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6-010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58号和顺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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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以现场方式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以股权收购及增资方式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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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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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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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强、覃国飚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