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2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2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要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07号),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893,04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0.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8,999,977.4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388,510.7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3,611,466.69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3月9日全部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1018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光焊接新材料(泰国)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光新材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1:扣除发行费5,388,510.78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93,611,466.69元。
注2: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于2026年3月9日到账,截至2026年3月27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29,005,295.60元,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光新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6年3月27日,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并结合公司资金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0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2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9,005,295.60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要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07号),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893,04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0.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8,999,977.4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388,510.7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3,611,466.69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3月9日全部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1018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光焊接新材料(泰国)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光新材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根据《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在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上述拟投资项目用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安排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3月2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695.00万元,本次置换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涉及以外币支付的交易,均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即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5,388,510.78元(不含税),其中承销保荐费用2,539,150.77元(不含税)已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除,剩余发行费用2,849,360.01元(不含税)。截至2026年3月2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为2,055,295.60元,拟置换金额为2,055,295.60元。具体支付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 元
■
综上,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26,950,000.00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2,055,295.60元,合计计划置换金额为29,005,295.60元。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2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9,005,295.60元。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要求。本次置换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6]3551号)。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华光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华光新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要求。本次置换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4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21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奉运路8号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1日
至2026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及附件。公司将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登记时间: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09:00-12:00、13:00-17:00;
2、登记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奉运路8号杭州华光焊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4月17日下午16:3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须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注意事项: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奉运路8号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邮编:311107
电话:0571-88764399
传真:0571-88777166
邮箱地址:bdo@cn-huaguang.com
联系人:李美娟
2、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3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07号),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893,041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截至2026年3月2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893,041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9,008.5520万元变更为9,497.8561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9,008.5520万股变更为9,497.8561万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现根据本次发行的实施结果,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办理相关的变更或备案登记等全部事宜,具体变更结果需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月3日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5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日15:00时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李梅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各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参加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通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了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相关募投项目。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6]3551号),截至2026年3月27日,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26,950,000.00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2,055,295.60元,合计计划置换金额为29,005,295.60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光新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光新材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运营成本,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要求,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光新材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07号),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893,041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截至2026年3月2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893,041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9,008.5520万元变更为9,497.8561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9,008.5520万股变更为9,497.8561万股。现根据本次发行的实施结果,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办理相关的变更或备案登记等全部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光新材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6 年 4月21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为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嘉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光新材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1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2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要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07号),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893,04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0.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8,999,977.4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388,510.7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3,611,466.69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3月9日全部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1018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光焊接新材料(泰国)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光新材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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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扣除发行费5,388,510.78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93,611,466.69元。
注2: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于2026年3月9日到账,截至2026年3月27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29,005,295.60元,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光新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使用期限
本次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对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规定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