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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2026-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ST华闻 公告编号:2026-007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2月26日,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闻集团”)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琼01破申70号],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三亚凯利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2026年2月28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6)琼01破16号],指定华闻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2026年3月2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复函》[(2026)琼01破16号之二]及《决定书》[(2026)琼01破16号之一],海口中院同意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经营,并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法院指定管理人并同意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经营及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2026年2月28日,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3日、2026年4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启动重整阶段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2026年4月9日,华闻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预重整期间共益债务融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现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会议议程及参会情况

华闻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6年4月9日上午9时30分在“律泊智破会议系统(https://huiyi.lawporter.com/)”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主要包括以下十一项议程:

1.宣读本案受理裁定书及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2.宣布债权人会议职权及有关事项;

3.宣读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决定书;

4.管理人作执行职务情况报告;

5.管理人作财产状况调查报告;

6.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做工作情况说明;

7.管理人做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报告,并将债权审查结果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

8.合议庭宣读临时确定债权额《决定书》;

9.管理人宣读《管理人报酬方案》;

10.管理人宣读《预重整期间共益债务融资议案》并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

11.管理人回答债权人的提问。

出席及列席本次债权人会议的人员包括债权人会议主席、管理人代表、债务人代表、职工代表、审计机构代表、评估机构代表。

二、债权核查情况

管理人审查确认54名债权人的债权,确认金额合计2,650,475,262.08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835,906,649.79元,普通债权1,790,696,951.55元,劣后债权23,871,660.74元。另,1名债权人因其债权形成情况复杂,需要债权人进一步补充提交相关证据,并由公司财务及审计机构进一步协助审核而暂缓确认;4名债权人因申报的债权涉及诉讼而待定;该5名债权人涉及债权申报金额合计21,982,728.27元。

三、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涉及《预重整期间共益债务融资议案》一项表决事项,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计57名,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共计1,791,163,359.74元。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作出的“同意”的表决意见对其具有拘束力,且将自动顺延至本次表决,该等债权人不再对该议案进行重复表决。截至2026年4月9日17时,表决期限已经届满,表决结果如下:

(一)《预重整期间共益债务融资议案》

经统计,表决同意《预重整期间共益债务融资议案》的债权人48名,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人数的87.27%,其所代表的债权额1,696,452,962.21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4.7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综上,《预重整期间共益债务融资议案》已获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会议不涉及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另需召开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海口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法院裁定公司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第(八)项、第9.1.5条以及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第七条,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但海南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号)之日(即2025年4月22日)起尚未满十二个月。

(三)由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年至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的影响暂未消除。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关于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