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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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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7版)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作为合作银行,具体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申请共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票据池低风险授信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上述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以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作为质押物,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该担保不涉及对外担保。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在与客户、供应商的结算过程中使用票据的需求不断提升,由于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在增加,收取大量的商业汇票,同时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需要开具商业汇票来进行结算,因此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有利于:

1、降低管理成本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将收到的商业汇票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减少管理风险,降低管理成本。

2、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中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票据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结算供应商货款等日常款项,有利于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使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到期日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该保证金账户,对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结算供应商货款等日常款项,随着质押票据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组织实施

1、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在授权额度、业务期限内负责具体操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 2026-017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

(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根据公司总体经营发展战略规划,综合考虑到主营业务所处的行业特点和当下发展阶段,公司目前对于流动资金需求较大。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230,498,525.30元;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124,625,217.01元。

公司 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2026年4月8日,公司总股本465,736,088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8,263,600股后的股本457,472,488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7,241,746.4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20 %。本年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5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金额为 35,262,777.3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4%。

2025年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36,157,929.36元,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2%。

综上,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08,662,453.07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8.56%。

本年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未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4,625,217.01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及以现金为对价,当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208,662,453.0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是领先的、专业从事专用集成电路、特种芯片设计与制造技术开发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深耕红外、微波、激光等多维感知领域,掌握多光谱传感研发的核心技术与AI算法研发等能力,为全球客户提供性能卓越的MEMS芯片、ASIC处理器芯片、红外热成像全产业链产品和激光、微波产品及光电系统,广泛应用于夜视观察、人工智能、卫星通信、自动驾驶、无人机载荷、机器视觉、智慧工业、公安消防、物联网、智能机器人、激光测距等领域。公司为了保持产品竞争力,需持续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研发,持续优化产品或推出新产品,以满足市场需求。因此,公司仍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以推动研发创新和产品迭代升级。

(二)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已形成红外业务为主,微波、激光等多维感知领域逐步突破的新格局,有力支撑了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目前公司产品主要面向特种装备及民用两大市场。公司致力于以技术进步为客户创造增量价值,持续拓展人类感知能力,让人们从更多维度发现世界之美。

2025年,公司继续深耕红外领域,坚持从红外芯片、红外探测器、热成像机芯模组到红外热像仪整机的全产业链布局,重点依托公司在红外探测器芯片及热成像机芯模组与整机的核心技术和业内领先的量产经验,致力于以红外成像为代表的光电产业生态链的建设和整合,以创新引领的持续技术进步推动和引领红外热成像技术的发展。

在微波领域,公司建立了完整产业链,以T/R组件、相控阵子系统及雷达整机切入微波领域,同时在底层的微波半导体方面持续建设核心竞争力。基于上述布局思路,公司于2018年开始涉足相控阵天线子系统及地面监视雷达整机等微波业务;于2021年和2024年先后收购无锡华测合计71.87%的股权,布局T/R组件业务。上述两步为公司在微波领域的业务打开了发展通道,获得了宝贵的资质,凝聚了技术团队,并为微波半导体业务的展开和发展构筑了牵引力和推动力;公司分别组建了MMIC技术和产品研发团队以及硅基毫米波芯片团队。报告期内,继续推进从核心芯片到组件、子系统的全链条技术和产品研制,各环节均取得显著进展,各业务模块协同效应逐步加强。

2025年,我国经济顶压前行、展现强大韧性,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面对复杂的国内国际环境变化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公司积极克服不利影响,抓住发展机遇,持续推进技术研发和市场开拓。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5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4,625,217.01元,同比增长97.66%。2026年,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在实现对原有产品的迭代优化和性能提升的同时,加速对新产品的研发及市场布局。因此,公司须预留足额资金来满足研发投入、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需求,充分保障公司的平稳运营、健康发展。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2025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等需求。

1、持续创新,巩固红外技术和产品优势,强化高质量量产交付能力

紧紧围绕国家自主创新、科技创新的发展战略,以保障装备建设和积极开拓民品市场为牵引,继续加大红外探测器芯片产品研发、平台建设和技术开发的科研投入,开发更小像元间距、更先进封装工艺的红外探测器产品。继续深耕非制冷红外自主生态产业链建设,基于非制冷红外芯片及探测器的技术优势,加大多系列多方向多领域的热成像模组、机芯、红外热像仪整机产品等的研发投入,开拓并深入挖掘各细分市场,开发满足市场需求的系列化产品。针对全球政治经济环境复杂性及贸易壁垒带来的供应链风险,多措并举构建稳健韧性供应链,实现高质量稳定交付。

2、围绕多维感知+AI,突破新技术,拓展新市场

公司在红外热成像核心业务基础上立足多维感知+AI,进一步丰富公司主营业务,实现特种装备配套和民用市场的新突破。继续稳步推进微波组件、整机业务;同时,着重建设微波半导体团队和业务能力,重点打造化合物半导体单片微波芯片和硅基毫米波芯片核心技术和拳头产品。继续稳步推进激光器、激光测距模块的研制和市场开拓。持续推广AI在各业务领域的应用,从芯片设计到终端产品,将多模态大模型深度融入业务,推动场景化AI规模化应用,以硬核技术驱动产品核心竞争力。

3、拥抱AI,持续推进数字化变革,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2025年,公司数字化工作实现关键跨越,从局部应用正式迈入战略引领、全域统筹、体系化推进的全新阶段。2026年,公司将立足整体战略布局,围绕供应链、财务、营销、研发及数据等领域,系统实施数字化转型规划工作。

公司积极拥抱AI技术趋势,搭建本地AI模型,推进智能体建设,探索智能化决策支撑能力。通过数字化与AI的协同规划,公司数字化发展路径更加清晰,为未来转型落地奠定坚实基础。

4、加强内控建设,提高合规风控管理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建立有效运行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不断修订完善内控制度,以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近年,国际贸易形势多变,内外部合规风险加大,在此背景下,公司将持续加强合规风控管理,确保公司及旗下各分子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业务活动合法合规,符合各国的法律法规和国际标准的要求,建立起覆盖全公司、系统化、高效能的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五)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

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建立及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交流机制,中小股东可以通过电话、邮箱、上证e互动、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司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为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

(六)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连续三年披露“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理念,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6-020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部分)进行调整,由19.635元/股调整为19.555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0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议并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0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俊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0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议并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2年10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拟调整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与归属安排,修订并形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7、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25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部分)进行调整,由19.715元/股调整为19.635元/股。

11、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2026年4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鉴于公司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0元(含税)。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若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9.635-0.08=19.555元/股。

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作相应调整,授予价格由19.635元/股调整为19.555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理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原19.635元/股调整为19.555元/股。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激励计划价格调整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价格调整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价格调整相关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6-019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1988年12月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首席合伙人:邱靖之先生

2、人员信息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9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99人。

3、业务规模

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1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4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30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及2026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9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何航,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孟祥瑞,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覃继伟,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2、上述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30.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0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 2026-021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睿创微纳”)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10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议并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10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俊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0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四)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议并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2年10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拟调整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与归属安排,修订并形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七)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九)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十)2025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部分)进行调整,由19.715元/股调整为19.635元/股。

(十一)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2026年4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中7名离职,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0.625万股。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中52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B+”、“B”,作废其对应考核年度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0884万股。

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7134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离职人员中不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5年年度科创板模拟芯片设计行业

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4月30日(星期四) 15:00 - 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23日(星期四)至04月29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raytron@raytrontek.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10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4月30日(星期四) 15:00-17:00参加十五五·科技自立自强一一科创板集成电路核心技术攻关之2025年度模拟芯片设计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4月30日 (星期四) 15: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马宏先生;轮值总经理陈文礼先生;董事会秘书黄艳女士;财务总监高飞先生;独立董事余洪斌先生;独立董事梅亮先生;独立董事张力上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04月30日(星期四)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23日(星期四)至04月29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raytron@raytrontek.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电话:0535一3410615

邮箱:raytron@raytrontek.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749号《关于同意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的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646,900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564,69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6,69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1月6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3BJAA1B0001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49,597,121.63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34,526,061.32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5,071,060.31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83,716,200.55元。具体情况如下:

因智能光电传感器研发中试平台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按计划投入使用完毕,为便于管理,公司于2025年2月将节余募集资金(利息及理财收入净额)925,829.39元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办理销户手续,注销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2023年1月,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 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烟台艾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睿光电”)、向全资子公司合肥英睿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英睿”)、向控股子公司烟台齐新半导体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新半导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2月2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艾睿光电、全资子公司合肥英睿、控股子公司齐新半导体与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睿创微纳(广州)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广州”)为“艾睿光电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专项账户,同时使用募集资金向睿创广州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4 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睿创广州与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为满足募投项目实际开展需要,变更后由睿创微电子(烟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微电子”)、睿创智造技术(烟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智造”)与睿创广州共同实施募投项目“供应链中心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6月15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公司及睿创微电子、睿创智造与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供应链中心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投资期限进行调整,拟将项目投资期限延期至2027年6月。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睿创微电子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睿创智造,吸收合并完成后,睿创微电子继续存续,睿创智造法人主体资格将依法予以注销,睿创智造全部资产、负债、人员和业务由睿创微电子依法继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一的“供应链中心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的实施主体将由睿创微电子、睿创智造、睿创广州变更为睿创微电子、睿创广州。该项目的投资金额、用途、实施地点等其他计划不变。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为睿创微电子开立募集资金账户535905181410008,募集资金用途为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前述各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535904196610803已于2025年2月销户。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使用募集资金。

本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投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人中信证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正常进行。截至2025年6月1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6,068,609.01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 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包含本数)的使用额度内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人中信证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在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包含本数)的使用额度内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人中信证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合肥英睿红外热成像终端产品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生产线能够稳定运行且达到项目要求,公司决定将其结项。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13,500万元,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8,919.92万元(包括“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为基于合同总额及截至目前已支付金额的估计值,实际支付金额以最终结算金额为准。),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4,621.94万元(“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结余募集资金4,621.9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中的“红外热成像终端产品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4,621.94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完成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后续待支付款项支付完毕。待支付合同款项中,实际支付金额以最终结算金额为准,如专户保留的资金低于最终结算金额,不足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如全部款项支付完成后,该专户仍有节余,将直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后,公司将及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下转13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