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4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9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6.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9名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与本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全体董事与本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均回避表决,《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管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17.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管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关于确认公司高管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管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上述第2、3、6、9、15、16项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需在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18. 确定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26

债券代码:110087 债券简称:天业转债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4月8日,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2025年度公司新增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为15,876.04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656.12万元,资产减值损失16,532.16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说明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依据和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

2025年,公司对有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5年度公司新增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为15,876.04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656.12万元,资产减值损失16,532.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账款

根据金融工具减值相关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2025年公司新增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83.41万元,转回530.90万元。

2.其他应收款

根据金融工具减值相关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2025年公司新增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4.03万元,转回204.60万元。

3.存货

公司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5年公司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047.31万元。

4.固定资产

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25年公司新增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484.85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2025年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15,876.04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5,876.04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6-028

债券代码:110087 债券简称:天业转债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管

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健全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称“高管”)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确认公司董事、高管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和个人岗位职责,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除领取固定津贴的独立董事朱明、樊星、魏卉外,上表所列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包括从公司获得的应付基本年薪、车贴及其他奖励(其中:董事长张强2025年5月起调整至控股股东领取薪酬,上表为其2025年1-4月在公司领取的基本薪酬;李金英为其于2025年11月-12月在公司担任职工董事期间领取薪酬); 2025年度公司发放的以前年度绩效薪酬合计93.82万元,2025年度最终薪酬仍在确认过程中,本公司将另行发布公告披露。

二、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薪酬构成及发放标准

1.在公司兼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所在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根据岗位职责发放基本薪酬,按年度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书或岗位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放绩效薪酬,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兼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不发放董事津贴;因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或履行相关职责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或报销。

3.独立董事按6.00万元/人/年(含税)发放独立董事津贴,以现金形式按月发放津贴。因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或履行相关职责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或报销。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薪酬方案内容

1.薪酬构成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

基本薪酬是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领取的基本工资收入。基本薪酬标准具体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职级、岗位等综合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是指与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需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经审计并披露后,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评价与个人年度履职综合评价结果确定。绩效薪酬在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的总额中占比不低于60%。

任期激励收入是指与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并于本届高级管理人员三年任期届满后,公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考核情况予以分配发放。

2.薪酬标准核定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标准按照省属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基准值,同时参考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业务范畴、工作地域、任务目标、市场竞争等综合因素进行核定或调整。

高级管理人员身兼多职的(包括在子公司兼任岗位或职务的),其薪酬标准原则上按就高不就低确定,不重复计算。

高级管理人员若属于特殊人才引进的,可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3.薪酬考核与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发放薪酬均为税前收入,其中基本薪酬按月支付发放,绩效薪酬在年度绩效考评结束后发放。任期激励收入所涉考核指标及考核方式均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部分。

4.止付追索机制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出现的职责内风险损失,或在负责业务领域出现重大违纪事件,给企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有权将相应期限内已发放的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索或者扣回,并止付所有未支付部分,直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薪酬追索、扣回规定同样适用于离职人员。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与津贴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发放。

3.高管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4.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为准。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6-025

债券代码:110087 债券简称:天业转债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按照以上文件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其中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自2026年1月1日施行。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6年1月1日按照以上文件规定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026年4月8日,公司召开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专门会议审核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19号》,其中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自2026年1月1日施行。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9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