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上接1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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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于公司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就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事宜,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有关监管机构的意见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经本次股东会批准的《公司章程(草案)》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章程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并在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完成后,根据股本变动、股权结构等事宜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就注册资本和章程变更等事项向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核准、审批、登记、变更、备案等事宜,但该等修订不能对股东权益构成任何不利影响,并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香港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监管、审核机关的规定。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制定、修订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前述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以及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需要,公司制定了部分治理制度,同时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形成草案,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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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制定、修订的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草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88520 证券简称:神州细胞 公告编号:2026-012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州细胞”)计划新增控股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细胞工程”)作为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71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25,000,000股,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6.00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000,000.00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896,000,000.00元,再扣除发行中介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301,238.6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1,698,761.37元。前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6年3月25日出具了XYZH/2026BJAA1B0222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下转11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