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6-018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3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2026年4月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行政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会8名。会议由董事长晁莉红女士主持,拟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汤玥先生、赵永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题:
1、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汤玥先生、赵永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建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2、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赵永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建议董事会同意该事项。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3、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建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同时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同意将2026年股权激励事项一并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6-019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3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晁莉红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晁莉红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等职务;鉴于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尚需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辞职申请自公司完成新任董事选举后生效。辞职后晁莉红女士仍担任宇通集团副董事长,将卸任本公司相关职务。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3日收到公司董事胡文波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胡文波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辞职报告书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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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晁莉红女士、胡文波先生的辞职不影响公司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也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及董事会对晁莉红女士、胡文波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汤玥先生、赵永先生具备董事候选人资格及相关经验;董事会提名汤玥先生、赵永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到公司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2、聘任财务总监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赵永先生具备相关的任职能力及相关经验。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赵永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后附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三日
简历:
汤玥 男,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督查室高级经理;郑州深澜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宇通商用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宇通商用车有限公司重卡事业部副总经理;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高端及海外技术副总监;现任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宇通集团副董事长助理。
赵永 男,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部经理助理,郑州精益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处长、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安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监事、风险管理部经理,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处副处长;现任公司财务管理室主任。
汤玥先生、赵永先生均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查询结果》,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汤玥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汤玉祥先生之子,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永先生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6-020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0,000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定价依据
十二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72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基本情况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2025年激励计划》中:鉴于胡文波先生离职,回购注销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0,000股;另1名激励对象因岗位变动,回购注销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0,000股。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按照5.72元/股回购,同时根据《2025年激励计划》规定,向回购激励对象支付对应股份的回购价款及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本次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回购。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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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公司变动前股本=现有登记在册的股本-尚未实施完毕回购注销程序的限制性股票(2,227,500股)。
待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将与之前暂未实施注销的2,227,500股限制性股票统一办理注销。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系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实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6-021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17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与之前暂未实施注销的2,227,500股限制性股票统一办理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530,906,84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2026-020)。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将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声明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1、联系地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5月21日,每日8:30-11:30,13:30-17:30
3、联系人:李亚真
4、电话:0371-85332166
5、传真:0371-85336608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6-022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行政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8日
至2026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2026年股权激励事项一并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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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将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前至少五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7、8、10、11、12、13、14、1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5、6、7、9、10、11、12、13、14、15、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4、7、9、10、11、12、13、14、1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2、9陈红伟、张明威、胡文波、楚义轩董事股东回避表决;议案4、7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10、11、12、13、14、15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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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公司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二)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授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三)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五)登记时间:2026年4月22日至23日8:30-17:00。
(六)登记地点: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电话:0371-85332166
传真:0371-85336608
邮箱:ytzgir@yutong.com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450000
联系人:李亚真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