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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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2版)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成员基本信息

2.项目成员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项目成员独立性

立信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0.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8.0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08.00万元(含税)。2026年度的审计收费将结合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的因素参考拟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选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过程中,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对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予以认可,认为其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光 公告编号:2026-008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且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有利于交易双方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2026年度预计金额是公司根据之前年度交易情况合理得出,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此议案获得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202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姜楠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本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上表中“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5年度同类业务数据;

2.上述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二)关联关系

截至2026年3月31日,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37.84%的股权,系公司直接控股股东。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销售产品、接受服务、提供服务、租赁及租出资产等,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继续执行,因价格调整或新增的关联交易合同授权公司管理层重新签署。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间内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此外,公司产供销系统完整、独立,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光 公告编号:2026-012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

● 转增比例: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73,095,952.44元,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412,703.83元。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1,474,6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本公司股份2,041,139股后,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139,433,46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675,361.42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15%。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44,993,341.8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75,668,703.29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9.31%。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0,675,361.42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15%。

(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1,474,6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本公司股份2,041,139股后,实际可参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数为139,433,461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97,247,984股。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2,041,139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登记变更手续。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该方案履行了合法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光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新风光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 (ESG) 报告》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提示:请完整列示治理体系组成机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每年定期汇总报送。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已建立并持续完善《新风光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社会责任体系风险评估管理程序》《可持续发展风险控制程序》等;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通过内部审计、自我评价与第三方审计进行多维度验证;将ESG相关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 号指引》)相关规定,水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技伦理不具有重要性。针对上述议题,本公司已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依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对议题开展的相关举措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新风光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