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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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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24,014,5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成立于2000年,致力于橡胶行业应用软件、信息化装备的研发与创新,为轮胎企业提供软硬结合、管控一体的智能化整体解决方案,推动工业智能化发展,并广泛涉足物联网、RFID、自动化物流、橡胶新材料等领域。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轮胎橡胶装备与系统的研发与制造,目前已形成较完整的产品链,能够为轮胎生产的配料、密炼、压延、裁断、成型、硫化、检测各个环节提供智能化装备及系统软件服务。

公司致力于“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模式,重视新产品的研发,不断提升生产装备制造基地的水平和效率,在加强市场销售和售后服务的同时,保持对经营管理方面的深入探索,逐步形成了产、供、销高效衔接的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在主营业务方面直面挑战、稳中有进,市场拓展与全球化布局取得实质性突破,销售规模实现同比增长,海外服务中心布局加速,全球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产品与质量方面,强化质量监管数字化,依托质联云,实现多项重点任务线上备案与可视化追踪,制定并发布《质量红线管理办法》实现质量可追溯,构建标准化服务体系,完善服务组织架构,打造专业化服务梯队。生产运营方面,产销供协同联动,动态调整计划,资源高效匹配,交付平稳有序,客户认可度持续提升,交付能力领跑行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官炳政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3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6年4月1日上午10点在公司研发大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所有董事均现场出席。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官炳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班耀波、王荭、张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事务所”)所审计,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74,141,039.43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7,414,103.94元,支付利润分配普通股股利152,844,550.45元,加上上年度转入本年度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229,157,578.61元以及权益法确认的留存收益-2,482,404.44元,母公司本年度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累计为2,140,557,559.21元。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2025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024,014,5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该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同时,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让投资者更好的分享经营成果,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相关条件前提下制定和实施2026年中期(半年度、前三季度)或春节前现金分红方案。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管理层与中兴华事务所协商2026年年度审计费用为150万元人民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本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审计报告。《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审议通过《2025年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2025年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2025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6年4月制定)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6年4月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制定)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核通过此议案,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5、审议《关于2026年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现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定公司2026年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关于2026年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核通过此议案,本项议案中董事薪酬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全票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项议案中董事薪酬方案回避表决,本项议案中董事薪酬方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并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拟与合作银行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资产池业务,业务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在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业务将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下所持有的合作银行资产池业务认可的入池资产提供全额质押担保,业务具体内容及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6年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上述额度。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8、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中兴华事务所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9、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估,认为其符合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以下议案进行逐项审议:

20.1《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2审议通过《关于向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3审议通过《关于向农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7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4审议通过《关于向交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9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5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6审议通过《关于向工商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7审议通过《关于向建设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8审议通过《关于向中信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9审议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10审议通过《关于向浙商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11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12审议通过《关于向光大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13审议通过《关于向青岛银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14审议通过《关于向青岛农商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15审议通过《关于向汇丰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16审议通过《关于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17审议通过《关于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授信额度并为海外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18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海外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的融资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19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民生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20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议案20.1至议案20.20,合计20项,须经股东会逐项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表决。

《关于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1、审议《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为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

《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核通过此议案,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4月24日下午14:00在青岛市郑州路43号软控研发中心第十七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款项、其他应收账款、存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为2025年末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2025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7,922.30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注:以上数据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科目名称:应收票据

账面余额: 86,553.67 万元

账面价值: 85,546.73 万元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票据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计算出损失率对照表,对应收票据进行 减值测试。

计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

本期计提金额: -469.83 万元

计提原因:基于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计提减值损失。

2、科目名称:应收账款

账面余额: 175,319.64 万元

账面价值: 145,653.53 万元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计算出损失率对照表,对应收账款进行 减值测试。

计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

本期计提金额: 1,358.38 万元

计提原因:基于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计提减值损失。

3、科目名称:其他应收款

账面余额: 30,330.35 万元

账面价值: 4,470.96 万元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计算出损失率对照表,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

计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

本期计提金额: -546.60 万元

计提原因:基于整个存续期或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损失。

4、科目名称:存货

账面余额: 850,048.06 万元

账面价值: 814,295.58 万元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对于正常存货按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作为其可变现净值。对于呆滞的存货按废料价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

计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本期计提金额: 17,580.35 万元

计提原因: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7,922.30 万元,其中计入信用减值损失 341.95 万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17,580.35 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952.21 万元,相应将减少2025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3,952.21 万元。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已经过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公司2025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详细查阅和了解有关资料后,就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以下说明: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决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5年1-12月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年度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制度,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拟定了公司2026年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12万/年(税前)。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绩效考核结果,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实际经营情况对薪酬方案进行调整。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二、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年度

2、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3,096,344.6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414,103.94元,提取任意公积金0元,弥补亏损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472,701,277.81元,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140,557,559.21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40,557,559.2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24,014,553股。

3、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024,014,5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20,480,291.06元(含税)。

4、公司2025年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情况

(1)2025年5月19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公告》,于2025年6月6日实施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共派发现金红利101,964,653.10元,并于2025年9月3日实施完成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共派发现金红利50,974,526.55元。

(2)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71,454,817.61元,占本年度净利润的17.73%。

(3)公司本年度未实施股份回购计划。

5、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导致公司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74,850,458.11元,占2023-2025年度年均净利润的66.37%,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不低于5,000万元,因此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与公司的成长性相匹配,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4年、2025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547,482,556.15元、1,209,616,453.84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8.31%、5.88%,均低于50%。

四、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让投资者更好的分享经营成果,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下述条件前提下制定和实施2026年中期(半年度、前三季度)或春节前现金分红方案:

1、现金分红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2、现金分红比例上限为当期现金分红累计金额不超过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3、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总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资产池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资产池业务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并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拟与合作银行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资产池业务,业务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业务将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下所持有的合作银行资产池业务认可的入池资产提供全额质押担保,业务具体内容及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对所拥有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要,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业务平台。公司及子公司与协议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将相应资产向协议银行申请管理或进入资产池进行质押,向协议银行申请质押融资及相应额度的银行授信。

资产池项下的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对入池的纸质汇票及电子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代理查询、票据贴现、票据质押池融资、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将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业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含)30 亿元人民币的资产池配套额度,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根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4、业务期限

上述业务的开展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具体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5、本次资产池业务涉及质押担保情况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次业务将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下所持有的合作银行资产池业务认可的入池资产提供质押担保,具体以各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资产池业务旨在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整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银行监管要求开展资金池业务,确保资金划拨的合法、合规性。公司及子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将有效防范风险。定期跟踪业务实施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三、开展资金池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的资金池业务是以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为基础,通过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实现公司及股东效益最大化。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事务所”或“中兴华所”)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中兴华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鉴于中兴华事务所在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且中兴华事务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兴华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上年度完成169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

(二)人员信息

中兴华所首席合伙人李尊农,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全所从业人员3000多人。

项目组成员:

(三)业务规模

中兴华所上年度业务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万元;其中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69家,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3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上述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执业信息

中兴华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建幕(项目合伙人):自1989年从事审计工作,于2000年6月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自1989年到1998年在山东青岛会计师事务所、自1998年到2013年在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自2013年至今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年,2014年起先后为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正海磁材股份有限公司、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多家公司IPO及年报审计。近三年签署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6家。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阿丽:自2017年从事审计工作,于2019年10月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自2017年至今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9年,2017年起先后为东软载波(300183)等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中兴华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尹淑英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自2002年从事审计工作,自2014年至今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六)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4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吕建幕、王阿丽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尹淑英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七)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八)审计收费

2025年年度公司付予中兴华所的年度审计报酬为150万元。公司管理层与中兴华事务所协商2026年年度审计费用为150万元人民币,并依此审计费用金额与中兴华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均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

3、本次续聘中兴华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事项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3、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23.5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董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为2026年1月1日。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数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日

(下转13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