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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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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7版)

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127,986,054.09元,同比增长27.4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3,859,926.8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185,835.98元,同比增长19.88%。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保障公司长久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结合行业特点及公司自身发展对资金需求较大的情况,公司拟将自有资金优先用于支持公司发展。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继续用于公司业务发展、中标项目建设及研发投入,以保障公司未来业务规划顺利推进,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产品研发及市场拓展,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

(三)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之后、年度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会积极召开公司业绩说明会,就利润分配相关事项与广大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公司将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股东会召开时将将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决策提供便利,并将按股东持股比例分段统计表决情况并公告。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聚焦主业,努力提升经营业绩与质量,以切实的经营成果保障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水平,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利润完成情况、现阶段的发展水平、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兼顾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努力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四、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 被担保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佳都科技”)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 担保金额:本次为年度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93.65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9.90亿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佳都智通、华之源、重庆新科、佳都技术、方纬科技、佳都电子、长沙佳都、佳都微联的资产负债率超70%。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49.9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3.27%。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2026年度预计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1、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110.0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供应链金融等,并对其中88.00亿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其中公司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89.18亿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47亿元。担保形式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按对其持股比例承担担保责任)、子公司间相互担保,以及子公司以质押产品为自己担保,具体融资和担保期限、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金融机构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公司控股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财务总监莫绣春女士在上述额度内,可对各公司的授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如在年中有新增控股子公司,对新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也可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使用担保额度。同时授权各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公司财务总监莫绣春女士审批各公司具体的授信和担保事宜,并代表各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和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2、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厂商信用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因业务开展需要向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6,500万元固定循环信用额度,公司对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因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佳都智通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向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1亿元、2亿元的固定循环信用额度,上述信用额度在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通用,账期45天,公司对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授信和担保事项及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签订的授信和担保均视同有效,并且担保和授信合同的有效期遵循已签订的公司担保和授信合同的条款规定。在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范围内,各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授信和担保协议。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已经公司2026年4月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被担保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签订的授信和担保均视同有效,在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范围内,各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授信和担保协议。如上述担保额度或范围发生调整的,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授权各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公司财务总监莫绣春女士审批各公司具体的授信和担保事宜,并代表各公司与金融机构、厂商签署上述授信和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有利于保障各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稳健运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及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全资/控股子公司具备相应的债务偿还能力。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事项于2026年4月8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各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公司财务总监莫绣春女士审批各公司具体的授信和担保事宜,以及代表各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和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批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93.65亿元(包括银行授信担保88.00亿元、厂商信用担保5.6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18.74%;公司及子公司已签署担保合同且尚在履行中的担保金额为80.21亿元(包括银行授信担保金额74.56亿元、厂商信用担保5.65亿元),其中,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49.90亿元(包括银行授信担保余额47.62亿元及厂商担保余额2.2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63.27%。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30日

至2026年4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佳都科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佳都科技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佳都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佳都科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及《佳都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独立董事刘娥平、韩宝明、王涛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特别决议议案:5、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A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6年4月29日09:00-12:00,13:30-17:30。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或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4月29日17:3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人:梅雪

(三)联系电话:020-85550260 传真:020-85577907

(四)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

(五)邮政编码:510660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广州

佳都慧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广州佳都慧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广州佳都慧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佳都慧壹号”),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佳都慧壹号注销的各项工作。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注销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合伙企业名称:广州佳都慧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7日

4、出资额:75,000万元

5、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佳都创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孔观宇)

6、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

7、主要经营场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金隆路37号1514房

8、基金规模及各方出资额:

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2017年11月10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次临时会议、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广州佳都慧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佳都慧壹号由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广州佳都创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出资75,000万元设立,其投资方向为作为有限合伙人,在扣除必要的合伙企业费用后全额投资于广州佳都慧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人工智能产业基金”),认缴出资额75,000万元,持有人工智能产业基金75%合伙份额。2017年12月,佳都慧壹号在广州市南沙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完成注册登记,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手续,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84)、《佳都科技关于投资设立广州佳都慧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5);2017年11月11日披露的《佳都科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95);2017年12月27日披露的《佳都科技关于广州佳都慧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25)。

基于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就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作出的相关承诺,经公司与人工智能产业基金其他合伙人协商,佳都慧壹号将持有的人工智能产业基金75%的出资份额(认缴金额75,000万元,实缴0元)全部转让给自然人宗久强,因该部分认缴出资额尚未实缴,转让价格为0元。2019年11月,人工智能产业基金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佳都慧壹号不再持有人工智能产业基金份额。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2019年11月2日、2019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用途的承诺公告》(公告编号:2018-124)《佳都科技关于转让广州佳都慧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部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6)、《佳都科技关于转让广州佳都慧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部份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99)。

二、注销子公司原因

本次注销佳都慧壹号系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考虑,旨在进一步整合和优化现有资源配置。佳都慧壹号自设立以来,唯一投资标的人工智能产业基金已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完成退出,目前无实际业务开展。为降低管理成本、精简公司架构,提高公司整体的运营效率与经营效益,经公司审慎研究,现决定对其予以注销。

三、注销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完成后,佳都慧壹号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鉴于佳都慧壹号目前无实际业务开展,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开展及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战略与ESG 委员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年度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战略与ESG委员会为ESG监管的主责委员会,对本集团ESG目标、决策进行研究;对目标实施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对相关风险及机遇进行识别和评估;审阅本集团对外披露的ESG报告。ESG工作组负责支持治理层对ESG 事宜的监管,并指导、督促ESG工作的推进。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本公司识别不具备重要性的议题包括平等对待中小企业、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技伦理、尽职调查。具体包括:

1.平等对待中小企业: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应付账款(含应付票据)余额未超过300亿元或占总资产的比重超过50%,但仍然对相关实践于尽职调查与利益相关方沟通章节进行披露。

2.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本集团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未对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造成重大影响。

3.科技伦理:本集团主营业务不涉及该议题。

尽职调查:虽然不具有财务重要性,也不具有影响重要性,但仍然对相关实践于尽职调查与利益相关方沟通章节进行披露。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部分事项授权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高决策效率和完善公司授权审批制度,建立良好的法治秩序和商业规范,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之内,对下述事项授权董事长审批(其中投资事项及资产处置事项〈保理业务除外〉需经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将结果向董事会通报。

一、授权董事长审批,累计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20%的对外投资,包括:

1、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追加资本金的投资;

2、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下合称“子公司”)的项目投资;

3、对外股权投资和对外项目投资(投资主体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关联交易除外)。

二、授权董事长审批,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20%以内,放弃已投资对象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三、授权董事长审批累计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10%的资产处置,包括:

1、对外转让公司参股公司或子公司所持有的股权;

2、减少参股公司或子公司的投资额度,或注销参股公司或子公司;

3、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无追索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业务累计总额不超过1亿元。

四、授权董事长审批,公司与除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以外的关联法人发生的,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或超出已审议通过的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范围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单笔或连续12个月累积计算不得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

以上金额均按照交易类别或交易对象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

本次授权未尽事宜或本次授权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冲突,则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上述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前。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7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6,334,048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7,099,961.2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983,674.4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14,116,286.85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1月16日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于2023年1月16日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2189号《验资报告》。

2、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

(1)上表中“本年度使用金额”未包含公司在2025年9月至12月期间,通过自有资金垫付的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即2,926.43万元,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发布的《佳都科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2025年度有进行现金管理,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一节,现金管理为协定存款,收益在存款利息中列示。

(3)“减:其他”中的15.16万是发行费用归集口径(不含税)和实际支付之间(含税)之间的税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3年1月19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月30日,公司及广发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广州佳都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科佳都”)与广发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于合同签署权限受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代理下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华东路支行”进行合同签署;“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代理下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进行合同签署。

2023年5月8日,公司及子公司广州方纬智慧大脑研究开发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广州佳都方纬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纬交通”)、广发证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广州华佳软件有限公司、广发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广州佳都科技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广发证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于合同签署权限受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代理下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华东路支行”进行合同签署。

2023年8月25日,鉴于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存放的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4年7月19日,公司及子公司广州佳适软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车路协同项目实施主体之一的方纬交通变更为广东华之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之源”)。2025年11月12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华之源、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于就公司“面向车路协同的新一代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方纬交通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截至2025年11月13日,方纬交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0元,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账户注销事宜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未发生违规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华东路支行开设了12个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人员薪酬确有困难,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研发人员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8月31日的薪酬、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合计1,862.28万元。2025年9月2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862.28万元。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至24日完成前述置换,符合以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的情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1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5,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年1月25日及26日,公司合计使用10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8月26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5年1月20日,公司将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2,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5年1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96,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截至2025年3月21日,公司合计使用9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6月9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7,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6年1月19日,公司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9,000.00万元,累计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96,000.00万元,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1月1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5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2025年1月15日,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科佳都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名称及类型属于活期存款(保本型),“购买金额”“归还日期”“尚未归还金额”不适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5年12月1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市场环境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投资内容的情况下,将“数字孪生核心技术及开放平台研发项目”“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面向车路协同的新一代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全国销售与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本次调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本次募投项目均正常建设实施中,公司秉承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结合公司产品和技术的研发进度、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及实际经营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上更加聚焦,并合理规划项目相关研发投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且较原计划使用进度较慢,公司正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重大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职国际认为,《佳都科技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佳都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附表1: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下转1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