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391 公司简称:力聚热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s://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19,992,615.6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1,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6,5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0.42%。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分配。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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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属行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从事的热水锅炉及蒸汽锅炉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属于“C34通用设备制造业”大类下的“C3411锅炉及辅助设备制造”。就细分行业而言,公司属于工业锅炉行业。
(二)行业发展现状
锅炉依据用途不同可分为电站锅炉和工业锅炉,其中,工业锅炉根据输出介质、使用燃料类型以及内部压力的不同可进一步细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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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工业锅炉产品分类参考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工业锅炉分会《“十四五”工业锅炉行业发展指导意见》,属于行业通用分类;
注2:标蓝部分为公司产品所处分类。
1、工业锅炉行业概况
2016-2017年,因大气污染治理三年行动的阶段性收官,工业锅炉行业发展迎来了一个小高潮。2018年,随着“煤改气、煤改电”等能源环保政策的深入推进,工业锅炉行业整体产量有所下滑,2019年,工业锅炉行业逐渐完成转型,生产开始逐渐回暖。近年来,工业锅炉的产品构成、燃烧方式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其中:燃煤锅炉的产量占比大幅下降,燃(油)气锅炉的产量占比呈波动上升趋势。2025年,燃气锅炉产量占比已超60%,电锅炉因零排放特性在分布式能源中应用进一步扩大。
随着国家“双碳”目标、节能环保政策持续加码,国家政策明确要求提升工业锅炉热效率、推广超低氮排放装备,强制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老旧锅炉,推动热能装备行业向高效化、环保化、智能化转型。
2、行业技术水平与技术特点
目前,随着我国节能减排政策推进力度的不断加大,对工业锅炉行业的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随着冷凝式、低氮设计理念的贯彻,我国燃气锅炉技术迅速发展,已形成了烟气外循环、烟气内循环、全预混表面燃烧、水冷预混燃烧等一系列高效节能、低氮燃烧技术。燃气锅炉热效率显著提升,设计热效率基本高于96%,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大大降低,最低可达15mg/m3。全预混表面燃烧、水冷预混燃烧、高效冷凝等先进技术已产业化应用,部分厂商锅炉结构设计、制造水平已不亚于国外企业。
(2)“煤改电”政策的持续推进以及电力调峰、蓄热供暖等措施的推行加大了对电热锅炉的需求,我国电热锅炉取得一定发展成果,除原有的电阻式电热锅炉外,电磁感应电热锅炉、电极式电热锅炉均得到发展和市场推广运用。其中,我国自主研制的电磁感应电热锅炉于2004年开始实际运用,属国内外首创,并逐步应用于采暖市场,目前仍以200-380VAC电压供能为主,最大功率可达14MW。电极锅炉分为浸没式和喷射式两种,国内主要以浸没式为主,可直接将高压电接入锅炉,国产已投运的电极热水锅炉最大功率可达50MW,电极蒸汽锅炉最大功率已达60MW。
(3)在工业锅炉技术研发的重视程度、燃烧器制造技术、工业锅炉燃烧控制技术等方面,自主品牌与国外品牌整体仍存在一定差距,具体如下:
1)国内企业对工业锅炉技术研发重视程度不足。国内只有少数厂商具备厂内测试能力,上述厂内测试中真正运用于新产品试制、不同运行工况检测的试验很少,有些仅仅为满足锅炉产品出厂的运行状态调试。
2)燃烧器产品与技术与发达国家存在一定差距。以燃气锅炉为例,多数企业只制造受压换热部件(俗称“锅”),而对于燃烧器(俗称“炉”)基本上为外购配置,缺乏燃烧器研发相关的专业人才,也没有能够实现规模生产且能够与欧美品牌抗衡的制造企业。虽然近几年已涌现出一批国产燃烧器品牌,也出现了自主研发的锅与炉高度耦合的一体化锅炉结构,但燃烧器的核心零部件,如燃气阀组、燃烧控制模块等配套件,仍未能实现完全国产化。
3)锅炉燃烧控制技术与发达国家存在一定差距。国外锅炉制造厂商既重视锅炉硬件的开发,更重视锅炉软件控制系统的研发,控制功能从单一的锅炉安全控制变为根据用户实际运行负荷、运行工况智能调节,实现锅炉供热系统的模块化、信息化,在兼顾运行稳定性的同时,确保锅炉运行效率。而大部分国内锅炉制造厂该方面的技术能力相对比较弱。
3、进入本行业的主要壁垒
(1)技术和人才壁垒
受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影响,工业锅炉行业整体向低碳、绿色、智能化转型,在此过程中,工业锅炉企业需要储备具有丰富行业实践经验的技术型人才,并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同时,工业锅炉产品的设计、生产和检测等各个环节涉及多门学科及领域,生产流程复杂,因此需要机械、自动控制、材料、热能动力等各专业的高素质人才协同合作,对技术研发人员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要求也较高。而行业新进入者由于没有长期的聚焦性研究和丰富的人才储备,技术水平往往难以适应行业整体的发展趋势。
(2)产品性能壁垒
产品性能一直是驱动锅炉行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锅炉的热效率、安全性能、运行稳定性等系客户重点关注的事项;同时,在国家节能减排、碳中和的大背景下,节能效益更好、氮氧化物排放量更低的锅炉将更受客户青睐。锅炉行业的上述特点使得核心技术和研发能力成为企业实现差异化发展的重要推动因素,行业新进入者面临较高的产品性能壁垒。
(3)生产规模壁垒
现代化工业锅炉生产具有典型的制造业特征,规模经济效应较为明显。一方面,工业锅炉的制造工艺较为复杂,在生产环节中需要用到如数控激光切割机、自动焊接设备、数控机床、大型起重机等一系列设备,要求一定规模的固定资产投入,而规模化生产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单位生产成本;另一方面,工业锅炉企业生产经营受城镇供热面积、化工、印染、食品、医药等工矿企业行业景气度以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大,只有具备一定生产规模的企业才能有效抵御来自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带来的风险。而新进入行业的企业受到生产规模和资金实力的制约,生产自动化水平不高,难以在短时间内形成规模化生产,易受到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带来不利影响。
(4)资质壁垒
工业锅炉产品大部分属于特种设备范畴,企业生产经营必须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包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等一系列许可证。由于许可证的批准中涉及特殊工种人员数量、工作场所、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检测仪器与试验装置、试验能力等一系列要求,对于行业新进入者而言,申请认证过程严格、申请周期较长。因此,工业锅炉行业存在一定的资质壁垒。
(5)品牌和客户认知度壁垒
品牌和客户认知度壁垒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工业锅炉行业作为一个充分竞争的行业,下游客户对于已形成稳定合作关系的供应商具有一定的依赖性,主要表现为部分工业锅炉产品为特种设备,出于产品安全性考虑,客户一般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以避免影响产品质量和运行稳定性;另一方面,下游客户对新品牌的认知过程较长,客户往往会优先选用原有品牌。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热水锅炉与蒸汽锅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用于供应采暖和生活用水,以及供应工业生产所需的蒸汽。
公司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多项荣誉;同时,通过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取得境内发明专利16项、境外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72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3项;公司参与起草了《相变锅炉》《燃气(油)真空热水机组》《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真空热水机组》《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盘管蒸汽发生器》《水冷预混低氮燃烧器通用技术要求》等锅炉行业标准。
近年来,为了响应“双碳”政策以及满足国家能源结构调整的需求,锅炉行业对于产品的运行效率、运行稳定性、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等各类指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的燃气热水锅炉和燃气蒸汽锅炉产品相较于传统燃气热水锅炉和燃气蒸汽锅炉,其运行效率和运行稳定性更高、单位能耗和氮氧化物排放量更低,与国家节能环保政策要求相契合。
经过多年努力,公司积累了水冷预混燃烧技术、烟气冷凝换热技术、真空相变换热技术等一系列锅炉制造技术,是锅炉行业内较少的自主掌握锅炉设计技术、燃烧技术、控制技术的企业。在上述核心技术中,水冷预混燃烧技术是公司最具备竞争力的自主核心技术:根据浙江省科技评估和成果转化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运用该等技术研发的燃气锅炉中多项装置与结构均为国内外首创,产品具有节能环保、低氮排放、安全可靠等特点,并首次实现单模块46MW燃气锅炉的安全使用,打破了国外垄断,填补了国内空白。
公司拥有A级锅炉制造资质、B级锅炉安装资质、GC2级压力管道安装资质、D级固定式压力容器中、低压容器制造资质,并取得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报告期内,公司一直从事热水锅炉与蒸汽锅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未发生变化。
2、公司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构成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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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热水锅炉系列产品
热水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把水加热到额定温度的一种热能设备。公司的热水锅炉系列产品均用于民用,采暖及供应生活热水。根据供热方式不同,公司的热水锅炉系列产品可以进一步细分为燃气热水锅炉和电热水锅炉,具体如下:
1)燃气热水锅炉
a 产品简介
公司燃气热水锅炉产品可分为真空相变热水锅炉和微压相变热水锅炉,其中,真空相变热水锅炉的内部压力小于0MPa,微压相变热水锅炉的内部压力小于0.1MPa,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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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锅炉的功率(或出力)是指锅炉每小时产生的热量,热水锅炉功率用兆瓦(MW)或万大卡/小时(万Kcal/h)表示,下同。
b 工作原理
公司真空/微压相变热水锅炉的工作原理是利用水在低压下低温沸腾的特性,在锅炉内部形成一个内部压力低于0或0.1MPa的密闭腔,并在密闭腔内填充热媒水,通过燃烧快速加热热媒水,使热媒水沸腾产生水蒸汽,水蒸汽在换热器管外凝结放热加热换热管内的冷水,使冷水温度升高对外输出供热,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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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产品优势
公司真空/微压相变热水锅炉与普通热水锅炉相比具有诸多优势,具体如下:
①使用安全性高。公司的真空/微压相变热水锅炉运行时内部压力低于一个标准大气压,锅炉本体承受负压或微正压,运行安全稳定;
②腐蚀及水垢少。公司真空/微压相变热水锅炉采用间接换热技术,内部热媒水封闭式循环,锅炉本体只与热媒水接触,不容易产生氧腐蚀及水垢,使用寿命也由此延长;
③运行效率高。通过烟气换热系统,公司的真空/微压相变热水锅炉可吸收烟气中水蒸汽冷凝放出的热量,从而提高锅炉热效率。而加装了公司自研的烟气余热深度回收系统之后,锅炉热效率最高可达107%以上;
④氮氧化物排放量低。根据2014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年7月1日后新建的燃气锅炉氮氧化物(NOx)排放≤150mg/m3。根据北京市环保局于2015年发布《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2017年4月1日后新建锅炉房NOx排放浓度<30mg/m3,后续各市均陆续出台对于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控制的新标准。公司的真空/微压相变热水锅炉采用了自主研发的水冷预混燃烧技术,NOx排放浓度最低可达20mg/m3以下,满足了国家新标准的要求。
2)电热水锅炉
a 产品简介
公司电热水锅炉产品是一种以高压电作为能源的电极真空/微压相变热水锅炉,其中,电极真空相变热水锅炉的内部压力小于0MPa,电极微压相变热水锅炉的内部压力小于0.1MPa,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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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工作原理
电极真空/微压相变热水锅炉的工作原理是将6KV-35KV的高压电直接通入锅炉电极,三相电极固定在电极筒内,电极浸在具有一定电导率的热媒水中,三相电极通电后直接加热热媒水,在电流的作用下,热媒水被迅速加热汽化变成水蒸汽,蒸汽上升到换热管外,将热量传递给换热管内的冷水,使冷水温度升高对外输出,具体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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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产品优势
①功率大。常规电热水锅炉为电热管锅炉(电阻式电热锅炉),由于采用低压电阻丝发热的原理,从而限制了锅炉的功率,一般而言,单台电热管锅炉容量不超过3MW。公司的电极真空/微压相变热水锅炉由于使用高压电,且发热体为热媒水,因此在很小的锅炉体积内可以释放出巨大热能,单台电极真空/微压相变热水锅炉功率可达29MW;
②配套件投资小。由于可以直接将高压进线接入锅炉,公司的电极真空/微压热水相变锅炉省去了常规电热水锅炉所需要的变压器、低压柜、低压保护、低压电缆及配套电力施工等一系列高额电力投资。
(2)蒸汽锅炉系列产品
蒸汽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把水加热到额定温度产生水蒸汽并对外输出的热能设备。根据供热方式不同,公司的蒸汽锅炉系列产品可以进一步细分为燃气蒸汽锅炉和电蒸汽锅炉。
1)燃气蒸汽锅炉
公司燃气蒸汽锅炉产品根据锅炉内部水容积的不同分为常规燃气蒸汽锅炉和燃气蒸汽发生器,具体如下:
a 常规燃气蒸汽锅炉
①产品简介
公司常规燃气蒸汽锅炉内部水容积大于30L,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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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蒸汽锅炉的功率是指每小时把水变成蒸汽的量,以蒸发量吨(t/h)来表示,下同;锅炉功率转换公式为:1t/h=0.7MW=60万Kcal/h。
②工作原理
公司常规蒸汽锅炉的工作原理为水在锅中不断被炉里气体燃料燃烧释放出来的能量加热产生带压蒸汽并对外输出,公司常规燃气蒸汽锅炉的工作原理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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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产品优势
公司的常规燃气蒸汽锅炉主要具备如下产品优势:
第一,使用安全性高。该锅炉为立式水管结构,无传统燃气蒸汽锅炉的大炉膛及锅壳部件,水容积小;同时,产品采用了烟气单回程结构,与传统燃气蒸汽锅炉的三回程烟管结构相比,天然气不易在炉体内聚集。较小的水容积和烟气单回程结构使得公司常规燃气蒸汽锅炉的安全性更高;
第二,运行效率高。公司常规燃气蒸汽锅炉与传统燃气蒸汽锅炉相比,采用了水冷预混燃烧技术、烟气冷凝换热技术、自动排污及排污热回收技术、进风预热技术,锅炉热效率更高,节能效益明显;
第三,氮氧化物排放量低。公司常规燃气蒸汽锅炉能够在实际运行工况下实现超低氮排放,氮氧化物排放量达到30mg/m3以下。
b 燃气蒸汽发生器
①产品简介
公司蒸汽发生器的作用和常规燃气蒸汽锅炉一致,都是利用燃气把水加热,产生蒸汽的热能设备。由于公司所生产的蒸汽发生器水容积小于30L,因此不在锅炉特种设备监管范围之内,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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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工作原理
燃气蒸汽发生器由发生器本体及换热器两部分组成,本体产生一次侧蒸汽,通过汽水凝结换热方式将热量传递给二次侧待加热的冷水,二次侧冷水经由换热器吸收一次侧蒸汽的热量后产生用户所需压力的蒸汽,对外输出使用。一次侧蒸汽凝结放热后形成冷凝水重新回到本体中再加热、汽化,如此循环往复。
公司燃气蒸汽发生器的工作原理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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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产品优势
公司燃气蒸汽发生器的优势如下:
第一,安装灵活,管网热损失少。公司单台蒸汽发生器蒸发量小,设备体积小,可在需要用蒸汽的车间或设备附近放置,随开随用,避免了大型锅炉集中供汽需要搭建较长蒸汽管网的情况,减少管网热损失;
第二,安全性高。由于公司燃气蒸汽发生器内部水容积小于30L,安全性高。
2)电蒸汽锅炉
a 产品简介
公司电蒸汽锅炉产品的具体名称为电极相变蒸汽锅炉,是将6KV以上的高压电直接通入锅炉电极,以水作为电阻直接通电加热,产生高压蒸汽的一种热能转换设备,其锅炉内部水容积大于30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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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工作原理
公司电蒸汽锅炉的三相电极固定在电极筒内,浸在具有一定电导率的热媒水中,三相电极通电后直接加热热媒水,在电流的作用下,热媒水被迅速加热汽化变成热媒蒸汽,蒸汽上升到换热器管外,将热量传递给换热器管内的冷水,冷水受热后产生蒸汽对外输出。而热媒蒸汽放热后形成冷凝水回到电极筒内重新被加热汽化,完成整个循环。在电蒸汽锅炉运行过程中,热媒水封闭在筒体内不断地汽化-冷凝-汽化往复循环,实现电能向热能的转换。
公司电极相变蒸汽锅炉的工作原理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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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产品优势
公司电蒸汽锅炉的优势如下:
①运行稳定。热媒水一次加注完成,封闭运行,不和外界接触,使得热媒水的电导率保持恒定,锅炉运行更为稳定;
②给水水质要求低。传统电蒸汽锅炉对于水质要求高,需要用纯水作为锅炉给水。而公司电蒸汽锅炉采用了二次换热技术,可采用常规软化水作为锅炉给水。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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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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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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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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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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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3,795.34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6.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590.7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40%;基本每股收益2.48元/股,较上年同期下降33.8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2.2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7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37%,较上年同期减少8.16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32%,较上年同期减少4.45个百分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91 证券简称:力聚热能 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至4月19日(星期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zjljrnzb@chinaliju.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15:00-16:00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系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将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本次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何俊南先生、独立董事杨将新先生、董事会秘书刘小松先生、财务总监葛建良先生及相关工作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相应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至4月19日(星期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jljrnzb@chinaliju.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秘办
电话:0572-8298720
邮箱:zjljrnzb@chinaliju.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91 证券简称:力聚热能 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
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在上述议案中,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简称“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并参照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确认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并制定了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公司确认了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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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陈国良于2025年11月14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此前,任职公司监事会主席,上表中只列示其报告期内任职公司董事期间的薪酬;
注2:童静炜于2025年11月14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职工代表董事;此前,任职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上表中只列示其报告期内任职公司董事期间的薪酬。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度占比不低于全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在公司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在公司同时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职责及其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确定,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个人业绩挂钩,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考评后确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2、独立董事
参考公司所处行业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慎考虑后制定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8.20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度占比不低于全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个人业绩挂钩,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考评后确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专项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和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91 证券简称:力聚热能 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关联董事何俊南、王建平、何歆已回避该议案的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预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遵循了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价格公允的基本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系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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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的原因主要系,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公司对关联交易进行主动管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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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
1、西安热力聚锅炉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程新
(2)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日期:2018年3月28日
(4)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尚稷路10888号西安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渭水供热公司院内
(5)经营范围:真空热水机组、A级锅炉、B级锅炉、压力容器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工业锅炉及辅机配件制造;五金加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除外)。(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6)股东信息:西安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0%,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
(7)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建平担任该公司董事
(8)履约能力分析:在与公司经营交往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2、浙江湖州力聚电热技术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何俊南
(2)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日期:2023年5月8日
(4)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杨山坞二路59号1幢101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特种设备销售;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信息: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0%,浙江湖州众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持股30%
(7)关联关系:过去十二个月内为公司的关联方
(8)履约能力分析:在与公司经营交往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3、杭州衡力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何俊南
(2)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日期:1997年9月16日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凤起广场A座402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办公设备销售;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信息:何俊南持股75%,何歆持股25%
(7)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何俊南控制的公司
(8)履约能力分析:在与公司经营交往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何俊南
何俊南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在与公司经营交往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5、北京友邦众拓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郭淑茹
(2)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日期:2004年11月18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西大街12号楼13层1301
(5)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致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股东信息:温江华持股70%,郭淑茹持股20%,刘婷持股10%
(7)关联关系:过去十二个月内为公司的关联方
(8)履约能力分析:在与公司经营交往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6、浙江华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陶利国
(2)注册资本:5180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7日
(4)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大漾路1077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修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特种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东信息:陶利国持股100%
(7)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小松姐夫控制的企业
(8)履约能力分析:在与公司经营交往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销售机组、配件以及租赁运输工具、办公场所等。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将主要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对关联交易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该等关联交易能够提升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公司与关联方通过互相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故上述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负面影响。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六、报备文件
(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91 证券简称:力聚热能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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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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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姓名:杨金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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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姓名: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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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姓名:马良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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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金额为85万元,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为30万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立信2026年度具体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202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阅、评估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质材料、信息安全及质量管理、人力等资源配置、执业记录等文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具备应有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原则开展审计工作。本次续聘事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91 证券简称:力聚热能 公告编号:2026-005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
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下转2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