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57版)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0%,即不超过46,000,00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6,167.6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发行方案经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后,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最终方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内容为准。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及《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6-025)。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5月11日14:30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6)。
特此公告。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449 证券简称:联芸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芸科技”或“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4人,从业人员共6,133人,注册会计师共1,16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9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5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97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联芸科技同行业客户共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两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彦先生自2006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9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陈彦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逾20年,曾为多家上市企业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陈彦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7份。陈彦先生自2026年开始为联芸科技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赵海舟先生自2001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赵海舟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逾20年,曾为多家上市企业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赵海舟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7份。赵海舟先生自2024年开始为联芸科技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彦先生执业信息同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立宇先生自2020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20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周立宇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逾9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周立宇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1份。周立宇先生自2022年开始为联芸科技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就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向德勤华永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2026年公司审计费用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务和资产规模、审计机构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投入工作量及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确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严格履行执业准则,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业务要求。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449 证券简称:联芸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基于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数据测算;
注2:2026年1-3月份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注3:上述数据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涉及的交易对方客户三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鉴于上述关联交易涉及内容属于公司商业秘密,披露交易信息可能对上市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及交易对方的利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豁免披露内部登记及审批程序,为维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进行了豁免披露。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稳定,与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关系,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关联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采购商品等,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定价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比照市价执行,并依据双方签署的相关合同进行交易。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人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继续执行,因价格调整或新增的关联交易合同授权公司管理层重新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信誉,有利于公司业务活动的持续开展。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上述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449 证券简称:联芸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06号)核准,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芸科技”、“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11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11.25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10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1,125,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共计人民币58,875,000.00元后,本公司实际收到上述A股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66,125,000.00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3,365,759.76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4年11月22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4)第00198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为人民币1,066,125,000.00元,2026年3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233,650,699.79元。前述募集资金存放在以下专用账户中: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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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2026年3月9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拟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将“联芸科技数据管理芯片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建设总部基地大楼”变更为“购置总部基地大楼”,实施地点仍为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小镇园区,实施主体仍为本公司,且公司将对该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即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的场地建设及装修费用、研发费用等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前,“联芸科技数据管理芯片产业化基地项目”投资金额为78,625.2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41,452.14万元;调整后,该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为54,169.9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2026年3月25日,该议案经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参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12月13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0,501,918.5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538,622.53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存款账户及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基本存款账户及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于2024年12月26日,本公司完成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总额为人民币161,040,541.09元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本公司使用基本存款账户统一支付及划转募投项目涉及的项目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奖金、餐费补贴等薪酬费用,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本公司已累计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总额为人民币229,268,602.52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联芸科技数据管理芯片产业化基地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效益体现在技术和研发能力提升对公司整体效益的增长中。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不适用。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2024年12月13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5年1月2日,本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相应资金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5年12月30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相应资金账户。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5,5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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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人民币289,150,699.79元(含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7.98%。上述募集资金尚未全部使用的原因是尚有部分项目款项未发生或尚未支付,后续本公司将按承诺投资金额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相关投资项目。
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一)调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024年12月13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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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2025年4月15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成都联屹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AIoT信号处理及传输芯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
特此公告。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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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6年3月31日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一定差异,系由于上述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6年3月31日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正常进行中,均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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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49 证券简称:联芸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61亿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6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0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6.18%。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增减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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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24年1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公司上市不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前款第八项所称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故上表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系指2025年度。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158,465.39元,2025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3,000,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6.18%,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及其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公司是一家提供数据存储主控芯片、AIoT信号处理及传输芯片的平台型芯片设计企业。作为典型的技术与资本密集型行业,业内技术升级与产品迭代速度快,同时芯片产品拥有较高的技术壁垒且先发企业的优势明显。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约5.03亿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7.88%。公司芯片产品的技术突破及产业化进程需要较大的研发投入,为保持公司在技术方面的竞争力,公司仍需维持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以支撑产品持续迭代、丰富产品类型、保障供应能力,以应对下游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和应对市场风险,维持市场竞争力。
由于公司采用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典型的Fabless经营模式,专注于集成电路设计业务,将晶圆制造、封装和测试等环节分别委托给晶圆制造企业、封装和测试企业代工完成。因此,委外加工、库存水平等需要较强的资金储备。
2025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2,158,465.39元,同比增长20.41%。2026年,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在实现对原有产品的迭代优化和性能提升的同时,加速对新产品的研发及市场布局。因此,公司须预留足额资金来满足研发投入、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需求,充分保障公司的平稳运营、健康发展,维护好公司价值,为股东和投资者创造更多回报。
(二)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2025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稳步推进各项业务计划实施落地,优先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等需求,从而实现公司价值的不断增长,最大限度维护股东利益。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1、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及邮箱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利润分配的意见和诉求。
2、公司将在年度股东会就现金分红方案,通过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实施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兼顾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关系,努力提升自身经营业绩,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前提下,切实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预案符合《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未来的资金需求等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449 证券简称:联芸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文件。
公司本次发行预案及相关文件的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的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的决定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449 证券简称:联芸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06号)核准,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芸科技”或“公司”)2024年11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11.25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10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1,125,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共计人民币58,875,000.00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A股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66,125,000.00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3,365,759.7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4年11月22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4)第0019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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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于2024年11月18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5年6月3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联屹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年度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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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40,095,975.89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0,501,918.5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538,622.53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存款账户及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基本存款账户及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于2024年12月26日,公司完成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总额为人民币161,040,541.09元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使用基本存款账户统一支付及划转募投项目涉及的项目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奖金、餐费补贴等薪酬费用,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总额为人民币170,791,521.48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5年1月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相应资金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相应资金账户。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无异议意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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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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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不适用。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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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成都联屹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AIoT信号处理及传输芯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联芸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月10日
(下转15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