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4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
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

2026-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ST熊猫 证券代码:600599 编号:临2026-034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

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披露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年审会计师回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对公司审计进展情况进行了回复,根据现场获取的审计证据,利安达将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将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

● 如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以及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一、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披露了《*ST熊猫2025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利安达出具了《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退市风险警示有关情形消除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利安达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对本次业绩预告内容不存在重大分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利安达正在按照既定的审计计划有序开展审计工作,执行相应审计程序。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公司与利安达不存在重大分歧。因审计程序尚未完结,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最终以利安达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意见为准。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跟踪审计工作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披露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年审会计师回复》。利安达对公司审计进展情况进行了回复,主要内容如下:

1、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进度: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利安达已基本完成现场审计工作,正全力推进合并财务报表的审计复核、数据核对等工作,审计工作均按计划有序推进,整体进度可控,预计可按期完成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前期非标事项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前期非标事项审计进展:针对2024年度非标事项,根据现场获取的审计证据,利安达无法对小额贷款等事项有效执行包括但不限于函证等在内的关键审计程序,亦无法通过实施细节测试、替代测试等追加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相关报表项目的确认计量、列报披露是否公允。基于此情况,利安达将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3、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进度:

(1)本期内控测试发现问题整改跟踪:针对内控测试中发现的广州市熊猫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在增减资、关联方退股相关事项中存在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利安达持续跟踪公司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公司目前亦在整改过程中。

(2)前期内控否定意见事项整改复核:利安达持续对2024年度内控否定意见所涉事项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核,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基于已掌握的审计证据,小贷贷后管理等内部控制在本期仍对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利安达将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为2026年4月21日,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二次披露年报编制及审计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简称:*ST熊猫 证券代码:600599 编号:临2026-033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退市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4月9日披露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年审会计师回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对公司审计进展情况进行了回复,根据现场获取的审计证据,利安达将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将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

● 如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以及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 近期股价波动较大,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年审会计师回复,根据现场获取的审计证据,利安达将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将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如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以及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公司股票存在重大退市风险。

一、退市风险

1、公司于2026年4月9日披露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年审会计师回复》。利安达对公司审计进展情况进行了回复,主要内容如下:

(1)前期非标事项审计进展:针对2024年度非标事项,根据现场获取的审计证据,我所无法对小额贷款等事项有效执行包括但不限于函证等在内的关键审计程序,亦无法通过实施细节测试、替代测试等追加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相关报表项目的确认计量、列报披露是否公允。基于此情况,利安达将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2)前期内控否定意见事项整改复核:利安达持续对2024年度内控否定意见所涉事项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核,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基于已掌握的审计证据,小贷贷后管理等内部控制在本期仍对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利安达将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

如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以及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其他风险

1、公司于2026年4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ST熊猫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5),公司后续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鉴于公司近期股价波动较大,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三、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其他提示

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信息披露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简称:*ST熊猫 证券代码:600599 编号:临2026-035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32025017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披露的《*ST熊猫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0)。

2026年4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4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内容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徐金焕先生、李民先生、罗春艳女士、杨恒伟先生、黄玉岸女士: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熊猫或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已由我局调查完毕,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你们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3年4月4日,*ST熊猫披露了《关于逐步缩减小贷业务规模并加强小贷业务风险控制的公告》,称全资子公司广州市熊猫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小贷)和西藏熊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小贷)拟分别与昆朋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朋资产)签署《债权转让合同》,将广州小贷和西藏小贷的债权本金余额及交易基准日后相关权益分别以198,075,000元、215,84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昆朋资产。上述交易金额占*ST熊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97%。

经查,*ST熊猫与昆朋资产的债权转让为虚假交易,*ST熊猫为债权转让提供资金,后续通过资金拆借掩盖虚假交易,上述债权由国峻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代持。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合同文件、询问笔录、银行流水等证据证明。

我局认为,*ST熊猫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徐金焕作为*ST熊猫时任董事长,策划、参与虚假处置小贷债权事项,是虚假处置小贷债权事项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李民作为*ST熊猫时任董事,知悉公司小贷债权处置为虚假交易,安排以烟花贸易预付款名义提供债权收购资金,是虚假处置小贷债权事项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罗春艳作为*ST熊猫时任董事会秘书,知悉公司小贷债权处置异常,协调相关银行账户用于收购资金调拨,是虚假处置小贷债权事项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杨恒伟作为*ST熊猫时任董事、总经理,知悉公司小贷债权已逾期,未审慎核查小贷债权处置的真实性,未对高价收购等异常情况保持合理怀疑,是虚假处置小贷债权事项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黄玉岸作为*ST熊猫时任财务总监,知悉公司小贷债权已逾期,未审慎核查小贷债权处置的真实性,未对高价收购等异常情况保持合理怀疑,是虚假处置小贷债权事项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依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

一、对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

二、对徐金焕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三、对李民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四、对罗春艳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五、对杨恒伟、黄玉岸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鉴于徐金焕、李民的相关违法情节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中国证监会《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8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条和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对徐金焕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李民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自我局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上述人员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等有关规定,就我局拟对你们实施的行政处罚,你们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你们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我局复核成立的,我局将予以采纳。如果你们放弃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请你们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回执》(附后,注明对上述权利的意见)传真至我局指定联系人,并于当日将回执原件递交我局,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定》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业务活动均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