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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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ST华扬 公告编号:2026-027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环湖路1177号方茂苑(二期)13栋房产917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利刚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未能现场主持本次会议,经过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副董事长杨家庆先生现场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候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董事、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一)上述议案已经2026年2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及2026年3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熊林、李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ST华扬 公告编号:2026-028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的要求,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于2026年4月3日以书面文件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3日15时30分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五)本次会议经过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房殿峰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房殿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指定本人或者其他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现指定房殿峰本人作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18日披露的《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董事长、独立董事、法定代表人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独立董事曾爱青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18日披露的《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董事长、独立董事、法定代表人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