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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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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6-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08 证券简称:*ST沪科 公告编号:临2026-019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2日涨停,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现对公司股票交易的风险提示如下:

一、公司存在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重大退市风险

1.公司目前被立案调查,年审会计师认为若立案调查结果最终认定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或其他重大违规行为,则2025年度相关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公允性将受到报告使用者质疑,当前基于管理层提供资料所作的基于内部控制的预判可能失效,处罚相关情况将可能会对年报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产生影响。

2.审计机构对公司开展的部分业务的合理性、商业实质、独立性尚需进一步穿透测试,若截至审计报告日,年审会计师无法取得充分、适当审计证据,则可能会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出具非标审计意见。公司2025年度开展的花卉经纪代理服务(毛利226.81万元)、运输代理服务(毛利50.83万元)、品牌宣传服务(毛利101.83万元)均为公司2025年新增业务;其中花卉经纪代理服务、运输代理服务的办公场地、电子交易系统等为公司向关联方昆明花拍中心租赁并支付相关服务费用;品牌宣传服务业务依赖关联方资源开展。此外公司部分业务供应商与客户存在关联关系。年审会计师尚需履行进一步核查程序,对业务开展的合理性、商业实质、独立性进行穿透测试。若截至审计报告日,年审会计师无法取得充分、适当审计证据,可能会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出具非标审计意见。

二、公司存在营业收入不足三亿元且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为负的退市风险

经公司初步测算2025年收入规模仅为750万元到1,100万元,扣非净利润仅为28万元到42万元。公司存在如下风险,可能导致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为负值。

1.公司2025年度开展的花卉经纪代理服务、运输代理服务、品牌宣传服务等业务收入是否符合非经营性损益的认定、是否具有持续性、是否属于偶发性等情形,尚需进一步论证,不排除以非经营性损益进行列报的可能,若以非经营性损益进行列报,将导致公司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公司目前被立案调查事项可能会面临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行政处罚,公司尚未对该事项计提预计负债。若补充计提该预计负债则可能会导致公司2025年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或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并可能导致公司2024年度或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进而影响2025年度期初数及持续经营假设的适当性。

3.关于预付香港石油化学有限公司货款公司已按照89.9%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公司仅收到5.5%的首次及中期摊还债款187.20万港元的现金偿付,后续不排除进一步减值的可能。若上述债权进一步减值将可能导致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并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相关规定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608 证券简称:*ST沪科 公告编号:临2026-018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修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存在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重大退市风险

1.公司目前被立案调查,年审会计师认为若立案调查结果最终认定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或其他重大违规行为,则2025年度相关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公允性将受到报告使用者质疑,当前基于管理层提供资料所作的基于内部控制的预判可能失效,处罚相关情况将可能会对年报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产生影响。

2.审计机构对公司开展的部分业务的合理性、商业实质、独立性尚需进一步穿透测试,若截至审计报告日,年审会计师无法取得充分、适当审计证据,则可能会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出具非标审计意见。公司2025年度开展的花卉经纪代理服务(毛利226.81万元)、运输代理服务(毛利50.83万元)、品牌宣传服务(毛利101.83万元)均为公司2025年新增业务;其中花卉经纪代理服务、运输代理服务的办公场地、电子交易系统等为公司向关联方昆明花拍中心租赁并支付相关服务费用;品牌宣传服务业务依赖关联方资源开展。此外公司部分业务供应商与客户存在关联关系。年审会计师尚需履行进一步核查程序,对业务开展的合理性、商业实质、独立性进行穿透测试。若截至审计报告日,年审会计师无法取得充分、适当审计证据,可能会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出具非标审计意见。

● 公司存在营业收入不足三亿元且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为负的退市风险

经公司初步测算2025年收入规模仅为750万元到1,100万元,扣非净利润仅为28万元到42万元。公司存在如下风险,可能导致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为负值。

1.公司2025年度开展的花卉经纪代理服务、运输代理服务、品牌宣传服务等业务收入是否符合非经营性损益的认定、是否具有持续性、是否属于偶发性等情形,尚需进一步论证,不排除以非经营性损益进行列报的可能,若以非经营性损益进行列报,将导致公司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公司目前被立案调查事项可能会面临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行政处罚,公司尚未对该事项计提预计负债。若补充计提该预计负债则可能会导致公司2025年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或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并可能导致公司2024年度或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进而影响2025年度期初数及持续经营假设的适当性。

3.关于预付香港石油化学有限公司货款公司已按照89.9%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公司仅收到5.5%的首次及中期摊还债款187.20万港元的现金偿付,后续不排除进一步减值的可能。若上述债权进一步减值将可能导致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并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相关规定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 风险提示: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宽频”)于2026年2月10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6〕405号)(以下简称“《工作函》”),根据《工作函》要求,公司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对《工作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仔细核查研究,并对有关问题从经营情况、财务数据、项目进展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相关信息,现就《工作函》中提出的问题详细回复如下:

一、关于公司净利润可能为负的重大退市风险

业绩预告显示,公司2025年年度营业收入为750万元到1,100万元,实现归母净利润390万元至580万元,扣非净利润28万元至42万元,年审会计师出具的专项说明显示,尚无法确定公司扣非净利润为正。如公司计提相关处罚事项的预计负债,可能导致净利润为负。

请公司:(1)区分业务类型,补充披露2025年度前十大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基本情况,包括名称、成立时间、主营业务及销售采购金额、各业务板块营业收入、毛利及上市公司成本费用及损益情况,说明归母净利润及扣非净利润确定依据及差异原因;(2)就贸易业务,结合与相关供应商及客户签署合同、货权转移、结算及收付款的具体安排,说明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定价情况、确定依据及是否具有公允性,毛利情况及是否具有合理性;(3)补充披露主要供应商与客户及最终销售客户之间,其管理层之间,以及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业务、资金往来;(4)审慎评估相关处罚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并结合合同条款及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充分核查公司业绩真实性,并说明在核查中是否受到限制及所采取的替代措施。

公司回复:

(一)区分业务类型,补充披露2025年度前十大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基本情况,包括名称、成立时间、主营业务及销售采购金额、各业务板块营业收入、毛利及上市公司成本费用及损益情况,说明归母净利润及扣非净利润确定依据及差异原因;

1.各业务板块营业收入、毛利情况

2025年公司各业务板块合计实现营业收入1,069.4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公司相关业务由商品贸易、经纪代理服务、运输代理服务、品牌宣传服务等板块组成。商品贸易业务主要以净额法确认收入,总额法情况下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经公司对2025年开展的粮食类贸易商业实质进行审慎评估,根据目前核查穿透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将本年度取得的农产品粮食类贸易业务收入暨毛利367.35万元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扣除。

(1)2025年度前十大客户

单位:万元

(2)2025年度前十大供应商

单位:万元

2.商品贸易业务主要供应商及客户情况

(1)收入分品类

(2)化工产品主要供应商及客户情况

①钛白粉业务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②钛白粉业务客户情况:

(3)农产品贸易主要供应商及客户情况

备注:2025年农产品贸易未进行采购,无供应商。

(4)鲜切花贸易主要供应商及客户情况

①鲜切花贸易业务供应商情况:

②鲜切花贸易业务客户情况:

3、经纪代理业务主要供应商及客户情况

单位:元

4、运输代理业务主要供应商及客户情况

公司的运输代理业务主要为“花卉运输代理”,是为花农或花卉基地等上游主体提供运输代理服务,不作为实际承运人,不承担运输过程中货物损毁等风险。主要业务模式为公司通过自身渠道接收上游农户(花卉基地)花卉运输订单,整合区域运输资源,匹配运输承运人,规划并确认合理的集中运输路径,实现运输效率提升与整体运输成本降低,收益为代理服务费。

2025年公司向上游农户(花卉基地)收取运输代理费399.35万元,向下游承运人支付运费345.47万元,运输代理业务收入合计50.83万元(不含税)。运输代理业务主要供应商及客户分别为上游农户(花卉基地)及下游承运人即驾驶员,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5、品牌推广及宣传服务

姚安作为云南省花卉种植的重要基地,建设和运营了姚安国际花卉农特产品展示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姚安农特”),是姚安从单纯花卉种植基地向集生产、交易、物流、研发、文旅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转变的尝试,与公司业务转向的战略高度契合。公司通过比选方式,成为姚安农特及“楚雄花卉”品牌推广合作伙伴,并于2025年10月达成合作,签订《鲜切花质量体系推广及品牌宣传合同》,明确由公司对姚安农特及“楚雄花卉”品牌进行宣传推广,姚安农特向公司支付宣传服务费。

公司为开展宣传推广工作制定了相关方案,并通过于昆明最大花卉购销集散地投放宣传物料、雇佣劳务团队对公司采购的花卉加套宣传包装、为姚安农特吸引客流扩大交易规模等形式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和推广。鉴于宣传推广效果较难量化,为便于定期进行效果核定,基于姚安农特进行推广宣传的核心目的之一是增加其交易量,因此宣传服务费结算金额按照公司在姚安农特实际交易的鲜切花数量进行量化。公司在对宣传服务工作成本进行综合测算后,将相关成本按公司在姚安农特交易的鲜切花数量进行分摊。

6、上市公司成本费用及损益情况,说明归母净利润及扣非净利润确定依据及差异原因

(1)2025年公司成本费用及损益情况:

公司尚未经审计的归母净利润约为53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约为42万元。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3)归母净利润与扣非净利润差异的主要原因

①公司营业外收入129.82万元为农产品业务收取的违约金收入,违约金的发生属于偶发、非经常性产生的利得,违约金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且公司已实际收到违约金款项,因此将其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②公司对2025年开展的粮食类农产品业务商业实质进行审慎评估,根据目前核查穿透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将本年度取得的农产品粮食类贸易业务收入367.35万元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扣除。

(二)就贸易业务,结合与相关供应商及客户签署合同、货权转移、结算及收付款的具体安排,说明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定价情况、确定依据及是否具有公允性,毛利情况及是否具有合理性;

1.公司与客户主要合同条款、货权转移、退货约定、结算及收付款的具体安排

2.公司与供应商的主要合同条款、货权转移、退货约定、结算及收付款的具体安排

3.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定价情况、确定依据及是否具有公允性,毛利情况及是否具有合理性。

(1)商业实质

①钛白粉:公司根据下游客户对产品品牌、规格、品级、数量、价格、交验货等订单要求,利用原有在化工行业经验以及在云南地区的资源优势,对化工产品的产业链进行延伸,取得了上游供应商的“代理授权书”,一方面公司通过预付款的方式向供应商进行提前锁货,解决其原有业务模式中排单排产分散及风险度集中的业务痛点,同时对下游客户主要采用以现款现货进行销售,充分满足其产品保供需求,并解决其存货和资金压力。公司通过上述集中采购、订单管理、存货管理等方式,满足了客户的采购需求,提升了客户的运营效率。

②粮食类农产品:公司在开展粮食类农产品贸易业务中,未实质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过程中的主要责任,通过对2025年开展的粮食类农产品业务进行审慎评估,公司认为在相关业务过程中货权控制、定价机制等方面存在瑕疵,根据其业务实质,基于谨慎性原则,将本年度取得的农产品粮食类贸易业务收入367.35万元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扣除。

③花卉贸易:公司的花卉贸易主要是鲜切花贸易。鲜切花本质上是一种易腐生鲜品,保鲜期短、易损耗,为有效控制成本及风险,公司通过以销定采的业务模式,确保供需匹配与库存优化。具体为公司通过主动对接有真实采购需求的独立市场主体,获取下游客户采购需求,测算合理利润后确定采购价格区间,通过昆明花拍中心、姚安农特等独立花卉交易撮合平台上报价合理的不特定的市场化供应商主体完成交易,交易各方均按照平台规则或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供应商按订单要求送货、花拍平台按规则完成撮合与资金结算、公司按约定完成品控与收货、下游客户按约定支付货款,资金结算均通过市场化的三方对账、发票开具、银行转账完成。建立较稳定的供销体系后,部分业务为公司根据下游客户采购需求直接向上游供应商采购。

(2)收入确认条件

化工产品:公司在开展钛白粉贸易业务中,依据主要合同条款约定,客户根据需求采用自提或公司委托物流送货到客户指定地点完成交易。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有关规定,公司履行了交付货物的履约义务,商品控制权转移后,公司凭借销售合同、订单、客户签收货物后开具的货权转移凭证、签收单据、开具的发票等确认收入。

花卉贸易:根据上述鲜切花交易合同主要条款及业务模式,公司在开展鲜切花贸易业务中,根据客户需求,直接或分拣包装后交付给客户后完成交易。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有关规定,公司履行了交付货物的履约义务,商品控制权转移后,公司凭借花卉购销框架协议、购销订单、收货确认单、花卉交付验收单、对账单等货权转移凭证、开具的发票等确认收入。公司取得商品所有权时点为供货商运达指定收货地点,上游供应商运达指定地点后完成交货,下游客户于相同地点取货,相关交易具备资金流、票据流,但公司货权证据主要为购销订单、验收单、对账单等。经过公司审慎判断,在货权交易中公司获得过渡性的商品法定所有权,公司很可能未真正承担存货风险,难以直接证明公司在将特定商品或服务转让给客户之前控制该商品。因此,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鲜切花贸易收入按照净额法进行确认。

(3)定价情况、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①钛白粉产品定价:采购定价以钛精矿、硫酸(钛白粉的主要原材料)价格为基础,在充分考虑生产企业加工成本、市场价格波动、生产货运周期等因素后,与供应商协商确定;销售定价主要根据产品型号、性能参数、数量、交货周期、运输方式、结算方式,以上海有色网、生意社、隆众资讯等专业咨询平台的市场价格为参考基准,在测算采购成本、供货周期及毛利水平的基础上,协商确定结算价格。

备注:上述毛利数据来源为相关企业公开披露数据。

钛白粉行业企业毛利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行业景气程度、贸易商层级、产品类型等,基于上表中的公开数据分析,公司毛利水平处于合理范围内。

②花卉贸易定价:公司开展的花卉贸易主要是鲜切花贸易业务。鲜切花为非标准品,其采购、销售并无确定的公允价格。影响鲜切花价格的包括品质与等级(权重最高)、供需关系(核心波动因素)、交易模式与规模、品种特性等多种因素。公司花卉货品的采购、销售价格一是基于货品自身情况,包括品种、品质、等级等,二是基于近期市场上相关货品的购销情况,同时参考昆明花拍中心、姚安农特等专业花卉交易平台的同期成交价格,经与上下游协商一致后确定。

花卉贸易行业毛利的影响因素较多,主要包括品种、品质、等级、淡旺季、供需关系、交易模式、规模等,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基于上表中的公开数据分析,公司毛利水平处于合理范围内。

(三)补充披露主要供应商与客户及最终销售客户之间,其管理层之间,以及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业务、资金往来;

1.2025年度公司各类业务上下游供应商、客户等合作主体共计3,112户。其中农产品贸易业务上游供应商共计0户,下游客户共计1户;钛白粉贸易业务上游供应商共计1户,下游客户共计4户;鲜切花贸易业务上游供应商共计44户,下游客户共计5户;经纪代理服务业务上游供应商共计1,067户,下游客户共计371户;运输代理服务上游供货商1,562户,承运人56户;品牌宣传服务合作主体共计1户。

经核查,①公司客户姚安国际花卉农特产品展示交易有限公司公司法人为昆明花卉中心总经理,昆明花拍中心为公司关联方,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姚安农特定义为其他关联方;②云南云花联合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姚安分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昆明国际花卉拍卖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其定义为其他关联方;③安宁诺斯沃德花卉产业有限公司法人与昆明花拍中心法人为同一人,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其定义为其他关联方。除上述情况外,其他客户和供应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

以上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主体同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分别是:①姚安国际花卉农特产品展示交易有限公司173.82万元;②云南云花联合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姚安分公司19.70万元;③安宁诺斯沃德花卉产业有限公司13.36万元(其中运输13.32万元,经纪代理0.04万元)。

2.公司花卉经纪代理服务和运输代理服务等合作主体,与公司关联方昆明国际花卉拍卖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存在拍卖等其他业务往来。

3.公司供应商昆明东昊钛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客户江苏泛华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存在钛白粉销售相关业务往来。

4.公司供应商云南花猎人花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花猎人”)与公司客户云南启茂花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启茂”)存在关联关系,其中公司向云南花猎人采购鲜切花未销售给云南启茂。2025年公司与云南启茂共发生销售额24.26万元,毛利0.39万元。

5.公司与关联方昆明花拍中心存在业务及资金往来,主要为经纪代理软件使用费、场地租赁使用费、物业管理费,合计37.69万元。

(四)审慎评估相关处罚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5030号),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可能会面临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行政处罚,公司尚未对该事项计提预计负债。若补充计提上述预计负债则可能会导致公司2025年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或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并可能导致公司2024年度或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进而影响2025年度期初数及持续经营假设的适当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并结合合同条款及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充分核查公司业绩真实性,并说明在核查中是否受到限制及所采取的替代措施。

年审会计师回复:

结合对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审会计师对其简称“上海宽频”)的审计、了解以及所获取的相关资料,对上述公司回复内容进行了核查和审慎评估。核查情况如下:

一、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以下主要审计程序,审计工作未受到限制;但审计工作尚未完成,相关情况待进一步核实。

(1)查看公司的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和出入库单等资料,用于分析公司本年业务模式的变动情况、收入确认时点、确认依据是否充分适当;

(2)访谈财务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了解公司开展业务的背景和其他相关情况,查询主要客户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等情况,分析业务的合理性、必要性、开展的合规性;

(3)检查公司业务销售的主要单据,包括合同、发票、收货确认单、物流回执单、银行回单、记账凭证等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的相关条款,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会计类第1号》等规则,分析收入确认采取净额法的合理性;

(4)获取公司销售明细表,统计贸易业务交易金额,核查公司贸易业务收入确认的合理性;

(5)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对主要产品毛利率的变动及主要客户的变动进行分析;

(6)对主要客户进行交易额及往来余额的函证,未回函的执行替代程序;

(7)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交易进行截止测试,特别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的收付款情况;

(8)获取公司披露的前十大客户、供应商名单,核查相关交易的合同、订单、发货单、收货单、发票、银行流水等单据,验证交易的真实性;

(9)通过企查查,查询公司合作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同时函证交易发生额。

(10)针对公司与子公司上海益选的费用分配问题,调取两家公司2023一2025年差旅费、职工薪酬、物业费等费用的报销凭证、付款记录、人员社保缴纳记录,分析费用分配的合理性,测算分配差异对归母净利润的影响。

二、核查意见

(一)对各业务板块、客户供应商情况及归母净利润与扣非净利润差异的核查意见

1.各业务板块收入、毛利情况

我们核查了上海宽频提供的2025年度各业务板块收入明细账,并与相关合同、发票、银行流水等进行了核对。截止目前,我们对各业务板块收入及毛利情况尚需进一步核查;关于归母净利润与扣非净利润差异是否恰当,尚需进一步论证;审计工作尚未结束,不排除因其他事项导致需要调整的情况。

2.前十大客户和供应商情况

我们对上海宽频列示的前十大客户和供应商的基本信息(成立时间、主营业务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渠道进行了查询核对,信息相符。对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销售、采购金额与相关合同、发票、收付款凭证进行了抽样核对,未见重大异常。

3.归母净利润与扣非净利润差异原因

上海宽频归母净利润约539万元,扣非净利润约42万元,差异主要来源于营业收入中的农产品粮食类贸易业务收入367.35万元和营业外收入中的农产品业务违约金129.82万元。我们检查了相关销售协议、违约金协议、收款凭证等业务资料。

(二)对贸易业务商业实质、收入确认、定价公允性及毛利合理性的核查意见

上海宽频开展的贸易业务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相关业务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定价情况、确定依据是否具有公允性,毛利情况是否具有合理性,需要进一步完善业务穿透测试核查程序,尚需进一步论证,不排除在后续审计中调整相关收入确认,调整成本、费用的可能性。我们将就后续核查情况及时履行必要程序。

(下转1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