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228 公司简称:广州港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544,531,351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248,969,534.5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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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以码头建设运营和港口物流为主业,主要业务覆盖集装箱、煤炭、粮食、钢材、商品汽车、金属矿石、油品等货物的装卸、仓储以及物流、代理、贸易、拖轮、理货等综合性服务。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面对国内外形势深刻复杂变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统揽全局,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动我国经济顶压前行、向新向优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40.19万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0%。分季度看,一至四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分别同比增长5.4%、5.2%、4.8%和4.5%。从增长动能来看,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以及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分别拉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2.6、0.8和1.6个百分点。 对外贸易方面,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达到45.47万亿元,同比增长3.8%;其中出口26.99万亿元,增长6.1%,进口18.48万亿元,增长0.5%,外贸大盘展现出较强韧性。
宏观经济的稳健增长及对外贸易的积极拉动,为港口行业的平稳运行提供了坚实基础。2025年,全国港口生产整体呈现“平稳增长、结构优化”的运行态势。 根据交通运输部数据,全年全国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83.4亿吨,同比增长4.2%。分结构看,内贸与外贸货物吞吐量分别同比增长4.0%和4.7%。同期,全国港口完成集装箱吞吐量3.5亿标准箱,同比增长6.8%;其中,内、外贸集装箱吞吐量同比分别增长2.4%和9.8%。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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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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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同一控制下合并广州海港商旅有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需要对第一季度财务数据追溯重述。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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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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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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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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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详见《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内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6-011
债券代码: 240489.SH、243016.SH、243145.SH、243396.SH、243619.SH、244653.SH
债券简称: 24粤港01、25粤港01、25粤港02、25粤港03、25粤港04、26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关联方广州港合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担保公司”)、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2026年度拟为公司及下属相关控股子公司(下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授信服务,每日最高担保额度分别不超过3.5亿元、1亿元,有效期自本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平均年化担保费率均不高于1.5%。业务类型涵盖但不限于贸易业务担保、信用证开证担保、贷款担保、保函业务、咨询服务等。具体担保额度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合诚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实际发生额为准,担保费用按实际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计收。
●截至2026年4月9日,合诚担保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4,900.47万元,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其他关联交易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审议和披露义务。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需求,拟由合诚担保公司、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每日最高担保额度分别不超过3.5亿元、1亿元的担保授信,有效期自本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平均年化担保费率均不高于1.5%。前述合诚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要求反担保。上述授信额度以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确定,以在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与合诚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额度为准。
合诚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均系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合诚担保公司69.76%的股权,持有财务公司51%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合诚担保公司、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
1.公司名称:广州港合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F5PQ1J
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编码:粤(广州)A0021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983号广州国际港航中心1518
法定代表人:林镜秋
注册资本:4亿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借款类担保业务、发行债券担保业务和其他融资担保业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诚担保公司资产总额为45,698.26万元,负债总额为3,223.57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2,474.69万元。2025年营业总收入为1,414.44万元,净利润为101.39万元。(以上数据为审计数据。)
2.公司名称: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UT3FE7B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78H244010001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8、410号201部分
法定代表人:林镜秋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及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706,445.90万元,负债总额为590,424.29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16,021.60万元,2025年营业总收入为11,026.39万元,净利润为3,931.03万元。(以上数据为审计数据。)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合诚担保公司、财务公司提供担保授信服务,可拓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渠道,推动业务发展。合诚担保公司、财务公司按平均年化担保费率不高于1.5%/年标准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收担保费用,低于广州市同行业平均收费水平,收费标准公允。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存在利益输送问题、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服务的议案》,公司董事长黄波、副董事长吴超、董事苏兴旺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6票。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该等额度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服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公司关联方广州合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拓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渠道,推动业务发展。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截至2026年4月9日,合诚担保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4,900.47万元,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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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____[提示:请完整列示治理体系组成机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_董事会办公室负责ESG信息采集,汇报给董事会审核,报告频率与ESG报告编制及审议周期同步。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_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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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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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 号指引》)规定的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有科技伦理,已按照《14 号指引》第七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6-007
债券代码: 240489.SH、243016.SH、243145.SH、243396.SH、243619.SH、244653.SH
债券简称: 24粤港01、25粤港01、25粤港02、25粤港03、25粤港04、26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1,640,900.31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260,167,579.45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34,150,821.51元。依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统筹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和投资者利益,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544,531,35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8,969,534.5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3%。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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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度公司同一控制下合并广州海港商旅有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需要对历史数据追溯重述,本表使用的为追溯调整后的相关数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合理回报与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及长远发展需要。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制定,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6-009
债券代码: 240489.SH、243016.SH、243145.SH、243396.SH、243619.SH、244653.SH
债券简称: 24粤港01、25粤港01、25粤港02、25粤港03、25粤港04、26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6年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6年4月9日,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长黄波、副董事长吴超、董事苏兴旺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6票。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2026年4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预计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2026年度公司拟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预算,理由充分,定价依据充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向控股股东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2年5月,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了《金融服务协议》(下称“协议”),期限为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可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综合授信服务、结算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按照上述协议约定,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利息收入)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每日最高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利息支出及手续费),授信总额不超过100亿元,结算服务费不超过20万元,其他金融服务费不超过200万元。
经统计,2025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日存款余额为38.4亿元,最高日贷款余额为22.65亿元,授信总额70.78亿元;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票据承兑服务,最高承兑金额0.03亿元,收取手续费0元;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结算服务费为0元;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业务,金额合计8,000万元,收取手续费0元。公司与财务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各类交易额度均控制在《金融服务协议》额度内。
(三)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约定,2026年度,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利息收入)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每日最高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利息支出及手续费),授信总额不超过110亿元,结算服务费不超过20万元,其他金融服务费不超过200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31日,是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UT3FE7B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78H244010001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8、410号201部分
法定代表人:林镜秋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其中:广州港集团出资5.1亿元,占比51%;公司出资4.8亿元,占比48%,广州金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出资0.1亿元,占比1%。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及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706,445.90万元,负债总额为590,424.30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16,021.60万元,2025年营业总收入为11,026.39万元,净利润为3,931.03万元。(以上数据为审计数据。)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一)存款利率
按/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且原则上在同等条件下不低于中国境内主要商业银行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
(二)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且原则上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中国境内主要商业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三)结算服务费率
按照规定收取的结算费用,不高于中国境内主要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用标准。
(四)其他金融服务费率
凡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不高于中国境内主要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就同期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并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6-013
债券代码: 240489.SH、243016.SH、243145.SH、243396.SH、243619.SH、244653.SH
债券简称: 24粤港01、25粤港01、25粤港02、25粤港03、25粤港04、26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4月9日,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基本薪酬结合其所担任的实际岗位职级、职责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依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经营数据、个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核定。绩效年薪占比不低于年薪总额的50%。绩效薪酬采用月度预发、年度清算的方式,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且完成年度绩效评价后统一清算。
在公司领薪的非独立董事绩效评价工作,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牵头组织实施。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年度履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
2.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2万元/年(税前),按季度平均发放,除此以外不再从公司领取其他任何形式的薪酬、奖金及福利。
3. 职工董事薪酬
公司职工董事属于公司员工,按照其实际任职的岗位薪酬标准领取报酬,由公司结合其岗位要求开展业绩考核。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
2.基本薪酬结合其所任管理岗位的职级、职责确定,按月发放。
3.绩效薪酬依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经营数据、个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核定,采用月度预发、年度清算的方式,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且完成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后统一清算。
4.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工作,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牵头组织实施。
四、审议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批;《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郑灵棠先生、马楚江先生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7票,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6-015
债券代码: 240489.SH、243016.SH、243145.SH、243396.SH、243619.SH、244653.SH
债券简称: 24粤港01、25粤港01、25粤港02、25粤港03、25粤港04、26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4月22日 (星期三)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15日 (星期三) 至04月21日 (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gzgdb@gzpor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11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4月22日 (星期三) 15:00-16:00举行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4月22日 (星期三)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总经理:郑灵棠
董事会秘书:梁敬
财务总监:何晟
独立董事:朱桂龙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04月22日 (星期三)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15日 (星期三) 至04月21日 (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gzgdb@gzport.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锁颍馨
电话:020-83052510
邮箱:gzgdb@gzpor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6-008
债券代码: 240489.SH、243016.SH、243145.SH、243396.SH、243619.SH、244653.SH
债券简称: 24粤港01、25粤港01、25粤港02、25粤港03、25粤港04、26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6-010
债券代码:240489.SH、243016.SH、243145.SH、243396.SH、243619.SH、244653.SH
债券简称:24粤港01、25粤港01、25粤港02、25粤港03、25粤港04、26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港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审阅了广州港财务公司2025年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定期财务报表,对广州港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广州港财务公司注册成立于2020年8月31日,是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法定代表人:林镜秋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8、410号201部分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78H24401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UT3FE7B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
二、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环境
广州港财务公司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以股东会、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为主体的治理架构。由董事会负责建立并实施充分有效的内部控制,董事会下设审计稽核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广州港财务公司管理层负责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审计稽核委员会履行内部控制职责进行监督,构建起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制约有效、报告关系清晰的内控组织体系,优化内控合规履职环境。广州港财务公司组织架构设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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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的识别和评估
广州港财务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通过风险合规部和审计稽核部对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稽核。广州港财务公司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类风险进行监测、评估和控制。同时,公司将风控管理职能向前端业务部门渗透,风控关口前移,从源头防范风险;将风险、合规、内控、审计要求嵌入业务流程,加强刚性约束,细化管控要求,形成管业务就要管风险、管合规、管内控的全面风控管理运行模式,全面压实风控责任。
(三)控制活动
1.信贷业务控制
广州港财务公司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对信贷业务进行管理,遵循“先评级,后授信”和统一授信原则,严格落实贷款“三查”制度,授信岗位设置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岗位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信贷业务部尽职调查保持独立性,实施双人调查,风险合规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的授信审查工作,广州港财务公司按照职责权限履行审批程序,严格开展贷后管理,切实防范信贷风险。
2.资金结算业务控制
广州港财务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开展资金管理,合理安排资金调度和资金运作,保证充足的日间流动性头寸。开展对流动性指标的实时监测预警,建立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确保资金链安全稳定、不发生流动性风险事件。
3.同业业务控制
广州港财务公司制定《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同业业务管理办法》,按照“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相协调的原则在监管批准业务范围内开展同业业务,严格执行交易对手准入制度和名单制管理,根据董事会批准年度规模,核定交易对手规模上限,动态监测交易对手发展经营状况及风险情况,主动识别与评估引起市场风险变化的各类要素,有效防范市场风险。
4.信息系统控制
广州港财务公司搭建了与业务发展相匹配的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功能包括资金结算、信贷业务、同业投资、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等。严格限制系统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权限,并通过网络安全风险防护、数据安全管理和信息系统应急管理,多方面保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和经济信息安全。
5.内部监督控制
广州港财务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稽核委员会,审计稽核部牵头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对广州港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安全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薄弱环节,向经营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稳健运营。
(下转9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