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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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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版)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日常运营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3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需要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且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日,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对《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预计金额是基于经营情况做出的,具备合理性,关联交易事项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认可《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内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昌益先生、魏镇炎先生、汪渡村先生、Chang Dan Yao Danielle女士、Andrew Robert Tang先生、Neng Chao Chang先生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2025年10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年度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额度由年初的预计28,872万元增加至43,872万元。

注2:表格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产生的尾差。

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结合2025年度及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同时对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关联交易有关业务情况进行总体分析之后,对本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将间接持有的控股子公司环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部75.1%股权出售给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Real Tech Holdings Limited,于2025年9月1日完成交割,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日披露的《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的交易交割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三、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

上述公司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均具备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日月光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下属公司与公司需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故双方就关联销售、采购、租赁等事宜拟定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交易标的、定价原则、期限和协议的终止、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规定,协议的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

对于日月光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关联方,公司将根据具体交易内容,并经公司内部审核流程完成后,与其签订交易协议,确保交易价格公允。

上述关联交易协议遵循公平原则,交易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公允标准,交易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双方将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和关联方进行交易时,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该等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等关联交易并不会对本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相应项目比例较低,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4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已经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占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20,721,898,214.39元的28.95%),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均流动性好,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债券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等。

(五)投资期限

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授权期限自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同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授权期限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鉴于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额度处于董事会决策权限内,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按公司核决权限提交审批。

2、公司稽核中心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就其合规情况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进行理财投资的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回报公司股东。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5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所承做的金融衍生品以确保公司稳健、安全经营为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但是进行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避险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随着公司全球化业务推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营运过程中涉及金额较大的多币种购汇和结汇的结算需求。近几年国际外汇市场的波动剧烈,汇率和利率起伏不定,造成公司全球化经营在财务操作层面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随着公司全球化业务推进,以外币结算的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海外资产负债也不断增加,因此公司经营受汇率波动的影响较为明显。为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需进行以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二)交易金额

在当前国际外汇市场波动较大的背景下,为满足业务需求,公司预计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外汇避险总额度以不超过25亿美元(含等值其他货币)为限额,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200万美元(含等值其他货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5亿美元(含等值其他货币)。

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进行相关外汇避险操作。如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外币避险额度超过25亿美元,将根据《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的规定,就超出额度部分,再次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进行操作。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所承做的金融衍生品以确保公司稳健、安全经营为原则,以部位的避险为目的,主要为经营避险策略的远汇和掉期等,商品的选择以规避公司业务经营所产生的外汇收入、支出、资产或负债等风险为主,持有的币别必须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交易的外币需求相符。交易场所为境内/境外的场内或场外,公司远汇和掉期的交易对手均为经营稳健、信用状况良好、和公司长期合作、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境外银行。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有效期为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相关授权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金融衍生品业务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业务损益;在金融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业务损益。

(2)流动性风险。金融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办理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衍生品业务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公司不得进行带有杠杆的金融衍生品业务。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与交易银行签订条款准确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外汇业务相关人员会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相应监管机构报告,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衍生品业务进行合规性审计。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外汇利率/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业务控制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可以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因此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有利于降低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与日常生产经营紧密相关,能够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提升公司运行的稳健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对已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6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FINANCIERE AFG为其全资子公司Asteelflash Germany GmbH 向Crédit 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申请授信额度为7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协议于2026年5月18日到期,计划续签1年。

(2)FINANCIERE AFG为其全资子公司Asteelflash Holding GmbH、Asteelflash Germany GmbH、Asteelflash Design Solutions Hamburg Gmbh向HSBC Continental Europe S.A.,Germany申请不超过1,0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协议于2026年9月30日到期,计划续签1年。

(3)FINANCIERE AFG为其全资子公司ASTEELFLASH PLZEN S.R.O.向?eskoslovenská obchodní banka, a.s.申请不超过2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情况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4)FINANCIERE AFG为其全资子公司ASTEELFLASH TUNISIE S.A.向BRED申请不超过3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协议于2026年11月14日到期,计划续签1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相关事宜。

鉴于被担保人Asteelflash Germany GmbH、ASTEELFLASH PLZE? S.R.O.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担保均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担保额度为预计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以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FINANCIERE AFG为其全资子公司Asteelflash Germany GmbH 向Crédit 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申请授信额度为7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协议于2026年5月18日到期,计划续签1年。

(2)FINANCIERE AFG为其全资子公司Asteelflash Holding GmbH、Asteelflash Germany GmbH、Asteelflash Design Solutions Hamburg Gmbh向HSBC Continental Europe S.A.,Germany申请不超过1,0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协议于2026年9月30日到期,计划续签1年。

(3)FINANCIERE AFG为其全资子公司ASTEELFLASH PLZEN S.R.O.向?eskoslovenská obchodní banka, a.s.申请不超过2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情况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4)FINANCIERE AFG为其全资子公司ASTEELFLASH TUNISIE S.A.向BRED申请不超过3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协议于2026年11月14日到期,计划续签1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因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FINANCIERE AFG分别为其全资子公司Asteelflash Germany GmbH、Asteelflash Design Solutions Hamburg Gmbh、Asteelflash Holding GmbH、ASTEELFLASH PLZE? S.R.O.、ASTEELFLASH TUNISIE S.A.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该行为是为满足被担保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合理安排;被担保人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其偿债能力,违约风险和财务风险可控,该项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事项涉及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对其经营做出决策并及时掌握其财务和资信状况。该等担保事项有利于被担保方经营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100万欧元(按照2025年12月31日汇率计算为人民币17,294.55万元),全部为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7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4人,从业人员共6,133人,注册会计师共1,16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9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5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97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两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茅志鸿先生,自1999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1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茅志鸿先生近三年签署及复核多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茅志鸿先生自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于冉春女士,自2014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20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于冉春女士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于冉春女士自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复核人步君先生,自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步君先生近三年签署及复核多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以及审计项目组成员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6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3.9万元。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6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8.3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相较于上年度同比增加2.33%。2025年度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

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2026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6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2026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议意见:审计委员会对德勤的专业资质、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德勤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对德勤华永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为:“公司认为德勤华永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及执业规范要求,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2026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一致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8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委员及董事已回避表决涉及确认本人2025年度薪酬的子议案,全体委员及董事回避表决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薪酬确认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魏镇炎先生于2025年9月12日起担任职工代表董事。

注2:Chang Dan Yao Danielle女士于2025年4月22日上任公司董事,以上薪酬仅包含其2025年5月-12月的董事津贴。

注3:Rutherford Chang董事于2025年2月8日离任。

注4:Jing Cao先生于2025年9月30日离任,以上薪酬仅包含其2025年1月-9月的薪酬。

二、2026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薪酬体系和《全球员工绩效评核及管理办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2026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薪酬由固定津贴、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

1、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固定津贴金额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及董事会运作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确定,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3万元/月(含税),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2.5万元/月(含税)。

2、公司非独立董事于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其他职务的,除董事津贴外,其薪酬构成、确定和支付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执行。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其他说明

(一)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津贴和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及披露。

(三)上述津贴和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扣缴义务。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9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完善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含子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鉴于2025年投保的董监高责任险将于2026年5月31日到期,公司拟继续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公司全体董事该议案回避表决,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投保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投保人及其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正式签署的保险合约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

4、保险费:不超过18万美元

5、保险期限:保险合约签署后12个月

为方便实施,提请股东会在前述限额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者董事长授权人士办理购买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承保机构及相关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2026年4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经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符合广大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0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4月2日,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公司于2015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2、公司于2015年11月17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的全部事宜。

3、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部分表述稍作修订,并已于2015年11月27日公告修订后的《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2015年激励计划》”);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此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5年11月25日;同时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职务变动等原因不再具备获授股票期权的资格,对此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人数和数量进行调整。此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人数由1,406人调整为1,382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700万份变更为2,663.95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4、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有152名激励对象离职、75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期权及15名激励对象于2015年度、26名激励对象于2016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的原因,根据《2015年激励计划》《2015年激励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下同),同意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98.39万份。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总数由1,382人调整为1,155人,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663.95万份调整为2,265.56万份。

5、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有55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期权及17名激励对象于2017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的原因,同意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8.665万份。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总数由1,155人调整为1,099人,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265.56万份调整为2,166.895万份。

6、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公司自2018年10月30日至2019年10月27日有28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退休及13名激励对象于2018年度年绩效考核未达标,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1.74万份(前述1名因退休而离职的激励对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其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继续保留行权权利,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本次调整后,股权激励对象调整为1,070人,授予后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115.155万份。

7、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公司自2019年10月28日至2020年10月27日有24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死亡、2名激励对象退休及17名激励对象于2019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2.61万份(前述3名因死亡、退休而离职的激励对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其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继续保留行权权利,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本次调整后,股权激励对象调整为1,043人,授予后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092.545万份。

8、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公司自2020年10月29日至2021年10月26日期间,有26名激励对象离职、8名激励对象退休,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6.14万份(前述8名退休的激励对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其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继续保留行权权利,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本次调整后,股权激励对象调整为1,009人(不含退休人员),授予后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076.405万份。

9、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公司自2021年10月27日至2022年10月25日期间,有30名激励对象离职、12名激励对象退休,同意注销上述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2.760万份;前述12名退休的激励对象,在退休时四个行权期均已获准行权,因此继续保留行权权利,无需注销。本次调整后,股权激励对象调整为967人,授予后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053.645万份。

10、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公司自2022年10月26日至2023年10月24日期间,有37名激励对象离职、13名激励对象退休,同意注销上述离职的3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1.9083万份;前述13名退休的激励对象,其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在其退休前四个行权期已获准行权,因此继续保留行权权利。本次调整后,扣除上述离职和退休人员,股权激励对象调整为917人,授予后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031.7367万份。

11、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公司自2023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28日期间,有15名激励对象离职、13名激励对象退休,根据《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注销上述离职的1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4.86万份;前述13名退休的激励对象,其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在其退休前四个行权期已获准行权,因此继续保留行权权利。本次调整后,扣除上述离职和退休人员,股权激励对象调整为889人,授予后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006.8767万份(包含已退休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2、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于2025年11月24日期满,公司同意注销176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2,976,665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注销。

公司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四个行权期,行权有效期至2025年11月24日。截至行权有效期届满,17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976,665份股票期权到期未行权。

公司拟对以上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注销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决策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未违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以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实施本次注销;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1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及

回购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用途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5年4月25日至2026年4月24日,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起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0.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9.77元/股。因公司股票价格上涨造成回购价格上限低于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9.77元/股调整为不超过30.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30日、2025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6)、《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2025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2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6,9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9%,购买的最高价为29.64元/股、最低价为13.9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50,001,599.26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用途的具体情况

为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切实向市场传递积极信号,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40.00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同时,将回购股份用途由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4,350万元且不超过28,700万元,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资金总额不低于650万元且不超过1,300万元。回购股份的用途调整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的回购数量以本次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用途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结合资本市场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2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4日 13 点30分

召开地点:日月光集团总部1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169号B栋1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4日

至2026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下转2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