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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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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17 公司简称:宇通重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除公司已实施的2025年半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外,年度拟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宇通重工是集科研开发、生产制造、销售售后服务为一体的专业制造企业,以“新能源作业设备的引领者”为品牌战略定位,以“创新驱动作业场景更绿色、更高效、更智能,让人居环境更美好”为使命,为客户提供更绿色、更高效、更智能的技术和产品,推动新能源作业设备行业的发展。公司主要业务涵盖环卫设备、矿用装备、基础工程机械三大业务板块。

(一)环卫设备

1.主要业务

在环卫设备领域,公司致力于成为领先的高品质新能源环卫设备制造商,聚焦“高可靠、高安全、高效率、高额载、低能耗、人性化”价值标签,成为新能源环卫设备第一品牌,国内环卫行业领导者;始终以“改善环境、造福社会”为使命,专注于提供适用于城乡“道路清扫保洁”、“洒水抑尘”、“生活垃圾收转运”等全场景的高品质、高效率环卫设备及以“宇通智慧环卫云平台”为核心的环卫智能化方案和服务。

2.主要产品

公司是国内极少数具备“底盘+上装研发”全链协同能力的专业化环卫设备供应商,主营业务涵盖环卫清洁装备、垃圾收转装备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基于对城乡作业场景的深刻理解,公司构建了行业完整的吨位与能源技术矩阵。产品全面覆盖清扫、清洗、收运、清运、及站类五大领域,产品吨位覆盖3至32吨,能源类型涵盖纯电动、混合动力、氢燃料电池及燃油等,可精准匹配不同地域、不同预算与不同作业强度的客户需求。产品主要划分为保洁和收转运两个大类,其中:

保洁类产品:主要以道路及附属设施的洗、洒、吸、扫等深度清洁与养护类车辆为主,包括洗扫车、扫路车、吸尘车、清洗车、洒水车、抑尘车、绿化喷洒车、护栏清洗车、路面养护车、道路污染清除车等。

(1)新能源环卫装备-道路保洁产品

收转运类产品:主要以生活垃圾及废弃物的清理、高效收集、密封转运类车辆及设备为主,主要包括压缩式垃圾车、餐厨垃圾车、自装卸式垃圾车、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密闭式桶装垃圾车、厢式垃圾车等多类产品。

(1)新能源环卫装备-垃圾收转运产品

3.新能源领域

新能源领域,持续引领行业升级。自2017年起,公司便前瞻性地全面布局新能源环卫设备的自主研发,相继推出了纯电动、氢燃料、低入口、换电、混动等系列技术领先的新能源环卫产品,以及适合高速、快速路、高校、港口等多种使用场景的环卫产品。通过持续迭代新能源核心“五电技术”(电池、电机、电控、电驱桥、快充),公司产品在安全性、可靠性及环境适应性上建立了显著优势,已成为全国超百个城市及地区的首选。

4.智能领域

(1)智能驾驶领域,已构建显著先发优势。公司于2021年在行业内率先推出首款车规级6t智能驾驶洗扫车,实现了环卫全自动化作业从概念到商业运营的关键突破,目前该系列产品已在郑州、东莞、广州、深圳、大连等多个核心城市实现常态化商业运营,成为技术可靠性的最佳实证。

当前高级别智能驾驶环卫车的整体市场处于从示范运营向规模化推广的阶段。公司前瞻性的布局积累了宝贵的先发优势、丰富的场景数据和已验证的运营模型。未来,公司将依托已构建的“技术-产品-运营”闭环,持续推动高级别智能驾驶环卫车在市政道路、园区、高速等多元化场景下的商业化落地进程,引领行业智能化变革。

(2)智能化领域,已构建智能装备与智慧平台双轮驱动领先优势。基于公司的数智化能力,公司自主创新研发的“安睿通”环卫车辆管理系统,具备车辆全域监控、实时故障诊断与预警、全流程能耗精细化管理、智能充电调度、作业路径优化与远程控制等核心功能;并且通过数据驾驶舱、一键预约维保、线上配件商城等功能,将传统的被动响应式服务,转变为基于数据的主动预防式管理与服务,显著提升了资产利用效率与运营可靠性。

公司的智能化能力已实现从单机智能到系统智能,再到解决方案智能的跨越。通过“宇通智慧环卫云平台”,能够为客户提供从智能车辆调度、作业质量自动巡检、人员绩效数字化管理到项目成本精细化核算的整体解决方案;帮助环卫运营企业有效应对劳动力成本上升、管理精细度需求提升、监管考核趋严等核心痛点,实现运营模式的数字化转型与效率倍增。

公司坚定践行“精准市场、精准客户、精准产品”的发展战略,在做好市场选择和产品规划的基础上,以持续的产品创新、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构建差异化竞争力。同时做好“直销、直服、直融”战略落地,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价值服务,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品牌影响力的持续提升。

5.经营模式

公司的经营模式根植于对中国环卫市场“地域广袤、需求分散、场景多样”本质特点的深刻洞察。为高效响应从一线城市到县域乡村的多层次、差异化需求,公司构建了一套以市场导向为核心、全链协同为支撑、价值服务为延伸的敏捷化运营体系。有效支撑公司“精准市场、精准客户、精准产品”战略的落地,并成为塑造差异化竞争力的关键基石。

销售与服务体系是公司直面市场、创造客户价值的核心环节。公司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复合型销售模式。通过覆盖全国的自有直销网络,公司能够深度对接各地政府、环卫运营公司等核心客户,精准把握一线需求,提供从方案咨询、产品定制到金融服务的系统化解决方案。经销商网络作为有效补充,助力快速渗透区域市场。

生产与供应链体系是保障产品竞争力与交付效率的基础。公司始终坚持“以销定产,以产定采”的市场导向型柔性生产模式。通过销售订单精确驱动生产计划与物料采购,显著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实现低库存、快周转的良性循环。公司以“底盘+上装”一体化研发能力,实现了从底盘适配、上装设计到整车集成的全过程自主可控与深度协同;不仅确保了产品在可靠性、安全性及作业性能上的卓越表现,更赋予了公司快速响应客户个性化定制需求的独特优势,能够为客户提供高度适配其特定作业场景的系统化解决方案。

(二)矿用装备

1.主要业务

公司于2008年开始矿用装备的生产制造,拥有17年矿用装备设计制造经验,产品广泛应用于矿山运输、港口运输、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等各类工作场景,得到了广泛认可和好评。公司顺应双碳战略和电动化趋势,充分发挥新能源技术和产业化能力,于2018年在行业内率先正向研发并推广纯电矿用装备,实现了纯电矿卡量产和批量销售;新能源产品市场销量和占有率行业领先。

2.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矿用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工作,目前公司产品涵盖新能源矿卡、燃油矿卡;新能源矿卡包含充电、换电、混动、增程、无人驾驶多个产品系列,广泛应用于矿山运输、港口运输、隧道施工、水电站等各类工作场景,针对不同的应用场景可提供90t、105t、120t、136t、145t等不同吨位的产品及整体解决方案,产品运营区域覆盖国内和海外,得到了广泛认可和好评。

3.新能源领域

公司坚持“成为更多优质矿山选择的新能源矿卡”的品牌定位和“能干、能省、更安全”的价值主张,致力于打造新能源矿卡第一品牌。

公司产品不断迭代升级:2018年行业首发纯电矿卡(第1代),2023年升级纯电矿卡(第2代),报告期内再次升级为第3代产品,新一代产品升级睿控E平台,动力提升10%,能耗降低10%;电池循环次数提升到4,200次,电池寿命提升50%;升级全新电芯+矿山专用PACK+大功率充电桩,充电速度提升20%;升级驾驶室,采用第3代中体驾驶室,内饰精细度更高,结构可靠性更强。

4.智能领域

(1)无人驾驶产品助力矿山智慧运营。公司自动驾驶矿卡产品凭借稳定可靠的线控底盘+先进的无人驾驶系统,引领行业无人矿卡发展;公司与行业内知名科技公司深度合作,在邹城凫山矿、首钢水厂铁矿、圣雄黑山煤矿等众多项目中,在运营的无人驾驶矿卡超过400台,已经安全运营超2,000万公里,出勤率达到95%以上,邹城凫山矿为全国首个“5G全覆盖+全矿新能源”的无人化零碳智慧矿山,自动完成装、卸、运,7*16小时常态化无人作业,树立起行业标杆。

(2)智慧监控平台“安睿通”助力矿山高效管理。依托自身强大的车联网基础平台,公司开发了满足矿车作业场景的智能化管理系统,成为了行业首家全系标配智能网联功能的新能源矿卡企业。公司持续多年研发的亿万级高算力智能车云平台,能够充分满足客户多样化的数据需求;客户通过公司的“安睿通”平台,可享受从管车、用车、养/修车等全周期全流程的数字化智能服务,更能在车队管理、车辆监控、安全预警、便捷用车、维修机务等多场景的应用中提升效率、增强运营可靠性。

5.经营模式

矿用车市场保持着工程机械行业的需求特点,市场需求受国家政策调整和基础设施建设周期而波动,销售订单批量小,客户群体分散,因此公司采用面向订单生产+管理订单储备的生产运营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模式以直销模式为主,渠道经销为辅,并不断探索其他合适的销售模式。同时,基于矿用车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坚持开放合作,推进换电、增程、混动、无人驾驶等方案,提供驻矿、服务大包等售后解决方案,为客户和合作伙伴创造更大价值。

(三)基础工程机械

1.主要业务

公司致力于以“产品系列化、专业化、高端化”优势,成为领先的基础工程机械制造商、新能源重型装备引领者。公司主要从事基础工程机械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包括电动旋挖钻机、电动强夯机、液压履带式强夯机、桥梁检测车、纯电动港口轮胎起重机等30余种型号整机专业设备,广泛应用于高铁、机场、港口、码头、城市轨道交通、建筑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建设和港口作业、油气增产作业中。公司在行业内率先研发制造电动旋挖钻机、电动强夯机、电动港口轮胎起重机等产品。

2.主要产品

公司作为工程机械电动化的先驱者,领先布局电动化产品,引领行业转型,主要产品分类:

旋挖钻机:主要用于房建、工厂、市政、桥梁等工程桩基础施工,公司已全部实现产品电动化。

强夯机:主要应用于机场、工业厂房、港口填海、公路架桥等地基夯实处理,公司领先发布电动化产品,同时结合市场需求保留部分传统燃油产品。

港口轮胎起重机:用于沿海港口、内河码头及货运集散场所的装卸设备,主要装卸无法通过集装箱包装的各类杂货(俗称“件杂货”)。公司已领先发布全电机驱动纯电动产品,并以电动化产品切入市场。

桥梁检测车:主要用于桥梁检测、维修养护、管线路安装、减震支座更换等施工的作业平台。

3.新能源领域

新能源领域,行业首发并引领行业电动化转型。自2019年起,公司前瞻性地布局新能源旋挖钻机的自主研发,相继在行业内首发推出纯电动、增程式等系列技术领先的新能源旋挖钻、新能源强夯机、新能源港口轮胎起重机产品,在高效、低耗等核心属性上具备领先优势。同时通过持续迭代新能源核心“三电技术”(电池、电机、电控),公司产品在安全性、可靠性及环境适应性上建立了显著优势,支撑产品保持领先并扩大差异化优势。

4.智能领域

智能网联化领域,已构建智能化施工与智慧车联网平台领先优势。基于公司的数智化能力,公司自主创新研发的“郑小宇”重型装备车辆管理系统,具备车辆全域监控、实时故障诊断与预警、全流程能耗精细化管理、远程电池均衡等核心功能,将传统的被动响应式服务,转变为基于数据的主动预防式管理与服务,显著提升了运营效率与可靠性。

公司持续深化“单机智能化”,通过多电机同步控制、电动强夯机卷扬微动控制、自动化施工、智能化施工等,提升单机智能化水平与施工效率;同时产品逐步由“单机智能化”向“施工系统智能”演进,基于已实现的强夯、旋挖自动化施工技术,开发了集成化的“智慧施工平台”,实现施工项目的实时数据监控、协同调度与远程诊断,大幅提升施工效率与工程质量。

公司坚定践行“精准市场、精准客户、精准产品”的发展战略,在做好市场选择和产品规划的基础上,以持续的产品创新、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构建差异化竞争力。同时做好“直销、直服、直融”战略落地,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价值服务,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品牌影响力的持续提升。

5.经营模式

基础工程机械产品具有订单批量小、生产周期较长的特点,同时工程机械行业销售具有较明显的季节性波动;因此公司生产模式为“订单式+库存式”;产品销售模式主要为直销;并持续优化供应链管理,集中采购主要零部件,确保一定的价格优势。

3、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环卫设备

环卫设备作为环卫行业与公共服务体系的上游核心产业,为行业机械化、智能化发展提供关键技术装备支撑。报告期内,在多项宏观政策的强劲驱动下,环卫设备行业步入显著复苏与结构升级的通道,整体呈现“总量回升、结构优化”的向好趋势。

1.行业总需求企稳回升,长期增长动力明确

报告期内,国家财政与金融政策协同发力,推动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受《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及第二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等关键政策激励,环卫设备采购需求持续释放。根据中汽数据终端零售数据统计,报告期内环卫设备行业全年上险量达77,720台,实现10.3%的同比增长,市场回暖态势明确。

展望长期,行业增长基础依然坚实。国民经济持续恢复与城镇化进程深化,将带动环卫作业面积刚性增长;与此同时,生态环境治理标准趋严、城市管理要求迈向精细化、农村环卫服务市场化率稳步提升,共同构成了支撑国内环卫设备需求长期增长的多元动力。

2.新能源渗透率加速提升,市场结构深刻变革

报告期内,在政策推广与全生命周期经济性优势凸显的双重驱动下,新能源环卫设备迎来爆发式增长。根据中汽数据终端零售数据统计分析,环卫设备行业新能源车辆上险量达16,133台,同比大幅增长70.8%;新能源渗透率快速攀升至20.8%,较2024年同期提升7.4个百分点,标志着市场转型进入加速期。

市场结构呈现明显的扩散与下沉特征。报告期内采购新能源车辆的城市增至252个,较2024年同期增长71个,需求已从早期的一二线城市广泛渗透至三四五线城市;三线及以下城市的需求占比从2024年的24.6%跃升至报告期内的40.5%,表明新能源产品的市场认可度与覆盖度已实现量的飞跃,区域分布日趋均衡,为行业下一阶段的规模化普及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矿用装备

矿用装备行业是为煤炭、金属及砂石骨料矿提供开采、运输、选矿等专用设备的核心基础产业,是矿山高效、安全、绿色生产的关键支撑。根据矿山作业场景,分为露天矿作业和井工矿作业,宽体矿卡主要应用于露天矿山和水利/港口等。宽体矿车,又称非公路宽体自卸车或通用型矿车,是矿山开采、大型基建及港口码头运输的专业车辆,主要用于矿石、煤炭、土石方、砂石骨料等物料运输。

国内矿用装备行业正处于绿色转型与技术革新的关键时期,通过政策引导以及技术创新,正逐步向着更加绿色化、智能化、大型化的方向发展:

1.绿色化

国家持续推行绿色矿山建设及绿色矿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矿业生产向更加环保、高效的方向转型。绿色矿山相关政策明确要求“露天煤矿规模化应用纯电矿卡任务”,利好纯电矿卡加速替代。2025年9月,国家能源局印发《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引》提出:“对于符合生态环保要求、适宜露天开采的煤炭资源,应优先采用露天开采方式”;2025年10月,《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推进矿区运输设备新能源替代,在有条件的露天煤矿规模化应用电动、氢能矿卡”。在清洁能源和绿色发展趋势以及电池技术的推动下,矿山设备的新能源化将不断加速,特别是在重载下坡的车辆领域,电动化已经成为行业发展的新标准。煤矿、砂石骨料矿市场随新能源产品TCO成本(全生命周期成本)逐步得到客户认可、矿区电力设施逐步完善,新能源需求稳步提升;金属矿市场因长距离运输及重载上坡/综合工况影响,需求偏向于混动/增程、大电量小增程产品。

2.智能化

202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2025年12月,新疆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化煤矿常态化运行的通知》,2026年1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2026年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矿安〔2026〕1号)。受国家及地区性政策、矿山安全压力驱动,地方政府及矿山企业积极向无人化转变。矿区特有的运输路线固定、环境封闭、点对点低速运行等特点,使得露天矿区成为无人驾驶技术快速应用的理想场景;部分煤炭头部企业目前已在重点露天煤矿建立无人驾驶矿用车示范项目,智能化、无人化的采矿作业能够有效缓解招工难、人工成本高及安全隐患等问题。

3.大型化

在金属矿、露天煤矿细分市场,客户对运输效率提出了更高要求,大吨位产品单次运输量大、单位运输成本低,正逐渐形成对小吨位产品的替代,车辆大型化将加快推进。

(三)基础工程机械

工程机械行业作为中国机械工业的重要支柱,市场需求与基础设施、房地产等投资密集型行业的发展紧密相关,在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中演进。报告期内,行业整体已呈现企稳回升态势,在“十四五”收官与“十五五”谋定的关键节点,一系列国家战略推进为行业注入新的发展动力。

受国内投资环境改善及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拉动,工程机械国内市场自年初以来持续回暖。在国家“双碳”战略目标的持续驱动下,电动化进程加速,行业的结构性升级趋势日益明显。部分细分领域表现分化,如报告期内电动旋挖钻等产品的市场渗透率进一步提升;但强夯机市场因国内新开工大型传统项目数量有限,规模仍受到一定影响,桥检车市场则随着基础设施由新建向维保过渡,短期需求面临阶段性调整。

展望未来,终端市场的重点工程与民生项目将继续为行业提供坚实基础。更重要的是,向电动化、智能化、国际化的深度转型,将定义行业下一个增长周期。新能源工程机械产品正迎来明确的发展窗口期,设备更新替换所创造的市场空间不断显现。

4、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4.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4.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股东情况

5.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注:报告期内,戴领梅先生持股减少系公司回购注销其持有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受行业新能源需求增长等因素驱动,公司新能源环卫设备、新能源矿用设备均实现销量增长,公司经营业绩同比提升,实现营业收入34.87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9亿元,同比增长36.25%。剔除期末已不纳入并表范围的傲蓝得(环卫服务)和绿源餐厨两家公司经营业务及出售股权产生的损益影响,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2.93亿元,同比增长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6亿元,同比增长73%,整车业务经营质量向好。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口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晁莉红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6-009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8次。大信67名执业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项目合伙人张美玲,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珂,202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肖献敏,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5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也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57.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15.0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72.00万元(含税),系按照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价格与2024年度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通过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6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聘期内可根据公司需要提供其他具备资质的服务。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6-017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0日下午15:00-16:30

● 会议召开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公司视频录播和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13日(星期一)至4月17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ytzgir@yuto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00-16:30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0日下午15:00-16:30

2、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录播结合网络文字互动

3、会议召开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管理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0日下午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13日(星期一)至4月17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ytzgir@yuto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亚真

联系电话:0371--85332166

联系邮箱:ytzgir@yuto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6-014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购车客户等。前述被担保人均不是公司关联人。

● 本年预计担保金额及担保余额情况:

● 本次担保预计是否具备反担保措施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因控股子公司开展授信业务,需要其股东提供担保的,由各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担保,可能出现接受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通集团”)等关联方(子公司少数股东)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的情形,构成关联交易。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争取拿单机会,有效支持公司发展,结合业务需要,在管控风险的前提下,2026年公司拟继续为控股子公司、购车客户等提供回购/担保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注: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在有效期内的授信等相关担保合同金额总计为1.25亿元,实际担保余额为642.98万元。

二、提供回购责任等相关担保

公司拟继续与合作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等签订合作协议,为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银行按揭贷款、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购车方式,同时根据行业惯例和金融机构要求,为客户提供回购责任,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拟承担的回购责任余额不超过6.83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在此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实际承担回购责任等相关担保的余额不超过此额度。

三、授信等相关担保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供应商账期授信、融资类保函、非融资类保函、信用证业务、借款等各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所需的各种形式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3.50亿元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

四、接受担保暨关联交易

(一)概述

因合资公司发生授信业务,需要其股东提供担保的,由各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担保;若仅一位股东提供担保,则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限额反担保。前述业务中可能出现接受宇通集团等关联方(子公司少数股东)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的情形,构成关联交易。

(二)额度预计

2026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宇通集团等关联方提供最高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自本次担保预计事项经股东会通过后,按开展相关业务发生的实际担保额度作为担保余额,由被担保公司每年度按当年平均担保余额的1.5%向提供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未开展相关业务则不计费。

五、内部决策程序

关于公司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已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其他事项

1、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担保;具体担保期限以及是否具有反担保措施等情况,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过程中,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担保具体情况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

3、公司及子公司对授权期间新设子公司的担保,按新设子公司担保时点资产负债率情况适用相应预计额度,其他情形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情况适用相应预计额度。

4、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审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董事长可在权限范围内在公司内部进行分级授权。

5、在公司后续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经过股东会批准之前,可参照本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执行。

七、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

注册资本:67,75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红伟

主要营业范围:工程机械、混凝土机械、专用汽车的生产、销售和租赁,新能源汽车及其电池、电机、整车控制技术的开发、设计、制造与销售、技术服务等。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宇通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综合办公楼三层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郭旭东

主要营业范围:汽车(不含小轿车)、工程、道路、建筑、起重、水利机械设备及配件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维修、租赁和技术咨询;工程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及服务等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有限”)持股70%,郭旭东持股30%。

3、郑州宇通矿用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综合办公楼九层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红伟

主要营业范围:矿山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专用设备修理;土石方工程施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等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工有限持股70%,关联方西藏德宇新联实业有限公司持股30%。

4、担保对象除上述主体外,还包含公司现有及未来新增的控股子公司。

八、关联方基本情况

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郑州高新开发区长椿路8号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汤玉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一般项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电耦合系统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储能技术服务;能量回收系统研发;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等。

股东情况:郑州通泰志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 85%股权,郑州亿仁实业有限公司持有15%股权。

与公司关系:控股股东。

九、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担保协议将根据不同业务场景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类型以及签约时间等协议主要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十、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认为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了《关于公司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提供回购责任等相关担保的余额为4.12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6.0%;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相互之间在有效期内的授信等相关担保合同金额总计为1.25亿元,实际担保余额为642.98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1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无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6-008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

中期分红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38,648,505.2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3,304,346股扣除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总额531,076,846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分红金额为人民币66,937.67万元;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266.02%。上述指标均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中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二、2025年中期分红授权

(一)分红上限

分红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前提条件

公司当期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三)授权申请

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权,在符合上述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有权根据届时情况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事项,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6-011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郑州宇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郑州宇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通财务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24日,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由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法定代表人:曹建伟

注册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宇通路宇通大厦21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公司住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宇通路宇通大厦21层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46H24101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590815989T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二、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宇通财务公司已按照《郑州宇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并对董事会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宇通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互相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宇通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了组织结构。

组织结构图如下:

(二)风险识别

宇通财务公司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建立了覆盖各业务层次、各管理层次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及时发现、控制和处置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健运行。

宇通财务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的合理设定,形成了部门间、岗位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

(三)风险控制

信用风险管理方面,宇通财务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体系和风险地图,各部门能够认真落地风险控制要求。

市场风险管理方面,宇通财务公司配备有经验丰富的专业投资人员,投资产品均为固定收益类产品,通过对投资产品实行盯市管理及限额管理,设置止盈、止损标准及处理方案,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类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宇通财务公司通过与集团各成员单位充分沟通,资金运作计划性持续加强,流动性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操作风险管理方面,宇通财务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要求,并持续细化审查审批操作规范和风险控制标准,加强员工操作风险责任考核,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审批程序、授权、授信、风险点管控等内控措施。

(四)风险评估与监测

宇通财务公司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部门相关业务风险进行识别与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及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宇通财务公司建立了风险评估模型并开展操作风险与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建立了风险预警体系,提升风险识别与评估、监测与报告的效率。

宇通财务公司综合运用现场和非现场方式监控风险,在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方面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和管理体系。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宇通财务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办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开业至今,其制定了涵盖结算业务、信贷业务、投资业务、风险控制、信息控制、应急准备、内部控制等前中后台各类业务制度。

根据对宇通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未发现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宇通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贷款比例、不良贷款率等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不存在重大风险。

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公司在宇通财务公司无存贷款业务。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方金融服务风险处置预案》,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每半年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评估,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并与公司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六、风险评估意见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宇通财务公司严格按照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资产负债比例等指标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发现宇通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本公司与宇通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保函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6-007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1,657,500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与之前暂未实施注销的570,000股限制性股票统一办理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531,076,84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2026-006)。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将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声明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1、联系地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5月17日,每日8:30-11:30,13:30-17:30

3、联系人:李亚真

4、电话:0371-85332166

5、传真:0371-85336608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6-006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在2025年8月19日已实施0.28元/股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在2025年10月17日已实施0.10元/股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将对激励计划涉及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同时,鉴于14名激励对象因事业部经营目标考核、个人绩效考核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约束,回购注销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57,500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陈红伟先生、胡文波先生、张明威先生和楚义轩先生回避表决。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及定价依据

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和《2025年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若发生派息事项,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派息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公司2025年2月11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已调整为4.18(元/股)。因公司在2025年8月19日已实施0.28元/股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同时在2025年10月17日已实施0.10元/股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依据上述规定及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测算:

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P=4.18-0.38=3.80(元/股)。

2、2025年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7月22日完成过户登记,授予价格为6.10元/股,其涉及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P=6.10-0.38=5.72(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基本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1、《2024年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中:鉴于9名激励对象因事业部经营目标考核、个人绩效考核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约束,回购注销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55,000股;

2、《2025年激励计划》中:鉴于14名激励对象因事业部经营目标考核、个人绩效考核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约束,回购注销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02,500股。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1、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按照3.80元/股回购,同时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规定,向回购激励对象支付对应股份的回购价格及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按照5.72元/股回购,同时根据《2025年激励计划》规定,向回购激励对象支付对应股份的回购价款及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本次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回购。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说明:公司变动前股本=现有登记在册的股本-尚未实施完毕回购注销程序的限制性股票(570,000股)。

待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将与之前暂未实施注销的570,000股限制性股票统一办理注销。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系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实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价格调整的相关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价格调整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五、备查文件

(下转4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