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4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6-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91 证券简称:灿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6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5年9月19日至2026年3月1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其他

在自查期间,中介机构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证券”)的自营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东方财富证券建立了信息隔离墙制度并切实执行,相关买卖股票行为系其自营业务部门在严格遵守信息隔离墙制度的前提下,基于独立投资策略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相关部门未获知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或者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691 证券简称:灿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张东路1158号礼德国际2号楼7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庄志青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1、2、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会议案1、2、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立、关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