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倍数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债券代码:113632 债券简称:鹤21转债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倍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仙鹤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明龙先生、王敏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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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变动情况:2026年4月3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明龙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王明龙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6]77号,确认其未将借用他人证券账户持有仙鹤股份股票事项及时告知公司,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达到80%时未及时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经公司自查及相关方确认,截至2025年9月18日,王明龙先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其持有股份数量增加至10,070,300股,持股比例增加至1.42%。因此,截止2025年9月30日,浙江仙鹤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鹤控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仙鹤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明龙先生、王敏文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增加至566,198,808股,持股比例增加至80.00%,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倍数。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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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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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致行动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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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益变动触及5%整倍数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9日,公司披露《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取得金融机构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公司控股股东仙鹤控股为提升公司市值管理成效、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计划自2025年4月9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票,增持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2025年10月9日,公司披露《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仙鹤控股自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3,589,408 股,增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2%。该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仙鹤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明龙先生、王敏文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66,129,108股,持股比例为79.99%。
2026年4月3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明龙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王明龙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6]77号,确认其未将借用他人证券账户持有仙鹤股份股票事项及时告知公司,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达到80%时未及时披露。
经公司自查及相关方确认,截止2025年9月18日,王明龙先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其持有股份数量增加至10,070,300股,持股比例增加至1.42%。因此,截止2025年9月30日,仙鹤控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仙鹤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明龙先生、王敏文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增加至566,198,808股,持股比例增加至80.00%,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倍数。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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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针对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相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公司于2026年4月3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明龙先生通知后,随即展开自查并补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加强股东持股变动的跟踪与管理。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应承诺,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