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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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2026-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ST华闻 公告编号:2026-008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2月26日,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闻集团”)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琼01破申70号],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三亚凯利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2026年2月28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6)琼01破16号],指定华闻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2026年3月2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复函》[(2026)琼01破16号之二]及《决定书》[(2026)琼01破16号之一],海口中院同意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经营,并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法院指定管理人并同意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经营及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2026年2月28日,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启动重整阶段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2026年4月2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确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时间、参会人员及相关议程等信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2026年4月9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现将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及方式

华闻集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6年4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在“律泊智破会议系统(https://huiyi.lawporter.com/)”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

二、参会人员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三、会议议程

1. 管理人对《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表决规则进行说明;

2. 债权人会议表决《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前述为暂定会议议程,根据会议需要届时可能进行适当调整,具体会议议程以“律泊智破会议系统”上的《会议议程》为准。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表决方式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在本次会议中,因海口中院暂未裁定确认有关债权,故各债权人暂按海口中院临时确定的债权额行使表决权。

(二)登录债权人会议且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在管理人开启表决后,即可进行投票表决,表决分为“同意”“反对”两个选项,债权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票(在以上两个选项中择一选取),如未投票,视为弃权处理,债权人需谨慎选择,超出规定时间的不可进行线上投票操作。

(三)目前,“网络投票”表决通道已经开启,出席本次会议的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可进行投票表决。“网络投票”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15时,截止时间前本次会议登录端口将持续开放,债权人可随时登录本次会议进行投票,投票期限届满后“网络投票”系统将关闭,债权人将无法再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债权人在此期间登录债权人会议并进行网络投票的,均视为参会并有效表决;债权人登录债权人会议但未进行网络投票的,则视为弃权处理。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如提请本次债权人会议审议的《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由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则该议案即为通过。

具体表决方式及规则以“律泊智破会议系统”上的《会议须知》为准。

五、风险提示

(一)本次债权人会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二)海口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法院裁定公司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第(八)项、第9.1.5条以及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第七条,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但海南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号)之日(即2025年4月22日)起尚未满十二个月。

(四)由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年至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的影响暂未消除。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

(二)《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ST华闻 公告编号:2026-009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日期: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

2.出资人组会议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3.表决议案: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6年2月26日,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闻集团”)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琼01破申70号],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三亚凯利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2026年2月28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6)琼01破16号],指定华闻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2026年3月2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复函》[(2026)琼01破16号之二]及《决定书》[(2026)琼01破16号之一],海口中院同意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经营,并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法院指定管理人并同意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经营及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因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管理人召集并定于2026年4月27日14:30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审议表决《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

2、会议召集人: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出资人组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管理人代表;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出资人组会议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5A号全球贸易之窗2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提案编码表

2、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3、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第三十五条等相关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等与股东权利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时,应当设出资人组对相关事项进行表决。出资人组会议表决事项涉及引入重整投资人等事项且重整投资人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存在关联关系的,上述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出资人组对出资人权益调整相关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出资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市公司披露表决结果时,还应当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及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公司中选产业投资人为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联合”)、海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国资运营”)联合体,海南联合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海南联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联瀚”)的实际控制人,故海南联合与海南联瀚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海南国资运营与海南联合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故海南国资运营与海南联瀚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海南联瀚作为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出席出资人组会议或委托他人出席出资人组会议的有关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深圳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深圳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方式: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26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4、登记地点: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5A号全球贸易之窗28楼董事会秘书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廖 宪 蔡晓艺

电 话:(0898)66254650 66196060

传 真:(0898)66254650 66255636

电子邮箱:board@000793.com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风险提示

(一)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尚未召开,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能否获得表决通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重整最终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二)海口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法院裁定公司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第(八)项、第9.1.5条以及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第七条,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但海南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号)之日(即2025年4月22日)起尚未满十二个月。

(四)由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年至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的影响暂未消除。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通知;

(二)《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93”,投票简称为“华闻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6年4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现场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现场出资人组会议结束当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提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一栏中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如果股东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是□ 否□

签发日期:二〇二六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结束止。

(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