看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审计委员会同意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

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收购MSSC MFG MEXICANA, S.A. DE C.V.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Jinsheng Mexico Industrial, S.de R.L. de C.V.及全资子公司Hwaway Holdings (HK) Limited以约660万美元收购三菱制钢株式会社及YASUHIRO ADACHI所持有的MSSC墨西哥制造有限公司合计100%股权。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处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陈文晓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科技”)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建设摩洛哥生产基地,投资总额不超过3,000万欧元(其中公司出资不超过1,950万欧元,占股65%,万安科技出资不超过1,050万欧元,合计占股35%)。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为优化公司股权架构、提升管理效率,经双方友好协商,已签订《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共同投资设立摩洛哥合资公司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涉及调整合资公司各股东出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合资公司的设立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当地主管部门签发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具体设立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JINSHENG MOROCCO INDUSTRIAL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欧元

注册地址:摩洛哥穆罕默德六世丹吉尔科技城

股权结构:华纬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持股65%,万安科技(香港)国际有限公司持股35%

经营范围:生产汽车及其他机动车辆的弹簧和稳定杆。

三、备查文件

合资公司注册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2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8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29,224,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3,550,367.9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674,432.0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873号)。

(二)以前年度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668,109,812.98元,本年度使用58,573,610.07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剩余金额为105,961,559.79元。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2023年4月28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5月18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店口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小微企业专营支行、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暨阳支行大侣分理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6月16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华纬弹簧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4年5月10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纬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4年6月14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纬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有关规则履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3,961,559.79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注: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除上述账户余额外,公司尚有8,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平安银行绍兴诸暨小微企业专营支行(账户15124519910023)、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暨阳支行大侣分理处(账户201000336061905)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银行绍兴诸暨小微企业专营支行、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暨阳支行大侣分理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

2024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协同效应,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公司在原“高精度新能源汽车悬架弹簧智能化生产线项目”、“新增年产8000万只各类高性能弹簧及表面处理技改项目”及 “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中分别增加全资子公司华纬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同时增加相应实施地点。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鉴于公司下游客户对稳定杆产品需求旺盛,华纬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目前尚不具备快速形成产能以配套客户需求的能力,为更好配套下游主机厂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提高公司供应链协同效率和响应速度,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本着更加审慎的原则,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对“年产900 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

(四)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情况

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来支付募投项目相应款项。

根据公司《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中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具体操作流程中规定:“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将由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其利息将转到募集资金专户中”, 因银行在实际业务操作过程中简化操作流程,公司在银行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在到期时直接从保证金账户划转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解付款,存在与公告内容不一致的情形,该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鉴于银行的操作习惯,并经开立保证金账户银行确认,后续将沿用上述实际操作方式执行。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6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2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82,000,000.00元,投资产品情况如下: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3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34.07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投入募投项目“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使用。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总额为38,147.44万元。

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6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11,444.23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11,444.23万元用于永久补流。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7月17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建设“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6,000万元、自有资金9,000万元, 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投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投入该项目金额16,938.77万元(含超募资金银行存款利息净额及研发中心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金额)。

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7月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11,25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实际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1,231.99万元。

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3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34.07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投入募投项目“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已使用22,676.2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938.77万元用于项目投资(含超募资金银行存款利息净额及研发中心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金额),公司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为0.19万元,全部存放于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596.16万元(含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全部存放于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内或进行现金管理中。该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1、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高精度新能源汽车悬架弹簧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及“新增年产8000万只各类高性能弹簧及表面处理技改项目” 实施期限。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延期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发布《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将募投项目“新增年产 8000 万只各类高性能弹簧及表面处理技改项目”、“高精度新能源汽车悬架弹簧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实施主体新增华纬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实施地点新增重庆市渝北区临空前沿科技城。以上两个募投项目在原有实施地点新增的产能已在建设期内逐步释放,项目在建工程已逐步进行转固。而目前华纬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处于前期基础建设期,故项目尚不具备结项条件。综合考虑目前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和后续还需开展设备调试、试运行以及设备验收等工作,出于审慎投资原则,公司将“新增年产8000万只各类高性能弹簧及表面处理技改项目”、“高精度新能源汽车悬架弹簧智能化生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2、2025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延期的原因:

公司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因素,“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调整了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取消了原先计划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纬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实施,仍将在华纬科技本部实施。因上述实施计划调整,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需要时间,无法按预定时间完成建设工作。考虑目前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和后续还需开展试运行以及验收等工作,为保障项目建设质量与实施效果,出于审慎投资原则,公司将“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上述数据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注2: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3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34.07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投入募投项目“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使用。研发中心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未达100%系合同尾款待支付的金额尚未支付。

注3:超募资金投向小计金额超过超募资金总额部分系以超募资金银行存款利息净额投入项目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