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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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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7版)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9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要求的投资产品。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要求的投资产品。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协定存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到期赎回的定期存款本金77,594.5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协定存款余额3,926.42万元,报告期内实现的现金管理收益1,395.65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54,319,207.80元(截至2025年4月15日余额数,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产品累计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5年5月19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将超募资金余额合计5,474.4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存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存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除上述超募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外,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实施主体由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并同意公司以增资的方式向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3,156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实施“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完成了对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减少与土地房产相关的研发中心购置费用和装修改造工程费,增加与芯片相关业务的工艺及设备购置、安装费用、流片费用,以及芯片研发人员投入等,并将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12月。

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电子信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深圳市变更至江苏省南京市,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调整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南京思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电子信息装备项目的实施主体,并调整部分建设内容。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减少与土地房产相关的研发中心购置费用和装修改造工程费,增加公司应用开发投入。

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南京思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电子信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减少与土地房产相关的研发中心购置费用、装修改造工程费等费用,增加公司应用开发投入,并同步调整工程其他费用、预备费等,同时结合公司工艺技术环境的变化及最新研发需求,优化芯片业务工艺设备投资结构。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期由2025年12月延长至2027年12月。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控股子公司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西安科思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思芯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的实施主体并相应增加实施地点,同时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由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高芯思通实缴出资,再由高芯思通使用募集资金向西安科思、上海思芯智能分别增资3000万元、350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合计数与单项加总的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5: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原为全资子公司,已于2023年1月9日、2024年12月6日完成股权结构调整,目前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94.65%。本次股权变动未影响募集资金用途及存放安排。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经审议一致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发表书面意见:上述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0元,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并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如下: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刘建德,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年2月至2024年12月,任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2月至2025年5月,任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7月至2025年6月,任公司总经理;2016年7月至2025年7月,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技术创新总监。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刘建德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技术创新总监。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已与公司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截至目前该合同的各项条款均按约定正常执行。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内容为向关联方租赁两辆汽车,租赁汽车目的为基于公司商务接待的需要,根据公司与关联方2020年签署的协议约定,在有偿租赁期限届满后,公司可继续无期限限制且无偿使用两辆汽车,因此本次关联交易对价为0元。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刘建德于2020年4月1日签订了《车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刘建德将个人有权处分的一辆奥迪车与一辆奔驰车租赁给公司使用,其中,奥迪车的有偿租赁期限自2018年1月10日起至2023年1月10日止,奔驰车的有偿租赁期限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4年7月1日止。上述有偿租赁期限届满后,公司可继续无期限限制且无偿使用上述两辆汽车。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德皓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和行业惩戒0次。期间有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行政处罚2次、纪律处分1次、行业惩戒1次(除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北京德皓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公司2026年年报及内控审计费用为80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北京德皓协商确定2026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费用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完成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评价,对选聘程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证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北京德皓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北京德皓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结合公司资金情况,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综合授信,具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以及贸易融资等,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而定。

上述授信额度及授信产品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顺利进行,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决定申请授信的具体条件(如机构、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合计5,162.7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其中转回金额以“-”号填列:

单位:万元

注:1.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本期信用减值损失合计1,140.30万元,主要由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构成。本期除了客户TC公司按迁徙率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其他客户按组合模式计提减值准备。

1、应收账款计提原则: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本期计提2,345.71万元。公司回款周期变长是因为公司与客户主要采用“同比例支付”的结算模式,即公司客户根据最终客户结算进度,支付相应比例金额给本公司,款项拨付一般受最终客户预算执行进度和总体单位总装生产进度影响。

2、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原则:根据销售收款权利初始确认为应收账款时连续计算的账龄来确认相应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本年按账龄计提坏账的范围包括期末在手的全部商业承兑汇票。

期末公司在手的应收票据2,666.80万元,按公司账龄计提原则,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转回1,198.73万元。

3、其他应收款本年坏账准备转回6.68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合计4,022.41万元,主要由存货、无形资产、商誉、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构成。

1、存货坏账准备计提原则: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单位:万元

本年计提存货跌价金额2,837.66万元,主要基于以下因素:

(1)结合年末存货盘点信息,综合分析评判存货的状况、迭代或统型升级影响、销售可能性、是否淘汰过时等因素,对呆滞、存在质量问题、因产品升级预计无法继续使用或销售的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2)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库龄2年以上,当期无领用且短期内暂无明确领用计划的原材料,以及库龄2年以上未实现销售且预计无法实现销售的少量库存商品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对项目毛利为负的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对此类存货单项拟计提存货跌价。

2、商誉坏账准备计提原则: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后,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因江苏智屯达车载系统有限公司盈利能力不及预期,公司根据与评估机构的沟通结果,对其形成的商誉2,509.76万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对其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31.47万元。

3、合同资产本年转回减值准备3.91万元。

三、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口径计提减值准备5,162.72万元,导致公司202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5,162.72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并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末的资产净值。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的财务数据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的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将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公允体现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具有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为人民币-37,630.49万元,实收股本为15,687.44万股,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主要原因系:

报告期内,公司订单稳步增长,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但行业调整持续,公司经营仍面临较大挑战。2025年,为构筑可持续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持续加码研发创新、市场拓展及管理升级,始终将研发作为战略级资源配置重心,紧跟行业趋势,构建了涵盖核心器件(芯片)、基础技术(人工智能、智能无线通信)、系统装备(智能无人装备)、行业应用的全链条技术矩阵,带动研发、销售及管理费用同比上升。

同时,综合毛利率受年度产品结构正常波动影响略有下降,成本上升,叠加新市场新产品尚处开拓期、未形成规模效应。

此外,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以及存货、商誉等资产计提了5,162.72万元减值准备,综合因素导致利润承压。

三、应对措施

(一)改善公司营收能力

公司将持续聚焦主业发展,持续增强公司营收能力。一方面,深化军民融合协同发展,积极开拓应急、能源、铁路、矿山、海运交通、海洋探测、低空经济等民用市场行业领域,加快技术产品在多领域的落地推广;另一方面,强化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研发管理,加快研发成果产业化进程,为公司盈利能力稳步回升提供支撑。

(二)强化应收账款与存货管理

应收账款管理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催收管理、账龄动态管理,压实考核责任,加快应收款项的回收速度,尤其针对账龄较长的客户,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同时,加强客户信用管理,优化销售策略和客户结构,压缩回款周期,减少坏账风险。

存货管理方面,公司将积极推动业务发展,提高企业营业收入,以加快实现存货的生产与销售,并且加强公司采购管理,同时加强存货管理,进一步优化库存,降低存货减值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三)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做好提质增效,努力降本控费。随着公司业务内容的逐步丰富,公司将进一步强化法人治理,健全完善内控体系,优化公司管理制度,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通过上述措施,公司将积极改善经营和财务状况,强化经营韧性,追求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以提升整体的盈利水平为目标,弥补前期亏损,实现对广大投资者的回报。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要求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883,558.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2,412,490.32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91,795,770.6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10,616,719.65元。截至2020年10月15日,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584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按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公司本次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回报。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仅将暂时闲置的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本金及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闲置自有资金

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用于补充公司营运流动资金。

(七)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不可避免受宏观经济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确保资金安全;同时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事项将提交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保荐机构出具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专项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投资者利益,推动提升深圳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或“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公司已于2025年4月25日发布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以方案为行动纲领,扎实推进各项举措,稳健提高公司经营质量,加强投资者回报。现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评估报告和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一、提升经营质量,业务战略精准聚焦

(一)做强主营业务,优化产品结构

2025年,以“自主可控技术底座+全域场景赋能”为核心战略,发挥战略引领作用,全力推动经营目标按计划落地,经营业绩呈现“营收增长”的积极态势,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耕智能无人装备及系统解决方案,并自主掌握无线通信与芯片等关键核心技术,深度聚焦重点行业客户,大力开拓军用和民用市场,围绕产品技术迭代升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多场景应用拓展等关键领域持续发力,构建了“芯片-模组-整机-系统”的全产业链产品能力,实现了从底层硬件到终端应用的全栈式技术贯通。

(二)推动募投项目实施

2025年,公司持续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研发项目取得新突破,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迈入新阶段,不断夯实科技创新能力,为公司智能化、无人化技术发展筑牢坚实支撑。公司全年投入募集资金17,730.54万元,公司科学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切实发挥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本年度,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公司积极调整募投项目投资结构,按照项目实际情况新增了项目实施主体,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公司稳步推进部分研发子项目顺利结项,相关研发成果实现直接转化并形成销售收入,进一步深化了公司知识产权储备与技术积累。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为公司孵化出智能无线电基带处理芯片、全国产化的高性能信息处理平台、宽带自组网终端等产品。电子信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稳步推进,建设公司南京思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思新”)已顺利竞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取得土地不动产权证书。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南京思新积极有序开展前期筹备及建设实施工作,已顺利完成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服务单位的遴选,签订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等相关业务合同。按照预期设计,项目的桩基工程已如期完工,整体建设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三)加强应收账款管理

2025年,公司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工作,严格客户信用评级与合同条款审核,建立动态跟踪与月度复盘,将回款纳入核心绩效指标。公司坚定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细化催收工作,针对不同的客户情况采取相应的催收措施,强化长账龄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报告期内合计收到回款(含票据)31,634.17万元;截至目前,期后回款(含票据)13,241.08万元,应收账款管理工作成效显著。此外,公司已开始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控制成本与费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下转7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