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6版)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19,992,615.6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1,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6,5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0.42%。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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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91 证券简称:力聚热能 公告编号:2026-004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俊南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3月28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俊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管理层编制了《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2025年度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总结了2025年度执行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公司股东会会议;秉承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和立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在任独立董事徐栋娟女士、杨将新先生和赵奎先生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聘任的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度财务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报表、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5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2025年度经营业绩及财务情况,公司对2025年度财务工作以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19,992,615.6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1,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6,5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0.42%。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编制了《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公司对董事进行了年度绩效考核,确定并发放了2025年度薪酬;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其他职务的,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董事薪酬。
参考公司所处行业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慎考虑后制定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度占比不低于全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在公司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在公司同时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职责及其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确定,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董事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和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非独立董事何俊南、陈国良、王建平、何晓霞、何歆、童静炜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8.20万元/年(税前)。参考公司所处行业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慎考虑后制定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8.20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方案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和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徐栋娟、杨将新、赵奎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年度绩效考核,确定并发放了2025年度薪酬。
参考公司所处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慎考虑后制定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度占比不低于全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和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何俊南、王建平、何晓霞回避表决。
1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其责任和义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审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资质材料、信息安全及质量管理、人力等资源配置、响应方案及执业记录等文件,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为一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度具体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7,000.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客户的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客户的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7,000.00万元;上述17,000万元的担保额度系指对外担保的余额。因提供存单质押担保的,则以实际已受到使用权限制的货币资金金额计算额度。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和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的情况,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确认并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本议案事项,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遵循了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价格公允的基本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系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何俊南、王建平、何歆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承担起高质量发展和提升自身投资价值的主体责任,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4月30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91 证券简称:力聚热能 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聚热能”)编制了《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现将报告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609号《关于同意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7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4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1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3,226,415.09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2,737,806.3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4,035,778.55元。
截至2024年7月26日,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1014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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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上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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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2025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收回的理财产品本金金额为35,000.00万元。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年产1,500套超低氮蒸汽锅炉产业化项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6月;公司根据厂区规划调整方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原实施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杨山坞二路59号”的基础上,新增实施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杨山坞一路以南,杨山坞路以西”地块。年产500套大功率超低氮燃气锅炉生产线在原实施地点实施;研发中心的研发车间在原实施地点实施,研发中心的研发大楼在新增实施地点实施。
四、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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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391 证券简称:力聚热能 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客户
本次担保金额: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7,000.00万元(单位:人民币,下同)。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客户的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客户的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7,0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信用担保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总额度为17,0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客户提供的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客户的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7,00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额度预计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在销售机组设备过程中,部分客户向银行申请了买方信贷,由银行为客户购买公司相关产品提供贷款,公司为该等贷款以存单或保证金质押形式提供担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结合自身业务发展需要,为客户向银行贷款购买公司相关产品提供担保,可以有效地帮助公司客户拓宽融资渠道,实现公司业务的稳定增长。
(二)担保额度预计基本情况
本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7,000.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客户的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客户的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7,000.00万元。上述17,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系指对外担保的余额。因提供存单质押担保的,则以实际受到使用权限制的货币资金金额计算额度。
(三)担保授权情况
公司提请董事会和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负责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办理与担保事项相关的手续。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主体均为公司严格筛选的优质客户,资信状况良好,担保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内容以相关主体与银行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为准。
四、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结合自身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客户向银行贷款购买公司相关产品的实际业务需求而进行的合理预计,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主体均资信状况良好,担保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是在考虑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的基础上合理预测确定的,在审批程序上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水平。被担保主体均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具体担保有关的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批准可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7,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50%;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10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7%。以上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公司客户的担保。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决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91 证券简称:力聚热能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3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盛业街150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30日
至2026年4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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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6年4月1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6何俊南、湖州欣然、陈国良、王建平回避表决;议案10何俊南、湖州欣然、王建平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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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盛业街150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通过邮件方式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二)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小松
电 话:0572-8298720
传 真:0572-8252508
邮 箱:zjljrnzb@chinaliju.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盛业街150号
邮政编码:313200
(三) 通过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书原件等资料,转交会务人员。
特此公告。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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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