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4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6-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翔股份”)持有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淼科技”)16,710,710股,占公司总股本143,244,628股的11.67%。上述股份为IPO前取得,已于2024年1月2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9日披露了《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2),公司股东飞翔股份出于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864,893股,即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飞翔股份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暨权益变动情况的告知函》。2026年4月7日,飞翔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所持公司股份2,86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0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接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钱鑫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同,钱鑫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股份。

● 公司控股股东永卓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卓控股”)与钱鑫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钱鑫先生增持完成后,控股股东永卓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钱鑫先生合计持股比例由25.56%增加至27.56%,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整数倍。

● 本次增持不会导致股东身份发生变化。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钱鑫先生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系由控股股东永卓控股提名委派。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基于钱鑫先生控制的企业与永卓控股存在共同投资,构成法定一致行动关系。

二、增持股份情况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上述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富淼科技股份。

3、上述增持主体暂无其他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拟进一步增持,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

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永卓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钱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钱鑫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富淼科技股份暨权益变动的说明函》。钱鑫先生于2026年4月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2,86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钱鑫先生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系由控股股东永卓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委派。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基于钱鑫先生控制的企业与永卓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共同投资,构成法定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永卓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由36,620,000股增加至39,48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25.56%增加至27.56%,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

(四)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永卓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化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9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

及5%刻度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二、权益变动触及1%及5%刻度整数倍的基本情况

2026年4月8日,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淼科技”)收到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股份减持结果暨权益变动情况的告知函》。2026年4月7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富淼科技股份2,86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本次权益变动后,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6,710,710股减少至13,845,91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11.67%减少至9.67%,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及5%刻度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权益变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并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富淼科技

股票代码:688350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飞翔化工集中区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2026年4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淼科技”、“上市公司”、“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富淼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书中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请投资者注意。

附表 1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如果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其自身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尚未有明确的增减持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富淼科技股票16,710,710股,占富淼科技总股本143,244,628股的11.6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13,845,910股,占富淼科技总股本的9.67%,详细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26年3月9日,公司披露《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2),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6月3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864,893股,即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近日,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暨权益变动情况的告知函》,2026年4月7日当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所持公司股份2,86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7月17日与上海耕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其管理的上海耕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耕瑞泓晟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上海耕瑞”)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6,107,6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00%),以16.38元/股的价格转让予上海耕瑞。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已于2025年11月17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相关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25年11月1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8日、2025年11月18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自愿披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除本次报告披露的股票减持及前述权益变动事项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置备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中山路26号凤凰智慧城富淼科技总部大楼

电话:0512-58110625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熊益新

日期:2026年4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熊益新

日期:2026年4月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熊益新

日期: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