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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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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25 公司简称:铁龙物流

证券代码:244120 证券简称:25铁龙01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1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预计分红金额0.93亿元,与公司2025年中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派发0.65亿元合并计算,2025年度全年派发现金红利1.58亿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09%。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中国铁路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科技创新驱动、优化运输供给结构,在安全稳定性、路网规模、客货运量、经营效益及服务品质等方面均取得历史性突破,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交通基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铁路客运供给质量全面提升

报告期内全国铁路在重点时段和区段增开列车、优化停站、提升客运产品和服务品质。全年累计完成旅客发送量46.01亿人、同比增长6.7%,高峰日发送旅客达2313.2万人次,再创历史新高,“春运”、“暑运”及节假日旅客发送量也屡破纪录,有力促进旅游经济、冰雪经济、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铁路货运向现代物流转型成效显著

报告期内国家铁路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助力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加强重点物资运输保障,持续深化货运市场化改革,大力发展全程物流、“一单制”多式联运、物流金融服务等产品,推动物流产品供给升级。全年完成货物发送量达40.68亿吨,同比增长2.1%,连续9年实现增长,单日装车首次突破20万车。集装箱运量完成4188.3万标箱,同比增长14.2%;铁水联运量完成1738万标箱,同比增长15.1%。

(三)铁路规划建设优质高效推进

报告期内国家铁路完善路网结构布局、加快推进铁路重点项目规划建设、充分发挥铁路投资对扩大内需的拉动作用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102项重大工程铁路项目和联网补网强链项目为重点,优质高效推进铁路规划建设。全国铁路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015亿元、同比增长6%,铁路投资拉动作用充分显现。目前,全国铁路营业里程16.5万公里,其中高铁5.0万公里,路网密度171.7公里/万平方公里,复线率61.2%,电化率76.7%,西部地区铁路营业里程6.7万公里,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包括铁路特种集装箱业务、铁路货运及临港物流业务等,具体说明如下:

(一)铁路特种集装箱物流业务

公司于2006年1月收购中铁集装箱公司全部铁路特种集装箱资产及业务,开始经营铁路特种集装箱运输物流业务并逐步成为公司的战略性核心业务板块。多年来公司根据市场需求不断优化特种箱资产结构、拓展全程物流业务、放大市场规模,该业务利润逐年稳步提升。目前运营的铁路特种集装箱主要包括各类干散货集装箱、各类罐式集装箱、冷藏箱、卷钢箱等。报告期该业务板块实现的毛利占比为72.21%。

(二)铁路货运及临港物流业务

公司铁路货运及临港物流业务主要包括所属沙鲅铁路分公司的铁路货运业务以及铁龙营口实业公司和铁龙冷链发展公司等临港物流业务。公司于2005年10月收购连接哈大铁路干线沙岗站与营口鲅鱼圈港的沙鲅铁路支线,开展铁路货运及仓储、短途运输等物流延伸业务,后续又对该铁路支线进行两次扩能改造,运能从2400万吨/年提升至8500万吨/年;公司投资建设的大连冷链物流基地于2021年投入实际运营。报告期该业务板块实现的毛利占比为20.51%。

(三)供应链管理业务

近年来公司在物流供应链经营上进行了全新尝试,从2014年5月开始开展钢材委托加工贸易业务,多年来在控制经营风险的前提下保持运营稳定。2020年公司根据市场、政策等外部环境变化,将委托加工贸易业务优化为大宗物资贸易等供应链管理业务。报告期该业务板块实现的毛利占比为6.85%。

(四)房地产业务

房地产业务属于公司风险控制型的业务板块。近年来受房地产行业整体低迷及公司适当控制房地产业务规模等因素影响,其对公司利润贡献占比下降。报告期该业务板块实现的毛利占比为1.12%。

(五)其他业务

公司保留了上市前的商品混凝土、酒店、置业、出租汽车等业务。对这些非核心业务,公司将其定位为效益监控型业务板块,以全面控制风险和资产经营方式实施管理。主要目的是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维护队伍的整体稳定。报告期其他业务板块合计实现的毛利占比为-0.69%。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一、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完成收入114.94亿元,同比减少11.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25亿元,同比增加37.48%。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如下:

(一)铁路特种集装箱业务

报告期公司紧紧围绕主责主业高质量发展核心目标,精准施策稳存量,优化品类促增量,数据智能提质量,全面筑牢专业物流市场根基;持续推进新箱研发和老箱迭代升级,完善箱资产谱系化结构,有效满足细分市场需求;强化运营管理与智能化协同,着力打造专业物流品牌,实现特箱业务稳中求进,质效双升,奠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报告期完成特种箱发送量220.38万TEU,较上年同期184.68万TEU增长19.33%;实现收入27.20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7.24%;实现毛利7.34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5.63%;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加1.96个百分点。

(二)铁路货运及临港物流业务

报告期公司沙鲅铁路直面区域运输物流需求不足竞争加剧的不利影响,顺应国铁集团货运市场化改革新形势,全力谋求临港物流企业新发展,奋勇拼搏,砥砺前行,持续提升运输组织和效率,全面提升管理标准筑牢安全生产屏障,多方联动延伸运输服务链条,大力拓展市场发展空间,实现市场低迷下的铁路货运同比增量。报告期沙鲅铁路到发量合计完成5,888.79万吨,较上年同期5,439.78万吨增加8.25%。报告期该业务板块实现收入13.90亿元,较上年同比减少1.89%;实现毛利2.08亿元,较上年同比减少4.58%;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减少0.42个百分点。

(三)供应链管理业务

报告期该业务积极面对市场波动加剧的经济形势,采取压降规模等有效措施控制经营风险,保持了钢材供应链业务经营发展的稳定有序;同时积极发挥协同创效作用,全年为沙鲅铁路带来到发量367万吨。报告期累计销售铁矿、煤、焦炭等大宗商品845万吨。报告期内该业务实现销售收入72.23亿元,较上年同比减少18.88%;实现毛利0.70亿元,较上年同比减少16.01%;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加0.03个百分点。

(四)房地产业务

报告期房地产业务努力推进销售工作,存量产品去化加速;新项目严格把控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成本和进度,以高质量产品带动口碑和销售。报告期该业务实现收入1.01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1.45%;实现毛利0.11亿元,较上年同比增加90.91%。

(五)其他业务

报告期公司新型材料、酒店等业务注重经营减亏、高质量发展。合计完成营业收入0.60亿元,较上年同比减少11.54%,实现毛利-705.22万元,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减少11.70个百分点。

二、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公司深化转型升级的关键之年。公司既面临国铁集团深化市场化改革及多式联运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也需直面内外部多重风险与挑战。

外部风险方面,全球贸易格局不确定性犹存,地缘政治冲突风险加剧,国内钢铁、房地产等行业深度调整可能持续抑制大宗物资运输需求;内部风险方面,沙鲅铁路场站智能化转型进度滞后,中小板块亏损治理进入攻坚深水区,新箱型规模化投用带来的安全与合规管控压力日益凸显,均对公司经营韧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出严峻考验。

针对上述风险因素,公司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重点采取以下应对措施:一是聚焦主责主业,优化资产与业务结构,提升核心竞争优势;二是加快货运转型升级步伐,推动智能化场站建设提质增效;三是深化中小板块治理,创新经营思路,拓展增量;四是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安全与合规管控,确保经营风险可控。公司将以实际行动服务国家战略和行业发展要求,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25 证券简称:铁龙物流 公告编号:2026-001

证券代码:244120 证券简称:25铁龙01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6日以书面、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8日9:00~11:00在北京云瑧金陵莲花酒店二层会展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亲自出席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实有9名董事行使了表决权。

会议由董事长杨斌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0票,弃权0票。

2、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前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审议,并经3名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将该提案提交本次董事会议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0票,弃权0票。

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前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审议,并经3名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将该提案提交本次董事会议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0票,弃权0票。

6、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0票,弃权0票。

8、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6年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董事会批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与中国建设银行等几家银行签订总额为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并授权公司总经理为有关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有权签字人。本议案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董事会审议2027年度综合授信议案之日止。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0票,弃权0票。

10、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1、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2、关于签署2026年关联交易协议及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2026年关联交易协议及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前已提交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并经3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提案提交本次董事会议审议。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杨斌董事长、韩建成董事、张向松董事和冯轶斌董事回避了表决。本议案以5名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前已提交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审议,并经3名独立董事及3名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将该提案提交本次董事会议审议。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杨斌董事长、韩建成董事、张向松董事和冯轶斌董事回避了表决。本议案以5名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4、公司对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前已提交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审议,并经3名独立董事及3名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将该提案提交本次董事会议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0票;弃权0票。

15、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报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报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前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审议,并经3名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将该提案提交本次董事会议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6、关于投资购置铁路特种集装箱的议案

为加快公司铁路特种集装箱业务的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提请董事会批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6.5亿元(含税)购置约12,000只各类特种集装箱,并授权公司在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及采购价格波动等情况,合理调剂各类箱型的购置数量和进度。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0票,弃权0票。

17、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前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审议,并经3名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将该提案提交本次董事会议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0票,弃权0票。

1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9、《董事、高管人员薪酬及津贴管理办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5年10月16日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结合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拟定了《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薪酬及津贴管理办法》,本办法将原《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及津贴制度》和《高管绩效与薪酬激励管理办法》合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前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审议,并经3名委员一致同意将该提案提交本次董事会议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026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前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审议,并经3名委员一致同意将该提案提交本次董事会议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涉及董事薪酬方案的内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涉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内容需在股东会上作以说明。

21、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董事任期即将届满,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单位的推荐,提名杨斌先生、赵哲先生、韩建成先生、张向松先生、陈迎女士、姜超峰先生、苗润生先生、庄炜女士共8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候选人,其中姜超峰先生、苗润生先生、庄炜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八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参会职工代表现场选举李丰岩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其任职期限与非职工董事一致。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前已提交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并经3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提案提交本次董事会议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提议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并将下列事项提交该次股东会审议: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4)关于续聘2026年财报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董事、高管人员薪酬及津贴管理办法》

(8)公司2026年董事薪酬方案

(9)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的议案

(10)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除以上各项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作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司将就2026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说明。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125 证券简称:铁龙物流 公告编号:2026-002

证券代码:244120 证券简称:25铁龙01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071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398,708,266.8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1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8日,公司总股本1,305,521,874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2,692,053.05元(含税)。

公司在2025年11月已实施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以公司总股本1,305,521,8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5,276,093.70元(含税)。加上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金额,公司2025年度合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1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红利157,968,146.75元,分配比例为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全部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现金红利分配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

(二)其他风险说明:无

特此公告。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125 证券简称:铁龙物流 公告编号:2026-003

证券代码:244120 证券简称:25铁龙01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高投资者获得感,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和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授权情况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资本性开支等资金需求;

3、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条件。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实施中期分红,中期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

(三)授权内容及期限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就2026年中期分红事项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且本次中期分红方案需结合公司当期未分配利润与业绩等因素做出合理规划,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二)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

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125 证券简称:铁龙物流 公告编号:2026-004

证券代码:244120 证券简称:25铁龙01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2026年关联交易协议

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根据铁路运输技术组织的要求,公司铁路相关业务需要与其他铁路运输企业共同完成,可以提升业务效率,有利于公司业务经营,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以下简称“铁道部”)为履行铁路国有资产管理职责的政府部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与原铁道部控制的除中铁集装箱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外的其他铁路运输企业间的业务往来不属于关联交易。2013年3月铁道部撤销后,以企业法人方式注册设立的中国铁路总公司(2019年改制更名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根据时间点称“中国铁路总公司”或“国铁集团”)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及下属企业也因此成为公司关联法人,相关的交易事项成为关联交易。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度扣除铁路运输清算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21,181.13万元,为公司2025年末净资产的2.78%,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要履行董事会批准程序。

根据《铁路货物运输进款清算办法(试行)》(铁总财〔2017〕333号,以下简称“《新清算办法》”),公司与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的各铁路运输企业之间因执行行业统一清算政策而产生大额路网清算关联交易。由于该清算办法确定的清算价格是行业制度的组成部分,不属于商业定价,属于行业管理定价,并已报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具有国家定价的属性,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条第(八)款“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为国家规定,可以豁免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的相关规定。为了投资者更充分的了解相关情况,公司将这部分与铁路运输清算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一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202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经3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2026年关联交易协议及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02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经4名关联董事回避、5名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2026年关联交易协议及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日常业务经营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2、与运输清算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三)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与经营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2、与运输清算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2019年6月14日改制更名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郭竹学

注册资金:人民币17,395亿元

成立时间:2013年3月14日

主营业务及职责:铁路客货运输;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并派遣实施上述对外承包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铁路客货运输相关服务业务;铁路工程建设及相关业务;铁路专用设备及其他工业设备的制造、维修、租赁业务;物资购销、物流服务、对外贸易、咨询服务、运输代理、广告、旅游、电子商务、其他商贸服务业务;铁路土地综合开发、卫生检测与技术服务;国务院或主管部门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统筹安排路网性运力资源配置,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负责铁路行业运输收入清算和收入进款管理等。

2、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国有全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峻

注册资金:人民币26,858,500万元

成立时间:1994年5月9日

经营范围:主营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装卸、仓储等。

3、中铁国际多式联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翀宇

注册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

成立时间:1996年3月18日

经营范围:主营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无船承运等。

4、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除沈阳局集团公司以外的其他不特定运输企业或非运输企业

公司铁路运输清算日常关联交易的对象为国铁集团所属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运输企业。公司的铁路运输、物流等相关业务实际发生过程中,将与大量不特定其他铁路运输等相关企业相互提供服务,公司无法全面准确确定具体的关联交易对象及其交易金额。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铁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所属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其他铁路运输、非运输企业基本都是国铁集团所属的全资、控股或合资企业等,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由上述第(一)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与日常业务经营相关的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事项

1、国铁集团为公司特种箱运输提供服务

2013年6月,铁路实施货运组织改革。在本次货运组织改革之前,公司第一大股东中铁集装箱公司作为铁路集装箱承运人向公司提供包括特种箱运营管理、安全管理、修理维护、新箱开发、购置与技术改造、文件传达等多项综合服务,公司按特种箱使用费的20%向中铁集装箱公司支付综合服务费。铁路货改实施后,为确保公司继续顺利经营铁路特种箱业务,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与本公司重新签署了《铁路特种箱服务协议》,服务费用标准不变。2025年公司就上述相关服务所支付的服务费为3,029.68万元,预计2026年该项服务费为2,578.80万元。

2、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就沙鲅铁路运输向公司提供相关服务

1)《铁路专用线委托服务协议》

根据沙鲅铁路运输生产需要,公司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铁路物流中心签订相关服务协议,由其为沙鲅铁路公司提供专用线代维护等服务。2025年沙鲅公司就该服务支付费用94.17万元,2026年预计服务费为94.17万元。

2)《运输服务协议》

为确保沙鲅铁路运输生产的需要,根据公司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运输服务协议》,由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事故救援、治安管理、货检等综合服务,各项服务的收费标准按“公平、合理”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公司2025年度支付的服务费用234.66万元,预计2026年服务费用为234.66万元。

3)《铁路机车牵引服务合同》

为确保沙鲅铁路运输生产的需要,根据公司与锦州铁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由其为沙鲅铁路公司提供机车牵引服务,服务费标准根据行业相关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2025年公司就该项业务实际支付费用3,527.66万元,预计2026年支付费用为3,726.00万元。

3、接受中铁国际多式联运有限公司提供货物运输服务

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公司接受中铁国际多式联运有限公司提供的国内货物运输服务以及中亚班列国际货物运输服务。2025年该项业务实际支付费用71.22万元,预计2026年支付费用为71.00万元。

4、接受北京经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平台项目运维技术服务

根据公司多式联运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的使用需求,公司接受北京经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服务平台运维技术服务,主要包括该平台箱资产管理、需求管理、集装箱追踪、运价测算、涉铁基础信息管理等子系统运行维护技术服务。2025年该项研发服务实际支付费用283.02万元,预计2026年支付平台项目数据服务费用等合计283.02万元。

5、接受沈阳铁道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场地使用服务

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铁龙营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沈阳铁道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场地使用服务,并协商按照市场价格收取费用。2025年该项业务实际支付费用100.92万元,预计2026年支付费用为100.92万元。

(二)与日常业务经营相关的向关联方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事项

1、向中铁国际多式联运有限公司提供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公司向中铁国际多式联运有限公司提供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组织发运、协调运力及运输途中的信息跟踪,协调铁路运输调度部门下达集装箱调度命令等相关发运手续,并按照市场价格收取费用。2025年度该项业务实际发生金额5,222.88万元,预计2026年发生金额5,357.84万元。

2、向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公司向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组织发运、协调运力及运输途中的信息跟踪,协调铁路运输调度部门下达集装箱调度命令等相关发运手续,并按照市场价格收取费用。2025年度该项业务实际发生金额394.96万元,预计2026年发生金额398.98万元。

3、向大连中铁外服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鲅鱼圈分公司提供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中铁铁龙(大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大连中铁外服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鲅鱼圈分公司提供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并按照市场价格收取费用。2025年度该项业务实际发生金额3,130.82万元,预计2026年发生金额3,373.00万元。

(三)与日常业务经营相关的租赁关联方资产的关联交易事项

1、租赁大连铁越集团有限公司房屋

公司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租赁经营大连铁越集团有限公司房屋,2025年度该项业务实际发生金额321.10万元,预计2026年发生金额321.20万元。

2、租赁铁总服务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房屋

公司根据业务经营及办公需要,租赁经营铁总服务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管理的部分房屋作为办公场所,2025年度该项业务实际发生金额1,273.39万元,预计2026年发生金额1,288.61万元。

(四)与日常业务经营相关的向关联方租赁资产的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沙鲅铁路分公司向大连中铁外服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鲅鱼圈分公司租赁房屋作为办公场所,并按照市场价格收取费用。2025年度该项业务实际发生金额33.03万元,预计2026年发生金额33.03万元。

(五)与日常业务经营相关的购买关联方商品的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特种箱运输分公司通过招标程序向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分箱型的铁路特种集装箱,采取竞争性磋商确定采购价格。2025年度该关联方采购金额3,245.31万元,预计2026年采购金额3,320.00万元。

(六)与铁路运输清算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国铁集团所属的相关运输企业为公司沙鲅铁路货运业务提供服务或接受服务。按照2018年初开始实施的铁路运输清算办法,公司沙鲅铁路货物运输收入的清算由原来的“分段计算、管内归己,直通清算”方式改为以承运企业为核算主体的“承运清算”方式,收入成本发生巨大变化。沙鲅铁路公司发送货物从货主收取的货票收入扣除铁路建设基金等项目后全部计入公司作为承运人收入,同时需要向货物途经的其他铁路运输企业按照《新清算办法》支付机车牵引、线路使用、车辆服务、到达服务、综合服务等费用,属于接受关联方劳务性质的关联交易。接卸到达货物时,将按《新清算办法》收到其他铁路运输企业发站承运人支付的到达服务、线路使用、车辆服务等费用,属于为关联方提供劳务性质的关联交易。上述相互支付服务费用所依据的清算价格是行业制度的组成部分,不属于商业定价,属行业管理定价,并已报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具有国家定价的属性。

1、公司根据沙鲅铁路运输需要按行业相关规定(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向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相关企业支付(与运输清算相关的)货车占用费、接触网电费,向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运输企业支付(与运输清算相关的)货运清算付费。

1)支付货车占用费

根据铁路行业相关规定,公司沙鲅铁路运输经营需要向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铁路物流中心支付货车占用费。2025年沙鲅公司支付货车占用费3,552.39万元,预计2026年支付货车占用费3,492.00万元。

2)支付接触网电费

根据铁路行业相关规定,公司沙鲅铁路运输经营需要向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供电段支付接触网电费。公司2025年度支付的电费为852.49万元,预计2026年为860.00万元。

3)支付货运清算付费

根据铁路行业相关规定,公司沙鲅铁路运输经营需要向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运输企业支付货运清算付费。公司2025年度支付的费用为63,511.56万元,预计2026年为63,019.10万元。

2025年度上述属于接受关联方服务类型的关联交易公司所支付的清算费用合计为67,916.44万元,预计2026年度为67,371.10万元。

2、公司根据沙鲅铁路运输需要按行业相关规定(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收到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相关运输企业支付的(与运输清算相关的)货运清算收入,2025年度上述为关联方提供服务类型的关联交易获得的清算收入合计为27,109.45万元,预计2026年度为26,592.10万元。

四、与中铁国际多式联运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6条第二款规定:“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3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 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公司预计2026年与日常业务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中,向关联方中铁国际多式联运有限公司提供劳务金额为5,357.84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净资产的0.70%,需履行上述程序。

中铁国际多式联运有限公司是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下设18个分公司,对接全国铁路局集团公司和铁路物流中心,拥有覆盖全国的经营网络,是国内知名的、以铁路集装箱运输为骨干的多式联运龙头企业。

近年来,随着国内物流市场的变化及铁路市场化改革步伐的加快,公司与中铁国际多式联运有限公司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强化业务的协同和协作,在卷钢、建材、煤炭、氧化铝等专业市场密切合作,共同开发铁路专业物流市场,助力公司特种箱业务高速发展。公司将与中铁国际多式联运有限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我国铁路运输行业具有“设备联网、生产联动、统一指挥、部门联劳”等关联性和整体性强的特点,根据铁路运输技术组织的要求,公司铁路相关业务需要与其他铁路运输企业共同完成,可以提升业务效率,有利于公司业务经营,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目前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一部分是延续2013年铁路行业改革之前的非关联交易事项,由于行业改革而成为关联交易事项,交易内容并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新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铁路运输清算产生的关联交易也都是按照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确定交易价格或是执行行业统一管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拥有完整的铁路特种箱、铁路线路等资产产权,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系统,所有经营决策均系独立作出,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由于铁路业务特有属性和行业改革造成的,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125 证券简称:铁龙物流 公告编号:2026-005

证券代码:244120 证券简称:25铁龙01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公司于2025年12月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1年。为做好公司存量资金收益管理和融资成本压降工作,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办理相关金融业务,主要包括存款、贷款、结算、票据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本次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3年。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财务公司的贷款、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 交易限额

备注:每日最高综合授信余额包括在财务公司的贷款、贴现等业务。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财务公司作为铁路行业的金融窗口,以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为依托,充分利用和发挥金融业务的特点及优势,可助力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拟将为公司办理相关金融业务,主要包括存款、贷款、结算、票据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3年,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财务公司的贷款、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 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公司于2025年12月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1年。截至本信息披露日,公司与财务公司没有发生业务。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票据服务;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二) 服务原则

1. 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自主决定提供存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存贷款金额以及提取存款的时间。

2. 财务公司已将公司列为其重点支持客户,财务公司承诺,任何时候其向公司提供金融财务服务的条件,均不逊于其为国铁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国铁集团除外)提供同种类金融财务服务的条件。

(三)服务价格

1. 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存款的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基准利率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浮动,且不低于财务公司当时吸收国铁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国铁集团除外)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2. 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浮动,不高于银行提供的同期限贷款利率,且不高于财务公司当时向国铁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国铁集团除外)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

3. 双方同意就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不收取服务费。如需收费,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4. 除财务公司现时为公司提供的金融财务服务外,财务公司亦在拓展开发其他被许可经营的金融财务服务。当条件具备时,财务公司将向公司提供新的金融财务服务(以下简称“新服务”)。财务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新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

(2)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国铁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国铁集团除外)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手续费。

(四)交易限额

公司出于风险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与财务公司金融财务服务交易的各项额度作出限制,财务公司应协助公司监控实施该等限制。双方同意: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财务公司的贷款、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五)风险控制

1. 财务公司确保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财务公司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全部通过与商业银行网上银行接口的安全测试,达到人民银行要求财务公司安全等级标准,并全部采用CA安全证书认证模式,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2. 财务公司保证将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应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财务公司半年度财务报表将于半年度结束日后45日内、年度财务报表将于年度结束日后90日内提供给公司。

4. 公司对存放资金的风险状况开展动态评估和监督,财务公司将予以配合。

(六)协议期限

《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3年,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盖章后生效。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对公司提供全面金融服务支持,在财务公司存款能够提升公司资金收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202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表决资格的5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斌、韩建成、张向松、冯轶斌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125 证券简称:铁龙物流 公告编号:2026-006

证券代码:244120 证券简称:25铁龙01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

对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通过查验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查阅了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财务公司隶属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24日,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法定代表人:潘振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5号院1-1号楼

注册资本:100亿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具体以登记为准。

财务公司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6)从事同业拆借;

(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8)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下转6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