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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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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8版)

二、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新质生产力

(一)关键技术突破,推动芯片和智能化产品研发

2025年公司持续强化研发创新,坚守科技引领,在智能无人装备领域,2025年公司凭借技术实力入选“应急使命2025”演习装备名录,自主研发的无人集群系统获得昇腾技术认证证书。公司深度融合人工智能模型、虚拟现实、多模态智能数据处理等前沿技术,攻克工程化、实用化难题,构建“感知-决策-执行-评估”智能闭环体系,力争实现从单点智能到系统智能的跨越。在无线通信领域,报告期内,公司新一代智能无线电基带处理芯片已完成各项功能的调测工作,并已在进行相应宽带自组网模组的研发。该款芯片主要用于智能无线电通信产品中,其主要关键指标均比公司上一代产品大幅提升,可支持更多的自有通信波形及用户定制波形;支持更先进的编译码方式;支持更丰富的加解密算法;支持更大的组网能力,组网规模相比上一代产品成倍增长。同时,公司研发的射频收发芯片已完成试产流片工作,并完成基本的功能、性能的测试工作,后续将推进客户评测,市场推广工作。该芯片设计应用领域为公专网和自组网通信、无人装备通信、应急通信和其他各类特种行业数据链以及无线感知应用领域,可与公司自主研制的智能无线电基带处理芯片搭配使用,形成一套具有竞争力的完整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澳门大学河套集成电路研究院等高校、研究院及行业伙伴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推动前沿技术攻关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加速推动AI、云计算、虚拟现实、智能决策等前沿技术与业务的深度融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同期,知识产权布局加速,申请专利31项、软件著作权12项,授权专利24项(含16项发明专利),并取得5项软件著作权,为公司核心业务构筑坚实技术壁垒。

(二)稳定研发投入及创新要素配置

2025年,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为技术突破与产品迭代提供坚实保障,研发费用达27,604.06万元,涵盖智能无线电基带处理芯片、无人机群通信系统、无人集群控制软件等几十个重点项目,占营业收入比例96.79%,研发投入强度位居行业前列。近三年,公司累计研发投入近8亿元,持续不断的研发支出为公司在智能化、无人化方向的技术积累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创新人才配置方面,公司持续优化研发团队结构,打造高水平科研队伍。截至2025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总数达420人,占公司总人数的56.15%,体现了公司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的发展导向。同时,公司加强预研能力建设,重点投向新域新质装备、无人智能系统等前沿领域,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三、重视股东回报,维护股东权益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积极推进权益分派以及实施股份回购,努力为股东创造长期可持续的价值。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实施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合计转增51,326,483股,扩大公司股本规模,向广大投资者释放积极信号。

公司连续第二年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彰显长期发展信心。2024年公司完成首次回购计划,累计回购股份100万股;2025年,公司于2025年5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及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5年9月4日,公司已完成第二次股份回购计划,共回购公司股份1,000,000股并注销其中200,000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226,619.9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坚持实施股份回购,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也为未来实施员工激励、稳定核心团队提供了股份储备,体现了公司坚持长期主义、重视创新人才的价值导向。

四、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025年,公司依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提升公司运营的规范性和决策的科学性。

(一)合规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为提高公司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5名调整为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4名,非独立董事中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

(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主动拥抱变革,于2025年7月启动治理体系全面升级。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30项制度“立改废”方案,包括取消监事会、优化董事会架构、修订公司章程等关键调整,并同步完善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等议事规则。相关议案已获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次“制度焕新”不是简单的条文修订,而是治理逻辑的深度重构,让决策更敏捷、监督更到位、制衡更科学,为公司行稳致远筑牢制度根基。

(三)强化三会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架构高效运转:公司共组织召开股东会会议2次、董事会会议10次、监事会会议3次;审计、战略、提名、薪酬四大专门委员会会议1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8次,先后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换届选举、选聘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回购等重要事项进行了科学决策,形成“决策-执行-监督”全链条闭环,确保公司重大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所有会议召集合规、决策审慎、执行到位,专门委员会专业支撑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重点推进审计委员会职能升级。公司畅通独董履职渠道,主动保障知情权、参与权,为其独立客观发声创造条件。

五、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

2025年,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规定,持续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完善内部审批流程,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报告期内,公司按时披露了定期报告,并发布临时公告95份。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参与券商策略会、分析师会议、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电话会议、投资者电话专线、上证e互动平台、邮件等多元化沟通渠道,确保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情况,及时、公开、透明地传达给市场参与各方。2025年,公司举办了三场业绩说明会,并制作了可视化财报,多维度增强定期报告的可视化和可读性。此外,公司还参加了2025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与投资者展开深入交流。在将公司价值有效传递给资本市场,让投资者特别是关注中小投资者对公司有更好理解和认可的同时,也将市场焦点问题等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好互动,持续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知名度与影响力。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强化治理内生动力

2025年,公司指定专人负责股东关系管理工作,与实控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保持了密切沟通,重视“关键少数”主体责任,提高公司运营的规范性和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整体治理水平的提升。公司全力支持并积极组织董高人员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各监管机构举办的相关培训活动、安排董事、高管参与辖区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培训班,并邀请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授课老师来公司开展专题培训、监管政策解读、案例分享等,帮助董事、高管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掌握监管动态,提升“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和规则意识,严守合规底线。

第二部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6年,公司将持续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具体举措,聚焦主业,加快技术产业化、产品规模化,把核心竞争力转化为盈利能力;以新规落地为契机,推动审计委员会职能深化、独董履职支持升级,让治理效能持续提升;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积极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回报投资者信任,维护公司良好市场形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提升经营质量,夯实发展根基

2026年,公司将聚焦经营效能提升,以主营业务市场拓展为中心,优化经营管理全流程,推动经营效益稳步提升,为实现投资者回报提供坚实支撑。公司坚持“固本拓新”,持续推进指挥控制信息处理设备及系统、软件雷达信息处理设备及系统的市场拓展与效能提升,精准对接客户的高标准需求,巩固传统业务竞争优势。同时,以智能化、无人化升级巩固行业地位,加速智能无人装备、通信芯片等产业化进程。在市场布局上,推进民用领域拓展,聚焦重点区域市场深耕细作,加强与行业伙伴的协同合作,携手开发新市场、拓展新场景。

资金管理方面,公司将以全面预算为抓手,深化业财融合与数据分析应用,为经营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财务信息支撑,优化资源配置效率与支出结构。公司将持续加强应收账款催回管理,细化催回举措,建立完善应收账款台账,明确对不同客户的催款策略,联动销售、财务等部门形成催回合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夯实公司经营根基。同时,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按照承诺投资计划与进度规范使用,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进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募投项目达产达效。一方面,全面推进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重点提升通信能力、算力支撑能力及无人系统相关底层技术水平,进一步强化公司在芯片、模组、整机装备及系统层面的协同优势,推动底层技术成果深度应用于指挥控制系统、通信保障装备及智能无人装备等产品,为公司在国防防务、应急救援、矿山作业等多场景提供完整解决方案奠定坚实技术基础。另一方面,加快电子信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在2026年底完成项目主体建设。

二、发挥创新引领作用,激活增长动能

以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为战略导向,结合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趋势,公司将聚焦核心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推动新质生产力与公司业务深度融合,重点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激活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2026年,公司将持续推进人工智能对公司产品赋能,推动不同垂直领域的无人化、智能化产品研发工作并落地部分项目,积极布局智能无人系统新兴领域,拓展智能无人产品在全域场景的应用,稳步推进智能通信芯片,射频收发芯片等多款芯片的研发及商业化进程,以符合新质生产力要求的产品为公司打造新动能新曲线。确保关键技术攻关和重点项目高质量完成。与此同时,公司将优化人才结构与激励机制,打造专业化技术研发团队,持续提升整体研发实力;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与高校及行业伙伴建立长效战略合作,促进技术交流与成果转化,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筑牢技术支撑、构建完善的创新生态体系。

三、重视投资者回报,维护股东权益

致力于为投资者创造持续回报,公司将紧密结合行业发展态势、自身经营实际、中长期发展规划及资金整体状况,妥善协调好资本开支、经营性资金需求与现金分红的关系,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状况及发展规划,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丰富回报手段,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公司将制定并披露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延续公司利润分配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实现经营业绩稳步提升,逐步改善盈利能力,为投资者回报提供坚实的业绩支撑。

四、坚持规范运作,筑牢发展底线

2026年,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流程,防范合规风险,全面提升治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将加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战略等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重点强化审计委员会监督作用,稳步推进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事宜;充分运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提升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与有效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内部重大信息管理,保障合规运作,梳理形成重大事项报告清单,并在公司及各子公司范围进行宣贯,建立沟通顺畅的内部信息报告机制。同时,持续健全内控管理体系,进一步将内控要求与信息化融合,提升流程执行的规范性与有效性,强化经营风险防控能力,为企业实现可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五、构建多层次沟通体系,促进价值认同

2026年,公司将严格遵照监管要求,全流程规范信息披露管理,事前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流转审核机制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事中优化披露时点把控保证及时公平,事后持续跟进披露进展;同时构建立体化沟通矩阵,在依法合规披露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的基础上,举办不少于3场业绩说明会并邀请董事长或总经理出席强化直接沟通,充分运用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邮箱等线上渠道,及时回复投资者问询,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有效传递;滚动开展机构实地调研,系统收集分析投资者关切并季度报送管理层驱动经营改进,切实推动从“合规信披”向“价值传播”升级,实现公司内在价值与市场估值合理匹配,增强投资者了解与信心,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引领高质量发展

紧扣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公司将持续保持与“关键少数”的密切沟通,及时向其精准传达最新监管精神、政策导向及典型处罚案例,不断强化其责任意识和合规意识。公司将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监管及行业机构开展的相关培训,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与专业素养。同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制定《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合理确定薪酬结构与水平,推动“关键少数”与公司、股东利益深度绑定,以责任落实与机制保障引领公司高质量发展。

七、其他事宜

公司将以“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为指引,持续聚焦科技前沿领域,坚定不移地走自主创新与市场需求双轮驱动的发展道路。通过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优化投资者回报体系,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主体责任与法定义务。未来,公司将通过扎实的经营成果回馈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积极维护良好的市场形象,与各方携手推动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实现企业与投资者的共赢共荣。

本方案是公司基于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计划,未来可能会受到市场环境、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有关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情况

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及监管规则的最新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经营决策效率,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股东会的部分审议职权作相应调整。

鉴于股东会职权变更事项,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的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八)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九)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二、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经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在授权期限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程序以及启动的具体时间,具体发行方案经审议后需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后续事项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10,000万元

● 补流期限:自2026年4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注:1、“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利息净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中包含利息2.38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

四、拟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招商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放和监管,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后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意公司在招商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管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相关后续事宜。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科思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及借款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4,0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同时,公司拟将向各子公司提供的存量借款29,663.33万元(不含利息)予以展期,上述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

●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风险提示:公司下属子公司(含各级子公司)目前处于业务初创期或上升期,对日常流动资金需求较大,本次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需求情况下向其提供财务资助,能够保障其正常生产经营,支持其业务拓展。本次财务资助可能存在不能按时归还的风险,但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整体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4,0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同时,公司拟将向各子公司提供的存量借款29,663.33万元(不含利息)予以展期,上述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在董事会和总经理审议权限内,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新增财务资助概述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整体规模优势,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本次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子公司新增不超过4,000.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以解决其部分经营资金短缺的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对象

北京科思融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融新”)

(二)新增财务资助方式与额度

公司拟向科思融新新增不超过4,0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

(三)财务资助协议主要条款

出借方:科思科技;

借款方:科思融新;

借款用途:用于业务拓展及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借款金额:实际资助具体金额根据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资金状况确定,累计不超过4,0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方对于出借方的借款在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借款期限:本次财务资助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借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具体以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四)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北京科思融新科技有限公司

二、借款展期概述

(一)历史借款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借款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下属子公司(含各级子公司)提供新增财务资助最高额度7,360.00万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向各子公司提供的存量借款26,533.01万元予以展期,展期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借款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债权内部转让并以债转股方式对控股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将所持有的江苏智屯达车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智屯达”)2,522.00万元债权转让给陕西智云防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智云防务”),同时智云防务将因本次转让形成的对江苏智屯达的2,522.00万元债权及自身对江苏智屯达享有的1,400.00万元债权转作对江苏智屯达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同等金额增加其注册资本。为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向智云防务提供的财务资助2,522.00万元,约定利息为无息。

公司于2025年12月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科思融新新增借款1,000.00万元用于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以自有资金向南京思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思新”)新增借款676.00万元用于工程款支付(民工工资支付)保函资金。

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以自有资金向下属子公司(含各级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29,663.33万元(不含利息)。

(二)拟展期借款明细

现因前述部分借款期限即将届满,且在该授权期限内新增的部分借款亦陆续到期,为持续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缓解其资金周转压力,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合并报表范围内财务费用,公司拟对下述尚未偿还的借款及其利息一并予以再次展期。具体拟展期借款明细如下:

(三)借款展期协议主要条款

出借方:科思科技;

借款方: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芯思通”)、西安科思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芯智能”)、江苏智屯达、北京中科思创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思创”)、科思融新、南京思新、智云防务;

借款用途:用于业务拓展及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借款展期金额:在不超过上表额度的情况下,实际资助具体金额根据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资金状况确定,累计不超过29,663.33万元人民币(不含利息);借款方对于出借方的借款在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借款展期期限:本次展期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借款利率:除部分在全资子公司时期形成的往来款及向全资子公司智云防务提供的财务资助约定为无息外,其他借款利息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具体以签订的展期协议为准)。

(四)借款展期对象的基本情况

1、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

2、西安科思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江苏智屯达车载系统有限公司

4、北京中科思创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5、南京思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6、陕西智云防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7、借款展期对象科思融新的基本情况详见上文“一、(四)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三、财务资助及借款展期风险分析及保障措施

公司各子公司目前处于业务初创期或上升期,对日常流动资金需求较大,本次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需求情况下向其提供财务资助及借款展期,能够保障其正常生产经营,支持其业务拓展,对其长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向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及借款展期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如果子公司的业务开展未顺利达到公司的预期,可能无法及时获得足够资金还款,存在借款到期后无法收回的风险。为保障借款安全,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控制资金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因本次财务资助及借款展期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子公司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控制。

公司对各子公司拥有实质控制权,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整体风险可控。

公司将根据实际借款金额及时间收取利息,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公司不存在违规发放借款和逾期未收回借款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在向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借款展期的同时,公司将加强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其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积极跟踪业务项目进展动态,控制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和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综上,本次财务资助及借款展期事项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借款利率公允合理,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财务资助及借款展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处的电子信息产业属于高端且艰深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只有拥有深厚的技术实力才能在行业内立足。各子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将主要满足上市公司产业链布局总体安排,不断积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深化上下游协同效应。公司本次为各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有助于各子公司保持日常经营、推进市场开拓及研发进度。公司对各子公司拥有实质控制权,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随着各子公司产品产能及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将极大地提升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力,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借款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下属子公司(含各级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借款展期。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办理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及借款展期相关的协议签署、财务资助款项的支付等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借款展期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向公司下属子公司(含各级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借款展期事项是支持子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助于公司内部资源优化配置,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管理层要继续加强对财务资助资金监督管理,保障上市公司利益。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为33,663.33万元(不含利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3156号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栋A座23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8日

至2026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议案12、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5、议案11、议案12、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刘建德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供公司留存,其中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上需经提供人签名确认。

4.异地股东可以使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收到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材料原件,以作参会资格复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6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3156号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栋A座23层,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3156号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栋A座23层,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518057

电话:(0755)86111131-8858

传真:(0755)86111130

电子邮箱:securities@consys.com.cn

联系人:罗先生

(二)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