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29 公司简称:华建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本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人民币约22,317,789.1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约194,067,732股。上述现金红利分配完成后,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并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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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行业面临较大挑战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401879亿元,比上年增长5.0%。全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485186亿元,比上年下降3.8%。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下降2.2%,制造业投资增长0.6%,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7.2%。全国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88101万平方米,下降8.7%;新建商品房销售额83937亿元,下降12.6%。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连续四年下降,与房地产开发投资密切相关的建筑行业面临较大的挑战。
2.锚定高质量发展核心目标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锚定高质量发展主题,确立了“量的合理增长与质的有效提升”协同共进的核心逻辑。规划明确以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为发展方向,并将产业体系构建与实体经济壮大置于首要位置。其核心导向涵盖:强化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深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与县域基础设施一体化;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促进重点城市群、都市圈与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等协同发展;以及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大力推进城市更新。这一系列战略部署,为建筑行业指明了清晰的发展方向。
3.化债与改革双向发力
自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一揽子化债方案”以来,我国地方债务化解工作持续深入推进,目前已两年有余,距离2028年底前隐性债务“清零”的目标进度过半。2025年化债进入“由攻坚向系统治理”阶段,呈现“财政化债系统化、金融协同常态化、监管体系制度化”的三重进展,有效缓释当期化债压力、畅通资金循环、提振市场信心。同时,国企改革深化进入关键期,政策推动国有资本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助力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这为建筑行业转型升级提供了广阔的战略机遇与坚实的赋能支撑。
4.城市更新与新型城镇化升级
202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将“推进城市更新”纳入城市工作总体要求,标志着城市发展由大规模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增效新阶段,城市更新上升为国家系统性战略。会议提出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目标,部署七大重点任务,涵盖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建设创新城市、宜居城市、绿色低碳城市、韧性城市等领域,具体包括县城城镇化建设、城中村与危旧房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城市生命线工程、古建筑活化利用等重点方向,为建筑行业提供赛道切换窗口。
5.绿色低碳与数智化转型成硬性约束
绿色发展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底色,“双碳”目标下,政策明确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统筹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要求企业将生态环保、资源循环利用和系统韧性纳入核心考量。数智化转型加速推进,政策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部署数字产业集群建设、企业数字化转型、人工智能发展等任务,住建部明确2027年前新建项目全面应用BIM技术,智能建造、建筑工业化成为行业准入门槛,倒逼传统行业升级。
1.主营业务
华建集团是一家以先瞻科技为依托的上市企业,定位为以工程设计咨询为核心,为城乡建设提供高品质综合解决方案的集成服务商。公司业务领域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其中包括规划、建筑、水利、市政、风景园林、室内装饰、岩土、建筑声学等各类设计咨询服务,以及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服务。
2.经营模式
公司承接业务一般通过招投标模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客户直接委托模式两种方式。
(1)招投标模式
招投标模式是工程设计行业较为通行的业务承接模式。获取项目信息后,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踏勘,同时研究、分析客户提供的资料、文件,在此基础上开展项目评审,综合考虑客户要求、设计费用、设计周期、分包服务等多方面因素,确定是否承接该项目。评审通过后,公司将结合项目具体内容与设计部门的人员配置,指派符合项目要求的设计部门进行投标和洽谈工作。
(2)客户直接委托模式
对于部分不属于前述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投标且客户不要求招投标的项目,公司在取得客户提供的项目信息,完成项目前期调查研究,并通过项目评审后,直接接受客户委托,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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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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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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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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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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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行业整体下行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巨大压力,核心主业经营面临显著挑战,新签合同净额呈持续下滑态势。尽管公司在费用管控、应收款项回款等方面作出努力并取得阶段性成效,销售管理费用与减值损失规模同比实现一定压降,但核心主业营收规模及毛利率水平的双降,叠加投资利润及资金净收益的减少导致本期利润面临显著压力,2025年公司完成归母净利润0.72亿元,同比下降81.71%。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6-021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审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审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周静瑜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聘任疏正宏先生为公司总审计师、合规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周静瑜女士、疏正宏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周静瑜女士、疏正宏先生个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周静瑜女士、疏正宏先生具备担任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静瑜女士、疏正宏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870,560股、569,28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附件:简历
周静瑜,女,1973年4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法学学士,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先后担任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主任、经营管理部主任等职务,现任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疏正宏,男,1972年11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工程硕士,正高级经济师,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先后担任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干部处)主任、上海市水利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6-015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审议程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71,419,474.4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和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70,338,65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317,789.16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1.16%。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2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70,338,659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164,406,391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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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上述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6-013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方:银行类金融机构、证券公司
●现金管理限额: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对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低风险、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券商权益凭证
●现金管理期限:自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变更之日前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联合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4号)核准,公司于2022 年4月7日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后人民币940,882,314.1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4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22)第03313号)。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2021年3月)及后续历次募投项目变更及调整情况,公司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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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2025年12月25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拟终止“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暂时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为515,480,575.41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使用募集资金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本次拟对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现金管理产品
为控制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券商权益凭证等,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通知存款、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管理期限内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期限
现金管理期限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券商权益凭证等,期限不得长于现金管理期限,且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五)决议有效期
自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之日前有效。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现金管理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通过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的,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关联关系说明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九)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十)最近12个月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最近12个月,公司未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现金管理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尽管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负责人及资财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联合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联合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6-014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方:银行类金融机构、证券公司
●现金管理限额: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每月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券商权益类凭证
●现金管理期限:自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变更之日前有效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每月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券商权益类凭证等,包括但不限于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期限自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变更之日前有效。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券商权益类凭证等,以增加公司整体收益。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2.现金管理的额度
2025年度,公司每月对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累计认购3.8亿元,预计实现收益604.6万元,年均收益率为 2.07%。
基于2025年度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较高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整体收益,自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每月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券商权益类凭证等。
3.决议有效期
自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变更之日前有效。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5.信息披露
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在实际进行现金管理时,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服务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现金管理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进行的现金管理,公司将及时账载反映、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6-017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5,053,682股
● 公司将在办理完毕相关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股份上市流通前,发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公告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22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采用定向增发方式向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骨干(合计102人)授予不超过2,240.68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53%,授予价格为3.19元。
2.2022年1月29日至2022年2月7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3.2022年2月1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2月17日,上海市国资委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沪国资委分配〔2022〕46号),原则同意激励计划草案。
5.2022年2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25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达4.48亿股,经投票表决,以4.46亿股同意(占有效表决票99.5947%的比例)的结果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6.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确定2022年2月21日为授予日,向99名激励对象授予2173.18万限制性股票。
7.2022年2月21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激励对象实际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2)第0773号”《验资报告》,截至2022年2月18日,公司共收到99名激励对象认购21,731,800股限制性股票缴纳的合计69,324,442.00元人民币认购资金,各激励对象均以货币出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和股本人民币21,731,800.00元,余款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47,592,642元。
8.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3月1日,公司分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公司”)提交本次激励计划的登记材料。3月2日,中登上海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定向发行21,731,800股股票登记完成,公司总股本由发行的634,209,612股变更为655,941,412股。
9.2022年7月26日,公司实施了2021年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总股本由809,149,263股变更为970,979,116股,公司2022限制性股票总量由21,731,800股增至26,078,165股。
10.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调整《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一批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1.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十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4月28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鉴于两名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非个人原因),拟回购上述两人持有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81,081股,2022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2.5567元/股。
12.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十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以202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人民币(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于2023年6月20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2.5367元/股。
13.2023年7月25日,公司回购注销了两名激励对象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81,081股,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总量由26,078,165股变更为25,897,084股。
14.2024年4月26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元人民币(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于2024年6月20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2.3967元/股。
15.2024年12月31日,一名激励对象职务变动成为公司监事,按照《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了其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93,200股,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总量由25,897,084股变更为25,703,884股。
16.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解锁股数为8,458,096股。
2025年4月11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股数为8,458,096股,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总量由25,703,884股变更为17,245,788股。
17.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24,179股进行回购注销。2025年5月29日,公司完成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179股,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7,245,788股变更为17,221,609股。
二、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时间安排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为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为2022年3月2日,因此,2026年3月3日至2027年3月2日为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三、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一)公司层面业绩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公司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绩效系数为60%,主要依据如下:
在达成归母净利润增长率的前提下,公司层面考核结果对应的公司绩效系数如下:
公司绩效系数=营业收入指标得分×4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得分×30%+研发费用增长率指标得分×30%。若考核指标目标达成,则该项指标得分为1,否则为0。
2023年度公司经营业绩部分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要求,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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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层面业绩
公司下属分、子公司根据业绩考核,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三)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
1.华建集团职业经理人和其他由公司董事会任命的高管人员的第二批个人解锁系数=2022年预考核结果对应的系数×2021~2023年任期业绩考核结果对应的系数。
华建集团职业经理人和其他由公司董事会任命的高管人员共计9人,其中,7人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2人可解除限售比例为95%。
2.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情况:
此类激励对象共计89人,其中绩效考核结果为A的23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的63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的3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的0人。对应的可解除限售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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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未发生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严重失职、渎职被政府职能部门或公司做出书面处理决定;
(5)出现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情形的;
(6)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五、2022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约定,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98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5,053,6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
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5,053,682股,待公司向中登公司和上交所申请办理解锁流通后发布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3.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持有、买卖本公司股票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相关解除限售的条件。
九、公告附件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第二个限售期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全部限制性股票的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6-012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非流动资产等。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21,545.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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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会计政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当单项应收款项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以上方法,本报告期公司对应收票据拟冲回坏账准备68.29万元;对应收账款拟计提坏账准备22,862.76万元;对其他应收款拟计提坏账准备297.02万元。
(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同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本报告期公司对合同资产拟冲回减值准备1,787.91万元。
(三)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当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子公司因客户抵偿债权的房产权属尚未办妥,公司期末根据其预期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及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2025年度公司拟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金额242.30万元。
(四)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当可回收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由于子公司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数创”)长期处于亏损状态,2024年基于华建数创的经营状况,华建母公司对华建数创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8,951.21万元。2025年,华建数创持续亏损,期末净资产为-1.10亿元,本年度华建母公司对其剩余的1,000.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后华建母公司对华建数创的投资成本减记至零。该减值损失仅影响华建母公司个别报表净利润,对集团2025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不产生直接影响。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期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1,545.88万元,减少本期合并利润总额21,545.88万元。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5年的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6-009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1日在公司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七人。会议由全体董事推举董事沈立东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2.《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捐赠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分子公司 2026 年度预计对外捐赠资金总额度不超过120万元。捐赠对象为基金会等公益组织或者团体,捐赠对象与公司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3.《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向公司股东会通报。
4.《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关于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关于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7.《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16000万元。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关联董事沈立东、龙革回避表决,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8.《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非流动资产等。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21,545.88万元。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9.《关于下属子公司不良应收账款核销的议案》
同意下属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及上海申元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对因项目形成的不良应收账款作财务核销处理。本次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原值金额为1,038.91万元,均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本次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均为账龄过长,经多种方式和渠道催收无果,已实质产生坏账损失并确认无法收回。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上述不良应收账款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且不涉及关联方,对公司当期财务报表无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10.《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自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对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券商权益类凭证等。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1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自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每月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券商权益类凭证等。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13.《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14.《关于2025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6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15.《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16.《关于202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17.《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18.《关于聘任公司总审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周静瑜女士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疏正宏先生任公司总审计师、合规总监。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19.《关于指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指定公司副总裁翁晓翔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20.《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
表决情况: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21.《关于华建集团其他领导人员2025年度考核结果及绩效年薪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关联董事沈立东、龙革回避表决,该议案通过。
22.《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关联董事沈立东、龙革回避表决,该议案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23.《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第二、第三批限售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下转10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