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7版)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内容做了相关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开始执行解释第19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考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适用期限为2026年度。实施期间若有重大变化,可根据公司需求并严格按照规定的审议流程调整方案。
三、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无董事津贴。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岗位和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对公司的作用与贡献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8万元(含税)。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3、具体计薪标准
在公司领薪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度发放,绩效奖励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评确定并授权董事长执行。同时担任多个岗位的,根据主要岗位绩效以及相关岗位贡献情况发放相应薪酬。
2、鉴于年度报告于次年4月底前进行审议,故上述人员的绩效薪酬分次发放,第一次发放时间为会计年度结束后的2个月内,绩效薪酬根据初步核算结果预先发放一部分,另外部分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若根据最终审计数据需退回预发绩效奖金的,则相关人员应当按公司要求及时退回。
3、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或年度发放。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
5、上述薪酬均为含税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6、如涉及相关止付追索情况,公司应当遵循薪酬制度执行,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7、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8、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但股东授权有明确投票意见的除外。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238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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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6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审议提案1、4、5、7、8时,需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本次股东会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20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江石西路688号 邮政编码:317000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则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上述材料均要求为原件(除注明复印件外),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5、其他事项
(1)联 系 人:章佳佳、陈银琼 电子邮箱:wxxc@vasen.com
联系电话:0576-85225086 传 真:0576-85305080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72”,投票简称为“伟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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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如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则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无效;
2、除回避表决外,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栏填上对应股数。
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类别: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或者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6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及投资者
接待日活动的通知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及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活动时间:2026年4月8日(星期三)15:00-17:00
2、活动方式: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rs.p5w.net)参与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
3、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金红阳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谭梅女士,财务总监陈安门先生,独立董事左敏女士、何伟挺先生和沈婉萍女士。
为了提高交流的效率和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请投资者于2026年4月7日(星期二)12:00前访问(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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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安排
1、活动时间: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14:30-16:30
2、活动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238号临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3、活动方式:现场接待
4、出席人员: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施国军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谭梅女士,财务总监陈安门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作调整)。
5、预约登记:请参加本次活动的投资者提前与公司证券部进行预约登记,以便做好活动接待安排。
(1)登记方式:以现场、电话、传真或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2)预约时间:2026年4月7日9:00-11:30、14:00-16:00
(3)联系人:章佳佳、陈银琼
(4)电话:0576-85225086;传真:0576-85305080
(5)电子邮箱:wxxc@vasen.com
(6)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江石西路688号 邮政编码:317000
(7)登记和参会时提交的文件要求:个人投资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请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登记时请提供复印件,参会前请出示原件,公司将对其进行查验,并保存留档资料以备监管部门查阅。
6、注意事项:
(1)公司证券部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活动接待的登记及《承诺书》的签署工作。
(2)为提高接待效率,在预约登记时,投资者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向公司证券部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将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