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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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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6-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6-015

债券代码:110087 债券简称:天业转债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出席本次董事会。

● 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九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4月3日在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场加网络视频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全部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强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测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4票,回避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相互之间具有的原材料供应、燃料供应、物流运输等优势,公司对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进行了确认,就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合理预测。

公司2025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总额在上年度所审议的计划额度内,相关交易作价主要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予以确认,并与预测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同时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关联董事张强、历建林、操斌、刘堂、黄东回避本议案的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2.审议并通过2026年银行借款额度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余额为364,827.65万元,其中短期借款20,000.00万元,中长期借款344,827.65万元(含项目贷款99,717.65万元)。

根据目前公司资产负债构成和经营情况,以及天伟化工有限公司、天能化工有限公司、天辰化工有限公司、天伟水泥有限公司等子公司补充营运资金需求,为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控制财务费用,拟定2026年度公司(含子公司)银行流动资金借款额度不超过450,110.00万元。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银行借款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下一年有关股东会审议银行借款额度事项之日止。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日常融资需求,为提高日常管理决策效率,公司计划为控股子公司累计不超过245,21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控股子公司提供56,240.00万元银行借款担保,含提供天伟水泥有限公司13,500.00万元银行借款担保、天伟化工有限公司19,800.00万元银行借款担保,新疆天业外贸有限责任公司22,940.00万元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借款担保额度可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计划为资产负债率超70%以上控股子公司提供188,970.00万元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借款担保额度可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上述担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无担保费用,也无需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实际发生的担保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情况为其提供担保事宜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

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下一年有关股东会审议公司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计划事项之日止。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计划的公告》。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满足公司2026年度经营发展与资金管理需要,优化票据资产统筹使用,降低财务成本与操作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2026年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10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申请调剂自身额度,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相关协议的履行期限不超过该期限。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自身额度的使用可采用保证担保、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担保方式,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相互进行担保。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为提高业务效率,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5.审议并通过《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加强与规范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委托理财业务的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6.审议并通过《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追加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已于 2025年6月27日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全部交易合约所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含),有效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为规避和转移现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继续对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聚氯乙烯等产品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33,000 万元(含),其中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全部交易合约所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由不超过3,000 万元(含)追加至不超过20,000 万元(含),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40,000 万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管理规定,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交易时机、交易品种、交易数量、交易期限等具体操作细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追加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的公告》。

8.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持有49%股权的参股公司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天业”)向股东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借1,750.00万元,应东华天业申请,为维持参股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同意按照持股比例为东华天业1,750.00万元借款提供857.50万元担保,无担保费用,无反担保。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参股公司借款情况为其提供担保事宜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下一年有关股东会审议公司为参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计划事项之日止。

东华天业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企业,公司董事及高管未在东华天业兼职。公司持有东华天业49%的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东华天业为公司的联营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无与此关联交易议案相关的关联董事,无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上述第1、2、3、6、7、8项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9.确定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6-016

债券代码:110087 债券简称:天业转债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在2025年度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情况,已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独立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25年度日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关联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25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在上年度所审议的计划额度内。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预计,不会影响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独立性,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2.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在2025年度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情况,已经过公司2026年4月3日召开的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5名关联董事回避了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3.日常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日常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在股东会上回避对相关议案的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5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在上年度所审议的计划额度内,相关交易作价主要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予以确认。

(三)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备注:1.以上关联人含关联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由于公司的关联人较多,公司将预计与单一法人主体发生交易金额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披露标准的,单独列示关联人信息及预计交易金额,同一控制下其他关联人主体以“天业集团及其子公司”、“天业节水及其子公司”为口径合并列示上述信息,非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发生或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单独列示。

2.上表中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所列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业集团”)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国有控股公司,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三东路36号,成立于1996年6月,法定代表人周军,注册资本512,499.5万元,是一家集工、农、科、贸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企业。截至2026年3月31日,天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14,781,6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85%,为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业集团经审计总资产6,500,059.49万元,负债总额3,637,214.13万元,净资产2,862,845.36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667,788.14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965.02万元。

2.精河县晶羿矿业有限公司(简称“晶羿矿业”),为天业集团孙公司,注册地址: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托里镇南干渠南侧,成立于2009年5月,法定代表人王伟,注册资本11,000万元,主要经营业务为水泥用石灰岩开采、石灰、石灰石加工、生产及销售,矿业开发。

3.天博辰业矿业有限公司(简称“天博辰业”),为天业集团孙公司,注册地址:新疆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管委会三楼,成立于2013年8月,法定代表人王伟,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主要经营业务为石灰、石灰石加工、生产及销售;矿业投资。

4.新疆天业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简称“天业集团矿业”),为天业集团孙公司,注册地址: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阿乐惠镇科克萨特石灰岩矿平房,成立于2008年7月,法定代表人周喜,注册资本34,300万元,主要经营业务为石灰岩的开采加工和销售;矿业投资及收益;矿产品的销售;石灰、石灰石生产与销售等。

5.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天业汇合”),为天业集团控股子公司,公司参股子公司,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成立于2017年7月,法定代表人李刚,注册资本33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25,000万元,持股比例37.8788%;天业集团出资129,100万元,持股比例39.1212%;石河子市锦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出资42,900万元,持股比例13%;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3,000万元,持股比例10%。主要经营业务为乙二醇、合成纤维、化学制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及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6.新疆至臻化工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简称“至臻化工”),为天业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三东路36号,成立于2009年7月,法定代表人熊新阳,注册资本6,288.2887万元,主要经营业务为氯碱生产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化工产品、化学试剂和助剂的制造与销售;合成材料制造、销售;塑料制品制造与销售等。

7.新疆天业节水灌溉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业节水”),为天业集团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三东路36号,成立于2006年10月,法定代表人周刚,注册资本51,952.156万元,主要经营业务为农用塑料节水器材、高效农业智能化系统、给排水管道、暗管排盐用单壁波纹管等产品的生产、销售和节水灌溉工程施工安装服务等。

8.新疆天域物产有限公司(简称“天域物产”),为天业集团孙公司,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11号,成立于2010年4月,法定代表人邵玉森,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要经营业务为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无船承运业务;成品油批发;石灰和石膏销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国内外货物运输代理;煤炭、石墨、金属材料、化工产品、石油产品的销售等。

9.新疆天智辰业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天智辰业”),为天业集团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公司,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泉镇七路1号,成立于2013年3月,法定代表人张永龙,注册资本250,000万元,其中:天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合意达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80,000万元,持股比例32%;石河子富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70,000万元,持股比例68%。主要经营业务为乙二醇、1,4丁二醇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天智辰业为天业集团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为天业集团控股子公司,且公司董事长张强担任天智辰业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天智辰业为公司的关联人。

10.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东华天业”),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城区北二十八小区6幢,成立于2021年3月,法定代表人章保,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9,800万元,持股比例49%;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200万元,持股比例51%。主要经营业务为生产销售生物降解聚酯类材料及相关副产品,生物降解塑料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11.中新建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新建物流”),为天业集团参股子公司,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10层11008号,成立于2022年5月,法定代表人曹洋,注册资本682,397.6771万元,其中:天业集团认缴出资229,373.9251万元,持股比例33.6129%;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认缴出资383,387.8599万元,持股比例56.1825%;新疆艾比湖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69,635.8921万元,持股比例10.2046%。主要经营业务为公共铁路运输、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物仓储服务、国内外货物运输代理、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等。

中新建物流为天业集团的联营企业,公司为天业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的规定,中新建物流为公司的关联人。

12.石河子市天域信塑料有限公司(简称“天域信”),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工三小区94-2号,成立于2019年11月,法定代表人付俊华,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60万元,持股比例30%;石河子市付佳豪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出资140万元,持股比例70%。主要经营业务为塑料薄膜、塑料板、管、型材、塑料丝、绳及编织品、泡沫塑料、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节水滴灌器材、塑料颗粒的生产销售,废旧塑料回收,塑料原料销售。

13.新疆国电投天业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国电投天业新能源”),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莫索湾十户滩镇147团花园小区55栋171号,成立于2023年5月,法定代表人徐春阳,注册资本17,255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8,454.95万元,持股比例49%;国电投(广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认缴出资8,800.05万元,持股比例51%。主要经营业务为发电、输电、供(配)电等业务。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根据其财务指示及经营情况分析,上述关联人经营稳定,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石灰、固汞触媒、工业废渣、工业气体、甲醇、工业用盐、辅助原料及材料、蒸汽、电等,接受网络维护及设备供应、物流运输及配套服务、计量检测、其他服务(餐饮、物业、培训、设施维护、绿化等)等。

2.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工业用电、汽、工业废渣、工业气体、化工产品、编织袋等包装材料、成品油、辅助原料及材料,向天业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天智辰业、中新建物流、天域信等公司提供货物运输及配套服务、仓储服务、车辆维修及材料供应、设备安装和设备制作、计量检测、其他服务(劳务)等。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1.以市场化为原则,原则上不超过市场价格,随市场价格的变化,卖方可作适当调整;

2.若交易的商品和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

3.关联方向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不高于向任意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商品和服务的价格。

(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于2026年4月3日与关联方签订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性协议等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成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本公司下一年有关股东会审议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之日止,关联交易如需调整和变化,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公司下一年有关股东会审议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之日止。

四、2026年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天业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天智辰业、国电投天业新能源等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的石灰、固汞触媒、工业废渣、工业气体、甲醇、工业用盐、辅助原料及材料、蒸汽、电等,公司接受网络维护及设备供应、物流运输及配套服务、计量检测、其他服务(餐饮、物业、培训、设施维护、绿化等)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获得稳定、价格公允的原料供应和劳务服务,对公司的经营起到积极稳定作用。

2.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工业用电、汽、工业废渣、工业气体、化工产品、编织袋等包装材料、成品油、辅助原料及材料,向天业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天智辰业、中新建物流、天域信等公司提供货物运输及配套服务、仓储服务、车辆维修及材料供应、设备安装和设备制作、计量检测、其他服务(劳务)等,能够促进公司及子公司产品的销售,有利于公司业务的经营和发展。

3.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粉煤灰、炉渣等工业废渣,销售拌合废料、废触媒、废活性炭等工业废渣,不仅保护了环境,而且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废弃物和再生资源,加强了资源综合利用,有利于业务发展,促进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具有良好环保示范效应和一定经济效益。

因此,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独立性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性协议、工业品买卖合同

3.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0075 证券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2026-017

债券代码:110087 债券简称:天业转债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为子公司银行借款

提供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计划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2026年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计划为245,210.00万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计划为56,24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计划为188,970.00万元。上述担保计划均无担保金,无反担保。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日常融资需求,为提高日常管理决策效率,公司计划为控股子公司累计不超过245,21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控股子公司提供56,240.00万元银行借款担保,含提供天伟水泥有限公司13,500.00万元银行借款担保、天伟化工有限公司19,800.00万元银行借款担保,天业外贸22,940.00万元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借款担保额度可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计划为资产负债率超70%以上控股子公司天辰化工有限公司提供188,970.00万元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借款担保额度可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

上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计划,无担保费用,也无需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实际发生的担保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情况为其提供担保事宜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

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下一年有关股东会审议公司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计划事项之日止。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3日,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本次担保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天伟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109550151XB,成立于2014年3月24日,法定代表人周德立,位于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注册资本80,000万元,主要经营业务为聚氯乙烯树脂、烧碱、电石、盐酸、水泥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以及火力发电、热力生产与供应。截止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594,544.18万元,总负债216,514.00万元,净资产378,030.18万元,资产负债率36.42%;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0,071.20万元,净利润16,604.08万元。截止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673,273.52万元,总负债294,861.83万元,净资产378,411.69万元,资产负债率43.80%;2025年度1-9月实现营业收入246,505.62万元,净利润6,192.78万元。

2.天伟水泥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109550143XP,成立于2014年3月24日,法定代表人丛龙成,位于新疆石河子北工业园区北十五路6号,注册资本2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水泥产品生产与销售。截止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98,078.73万元,总负债47,851.64万元,净资产50,227.09万元,资产负债率48.79%;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345.96万元,净利润6,526.04万元。截止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100,726.28万元,总负债48,614.33万元,净资产52,111.96万元,资产负债率48.26%;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8,462.85万元,净利润4,084.87万元。

3.新疆天业对外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1722349271U,成立于2000年11月30日,法定代表人张强,位于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要经营聚氯乙烯、烧碱等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的销售。截止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56,791.41万元,总负债40,716.23万元,净资产16,075.18万元,资产负债率71.69%;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0,961.61万元,净利润1,264.18万元。截止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49,137.08万元,总负债32,240.06万元,净资产16,897.02万元,资产负债率65.61%;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2,012.19万元,净利润1,261.84万元。

4.天辰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1798177840Y,成立于2007年3月9日,法定代表人杨友信,位于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注册资本220,000万元,主要经营聚氯乙烯、烧碱、水泥及水泥制品的生产与销售。截止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428,853.70万元,总负债305,594.07万元,净资产123,259.63万元,资产负债率71.26%;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9,859.30万元,净利润-21,249.78万元。截止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439,732.73万元,总负债340,551.04万元,净资产99,181.69万元,资产负债率77.45%;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23,256.19万元,净利润-23,986.02万元。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目前,除已披露的担保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尚未签署有关上述担保计划中任意一项担保有关的协议或意向协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6年担保计划事项是为了保障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与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担保计划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预计担保额度系根据2026年度融资需求所作出的合理预测,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是正常生产经营的合理需要,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额度可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额度可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日常管理决策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整体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已获批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755,940万元,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581,787.1525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32,235.36万元的比例为62.41%,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度为275,940万元(其中:为参股公司担保额度5,88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86,787.1525万元(其中:参股公司担保余额857.5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0.04%;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担保额度为480,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395,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42.37%。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该承担的损失金额。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6-018

债券代码:110087 债券简称:天业转债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满足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经营发展与资金管理需要,优化票据资产统筹使用,降低财务成本与操作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九届十八次董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2026年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票据池额度,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业务期限内以上额度可滚动使用。该事项额度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依托票据池服务,合作银行深化与企业的合作关系,稳定客户黏性,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双方以票据池为纽带,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利益共赢,形成银企协同发展、长期互利的良性合作格局。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将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商业票据存放于合作银行,以实现票据信息的统一管理;或者将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商业票据质押于合作银行,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融资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自有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调剂使用票据池内其他成员单位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相互提供担保。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或结算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担保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或以此作为质押担保条件,在不超过自身质押金额额度内,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融资业务。

(二)票据池业务目的

1.降低票据管理成本。票据池可形成票据管理和结算平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收到的票据存放于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实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票据数据、票据信息、票据资源的集中统一管理。提高票据运作效率,消化公司票据存量,尽可能的对外支付票据,最终降低公司整体的资金成本。

2.整合票据资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收到的票据入池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将各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可按实际需要进行额度调剂,解决子公司之间持票量与用票量不均衡的问题,盘活部分票据资产,有利于提高流动资产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减少货币资金占用。

3.充分利用票据时间价值。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将已持有的票据通过票据池,在票据的金额、期限上进行一些拆分,满足支付需求。入池单位可以在自有额度内,实现“短票拆长票”“大票拆小票”,延长支付期,发挥票据的时间价值,提升票据资产的盈利能力。

4.降低资金成本。公司统筹票据使用,可以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此外,公司通过集中大量的企业票据分期限进行统一管理后,在和合作银行办理贴现业务时获取较优的地位,可在票据贴现利息低点时统筹安排票据贴现,并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流动资金和资金收益。

二、公司2026年拟开展票据池业务额度及期限

(一)票据池业务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开展额度不超过10.00亿元(含本数)票据池业务,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10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申请调剂自身额度,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二)合作银行。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管理模式先进的商业银行,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关系、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合作银行。

(三)担保方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自身额度的使用可采用保证担保、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担保方式,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相互进行担保。

(四)业务期限。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相关协议的履行期限不超过该期限。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一)业务风险

1.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票据池保证金账户,对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追加担保。

(二)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合作银行,控制票据真伪、兑付与信用风险。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用新收取的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的方式,以控制资金流动性风险。

3.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台账与审批流程,财务管理中心专人负责、跟踪管理、定期核对,以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及时安排新收的票据入池,保证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额度在审议范围内使用,如超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该事项额度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届董事会任期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为提高业务效率,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自身可以使用的额度及额度调配,在核定额度与有效期内,办理票据入池、出池、质押、开票、贴现、展期等具体事宜;选择合作银行、确定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办理与本业务相关的其他必要事项。

(三)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四)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有权对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五)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0075 证券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2026-019

债券代码:110087 债券简称:天业转债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并追加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6年4月3日,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减少因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交易时严格遵循合法合规、审慎和安全的原则,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其他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受全球产能调整、能源价格波动、环保政策收紧及下游需求结构性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聚氯乙烯等产品市场价格震荡加剧。为有效规避聚氯乙烯等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锁定生产经营利润,保障现金流稳定,公司拟开展聚氯乙烯等产品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33,000 万元(含),其中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全部交易合约所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由不超过3,000 万元(含)追加至不超过20,000 万元(含),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40,000 万元。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额度可循环使用,与公司自有资金规模、经营节奏及现货敞口匹配,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为公司主要生产产品、所需原材料以及产业链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到且出现风险敞口需要进行套期保值的商品(包括:大连商品交易所PVC期货、郑州商品交易所烧碱期货等),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期货、远期等衍生品合约。交易场所为大连期货交易所、郑州期货交易所等境内合规公开交易场所。根据业务实施情况,实施主体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五)交易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 2025年6月27日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全部交易合约所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含),有效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因当前国内PVC期货价格受“战争-霍尔木兹海峡通行受限-乙烯供应减少-乙烯法PVC产能收缩-海外出口爆发”预期推动快速上行影响,公司于 2026年4月3日召开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追加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的议案》。

为规避和转移现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继续对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聚氯乙烯等产品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33,000 万元(含),其中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全部交易合约所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由不超过3,000 万元(含)追加至不超过20,000 万元(含),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40,000 万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管理规定,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交易时机、交易品种、交易数量、交易期限等具体操作细节。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鉴于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授权事项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仅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生产产品、原材料等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交易,严格控制资金规模,但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期货价格波动方向与预期相反,导致期货账户亏损。

2.基差风险:现货供需、运输成本、交割规则变化导致基差偏离,影响套保效果。

3.资金风险:价格剧烈波动引发保证金追加,未及时补足可能被强行平仓。

4.流动性风险:选择非主力合约导致平仓困难,无法及时匹配现货敞口变化。

5.操作风险:交易流程不规范、权限违规或人为失误引发操作失误。

6.合规风险:超额度交易、投机性操作或信息披露不及时触发监管处罚。

(二)风控措施

针对上述风险,建立全流程、多层次风控体系,确保业务稳健运行:

1.市场风险控制。每日跟踪期现货价格走势,采用动态套期保值策略,根据现货敞口变化、市场波动幅度调整套保比例,避免单向持仓,降低单边市场风险。

2.基差风险控制。实时监测套保产品基差波动,规避基差极端区间建仓;不盲目开展卖出套保,等待基差回归合理区间再操作;结合现货库存与订单情况,灵活调整套保节奏。

3.资金风险控制。预留不低于保证金总额30%的备用资金,专项用于保证金追加;严禁挪用募集资金、信贷资金,定期核查资金流向与持仓情况,确保资金安全。

4.流动性风险控制。优先交易期货交易所主力合约及成交量排名前3的合约;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度交易流动性较低合约,确保平仓及时、高效。

5.操作风险控制。严格执行岗位分离制度,设置交易权限与额度上限,所有交易操作全程留痕;定期开展合规培训与内部审计,及时排查操作漏洞,杜绝人为失误。

6.合规风险控制。严格遵守《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上交所监管指引,套保规模不突破股东会授权;定期在财务报告中披露业务开展情况,重大盈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聚氯乙烯等产品套期保值业务,是公司应对市场价格波动、强化风险管理的必要举措,具备充分的可行性。该业务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会改变公司经营模式,通过风险对冲可有效稳定经营利润、优化库存管理、提升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列报及披露。

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公司将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4日

券代码:600075 证券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2026-020

债券代码:110087 债券简称:天业转债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

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持有49%股权的参股公司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天业”)向股东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借1,750.00万元,应东华天业申请,为维持参股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同意按照持股比例为东华天业1,750.00万元借款提供857.50万元担保,无担保费用,无反担保。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参股公司借款情况为其提供担保事宜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下一年有关股东会审议公司为参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计划事项之日止。

东华天业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企业,公司董事、高管未在东华天业兼职。公司持有东华天业49%的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东华天业为公司的联营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3日,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被担保人东华天业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与该事项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如有)

被担保人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目前,除已披露的担保外,公司与参股公司尚未签署有关上述担保有关的协议或意向协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计划事项是应参股公司要求,满足参股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作出的必要支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战略规划。参股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一定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在提供担保后密切关注被担保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实际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参股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可及时掌握并了解其资信、经营状况,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将通过加强内部控制、监督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等措施,降低担保风险。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对参股公司借款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为参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经独立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为东华天业提供担保,是为解决东华天业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有利于东华天业的经营发展,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东华天业为公司联营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担保事项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3)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经独立审查,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已获批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755,940万元,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581,787.1525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32,235.36万元的比例为62.41%,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度为275,940万元(为参股公司担保额度5,88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86,787.1525万元(参股公司担保余额857.5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0.04%;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担保额度为480,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395,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42.37%。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该承担的损失金额。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0075 证券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2026-021

债券代码:110087 债券简称:天业转债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1日 12点30分

召开地点: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公司办公楼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1日

至2026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6年4月4日在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3、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6

第1项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天域融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第6项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会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地址: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

邮政编码:832000

联系人:李新莲、陈航

公司邮箱:master@xj-tianye.com

联系电话:0993-2623118 传真:0993-2623163

(三)登记时间:2026 年4月17日、20日上午 10:00-13:30,下午 16:00-19:30。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 、“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