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同力天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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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同力天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天启 公告编号:2026-016
江苏同力天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同力天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05,683,109.01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568,310.90元,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额为95,114,798.1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余额为339,121,734.14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8,000,000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80,000.00元(含税),占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7%。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已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2025年半年度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080,000.00元(含税)。
综上,2025年度,公司预计派发现金分红(包含2025年半年度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 20,16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15%。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20,160,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0.15%。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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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预计派发现金分红(包含2025年半年度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 20,16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15%。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公司保持电梯部件和新能源电站开发及储能系统集成行业双主业协同发展模式,且都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例较高,资金一直都是影响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保持合理、稳定的分红水平可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公司2025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8,686,916.35元。综合考虑公司长远持续的发展战略,公司2026年经营发展需要有力的资金保障,保持合理、稳定的分红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也有利于长期回报投资者。
(二)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原材料采购、补充流动资金、重大项目支出等方面。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股东会召开时,将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并对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进行单独统计并公告。同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稳定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鉴于公司正处于发展阶段,需要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在保障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拟定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天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天启 公告编号:2026-017
江苏同力天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9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贺家路5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9日
至2026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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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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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贺家路55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公司办公地址: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贺家路55号
3、联系电话:0511-85769561
4、联系邮箱:zqb@jstljx.com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天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同力天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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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天启 公告编号:2026-018
江苏同力天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同力天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时间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颁布文件的要求作出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19号解释的相关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19号会计准则解释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天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天启 公告编号:2026-019
江苏同力天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公司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8,563,870.66元(经审计),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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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2025年度,公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计提坏账准备,当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合计7,188.64万元。
(二)存货跌价损失
2025年度,公司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当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合计43.09万元。
(三)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025年度,公司对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经测算后本期合计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624.66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7,856.39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7,856.39万元。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天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