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03版)
注: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的规定,公司上市不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2025年度为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上表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等相关数据均按2025年度数据列示,2024年度派发现金红利40,475,971.20元未在此表中体现。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8,895,768.90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0,237,985.6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设备精密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处于半导体行业上游,半导体行业的整体发展情况会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
半导体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有精度高、工艺复杂、技术升级与产品迭代速度快等特点,且对加工设备具有较高的要求,决定了公司对于设备和技术的投资较大。
目前全球半导体产业正向中国大陆加速转移,中国成为全球最大的集成电路生产和消费国。受益于国内晶圆厂的产能持续扩张,推动了市场对半导体设备、设备零部件的广阔需求。公司需要保持并且提高产能来满足产业链下游客户快速提升的需求。
(二)公司自身经营模式和发展阶段
公司是国内半导体刻蚀和薄膜沉积设备关键零部件的供应商,属于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形成了自身的制造和技术优势。
目前,公司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营收规模逐年扩大,且行业技术更新迭代较快,需要持续投入大量资金,在研发投入、产能扩张、人才引进及市场拓展等方面需要大量资金支持,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37,727,647.77元,同比增长8.98%。为保障公司中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仍需储备充足的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持续研发投入及业务规模扩大的需求,增强公司的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为投资者创造更长远、稳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加大研发投入、产能建设、设备购置、人才引进等生产经营发展方面,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五)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中小股东可参与股东会并对利润分配案进行投票表决。同时,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交流机制,中小股东可以通过投资者热线、邮箱、传真、上证e互动、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将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充分听取其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其关心的问题。
(六)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继续深耕半导体设备精密零部件关键核心领域并探索新业务领域,加强研发投入,不断巩固和提升公司产品及服务的综合竞争优势,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也将重视市值管理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积极履行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利润分配政策,从当前与长远两个方面兼顾股东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股东权益保护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与业绩相结合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体现薪酬与岗位职责、履职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三)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四)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薪酬结构、薪酬发放、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六条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薪酬构成和标准
第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未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劳动合同,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岗位津贴。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根据劳动合同,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领取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主要考虑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主要是根据公司岗位职责制定的考核标准的达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后确定。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公司可以根据经营与市场情况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专项奖励等中长期激励方案。
第十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公司可根据同行业市场薪酬水平、公司经营效益状况、公司组织结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等情况,不定期地调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四章薪酬发放及止付追索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津贴按照月度发放,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发放。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导致发生变动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津贴或薪酬、奖金并予以发放。
公司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从津贴、薪酬或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如有),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规定的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应当考虑决定不予发放或者扣减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度薪酬,并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起当年度已发放薪酬的追索程序:
(一)因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二)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或者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形。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实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止付追索程序。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五章绩效与履职评价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标准和程序。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具体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实施。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如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调整或修订,按照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本制度追溯适用,效力追溯至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
证券代码:688605 证券简称:先锋精科 公告编号:2026-022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业绩
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4月21日(星期二)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14日(星期二)至04月20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spt-semi.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10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4月21日(星期二)15:00-16:00举行2025年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4月21日(星期二)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游利
副总经理:XU ZIMING
董事会秘书:XIE MEI
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杨丽华
独立董事:沈培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04月21日(星期二)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14日(星期二)至04月20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spt-semi.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褚女士
电话:0523-85110266
邮箱:IR@spt-sem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605 证券简称:先锋精科 公告编号:2026-021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靖江市阳光大道11号金悦国际酒店三楼君澜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2日
至2026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议案中,议案1至议案6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7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8日、2026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且不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游利、XU ZIMING、上海英瑞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靖江优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靖江优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通知公告发布后,其他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认定的关联股东亦应当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 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 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1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新港大道195号先锋精科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5月11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新港大道195号先锋精科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23-85110266
联系人: 褚女士
特此公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05 证券简称:先锋精科 公告编号:2026-023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方案
(一)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不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2026年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按月度发放。
2、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2026年度,公司根据董事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不发放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6年度,公司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回避表决,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游利、XU ZIMING、XIE MEI、管明月回避表决,其他全体董事审议通过本议案;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游利、XU ZIMING、XIE MEI、陈彦娥、管明月、杨翰、沈培刚、于赟回避表决。董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605 证券简称:先锋精科 公告编号:2026-019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等融资额度,授权有效期为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上述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在银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国内外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国内买方保理、外汇衍生交易信用额度、国内保函、商票保贴、供应链融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
公司将结合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合作银行申请,具体合作银行、授信额度、融资金额、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公司与合作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上述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共享和调剂使用上述授信额度。
二、授信额度的期限
上述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
三、授权及具体实施工作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分割、调整向合作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决定申请授信的具体条件(如合作银行、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合同、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保函、信用证协议及担保协议等)。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具体实施授信业务,及时分析和跟踪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授信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授信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605 证券简称:先锋精科 公告编号:2026-017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定期会议,公司已提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游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内部规章制度,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内部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结合2025年运行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5年,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对公司及相关主体的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结合2025年实际工作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2025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各自撰写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翰)》《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培刚)》《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赟)》。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听取。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2025年度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等相关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对2025年度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监管指引》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涉及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独立董事杨翰、沈培刚、于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公司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并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行为规范,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根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2,379,856股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20,237,985.60元(含税),实际派发金额将以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数为基础进行计算。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00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等融资额度,授权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上述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分割、调整向合作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决定申请授信的具体条件(如合作银行、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合同、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保函、信用证协议及担保协议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股票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6-020)。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践行《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深入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公司于2025年度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现就《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行评估。同时,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努力通过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董事的工作任务和责任,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公司拟订了2026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
本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董事游利、XU ZIMING、XIE MEI、陈彦娥、管明月、杨翰、沈培刚、于赟,上述八名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依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责任,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公司拟订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董事游利、XU ZIMING、XIE MEI、管明月,上述四名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公司拟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5月12日14:00时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告编号:2026-0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