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4月1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5100 公司简称:华丰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即2025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7,113,2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5.10%。

如在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核心零部件之商用车重卡市场

行业数据显示,2025年全年我国重卡累计销售113.7万辆,同比增长26%。全年重卡市场整体表现较好,特别是新能源重卡。主要原因系在营运货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驱动下,新能源重卡市场销量同比呈现了爆发性增长;加之燃油重卡市场表现也比上年同期要好;燃气重卡也呈现了一定的增速。

具体到各月销量及同比统计如下:

单位:万辆

数据来源:汽车总站网

按动力种类划分,2025年国内各重卡细分市场销量、同比及占比、占比同比增减情况如下(数据来源:终端上牌):

数据来源:汽车总站网

在2025年国内终端各动力重卡销量中:(1)国六柴油重卡累销37.8万辆,同比增长14.5%,跑输重卡大盘,占据重卡47.25%的市场份额,居第一,但占比同比减少8.41个百分点,是占比同比减少最多的细分车型。(2)新能源重卡累计销量22.4万辆,同比大涨173.1%,领涨各动力车型,占据国内重卡28%的市场份额(仅次于国六柴油重卡),占比同比增加14.1个百分点,成为占比同比增加最多的细分车型。不仅如此,在2025全年国内重卡销量同比增加的21万辆增量中,新能源重卡增加了14.2万辆,占全年国内重卡整体增量近68%的比例。(3)燃气重卡累计销售19.8万辆,同比增长11.2%,落后于重卡大盘,占据重卡24.75%的市场,居第三,占比同比减少5.42个百分点,是占比同比减少第二多的细分市场。

根据公开数据,2025年我国重卡海外出口累计销量大约33万辆,创近5年新高,同比增长1成多(11.8%)。

(2)柴油发动机市场

根据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5年全年柴油机销量512.60万台(其中乘用车用17.23万台,商用车用204.06万台,工程机械用84.57万台,农机用151.01万台,船用6.40万台,发电用47.65万台,园林用0.67万台,通用1.02万台),同比增长6.80%。2025年,柴油发动机市场呈现稳步回暖的恢复特征,主要得益于“以旧换新”政策支持、技术升级带来的产品竞争力提升,以及商用车、基建等下游市场需求的稳步复苏。

多缸柴油机全年销量413.17万台,同比增长7.35%,其核心增长动力主要来自于商用车领域。从多缸柴油机的配套用途来看,增长呈现严重分化。除商用车用、发电机组用及摩托车用实现同比增长外,其余配套领域均出现下滑。其中,农业机械用下滑19.98%、船用下降13.85%、乘用车用下降12.87%,工程机械、园林机械等领域也小幅下行。

(3)柴油发电机组及数据中心市场

2025年,中国柴油发电机组行业在数据中心备用电源、国产替代、海外出口三重驱动下,迎来规模与格局双升级。

受AI算力基建、通信基站、工业备电、应急保供需求拉动,叠加国四排放标准落地、存量设备更新,柴油发电机组从“传统备用”转向新型能源保障核心装备。市场呈现两大特征:国产替代提速,中高端市场国产品牌份额持续提升,打破外资长期垄断;集中度提升,头部企业规模效应凸显。

近年来,AI产业进程加速,国内外互联网厂商资本开支高增,数据中心建设需求大幅提升,柴油发电机组作为数据中心备用电源关键环节,需求快速增长。据统计,2024年我国数据中心柴发需求量为4,555台,预计2025年需求量将超5,600台。在北美等AI建设最激进的地区,电网扩容的瓶颈使得大型科技公司纷纷选择自建发电设施,导致大功率柴油发电机组出现全球性短缺。这一供需错配的局面,为中国具备技术和产能优势的柴油发电机组企业提供了切入全球供应链的宝贵窗口期,国产设备出海正成为新的增长点。

2.2 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以市场需求与客户导向为核心,专注于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柴油发动机及智能化发电机组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并开展通信基站设备和设施的综合运维服务,构建多业务协同、技术驱动的发展体系。

核心零部件:主要包括气缸体、气缸盖、曲轴箱,终端应用主要包括重卡、工程机械和客车等领域,以重卡应用为主;产品系列涵盖 9L一16L,其中配套客户天然气发动机主要为13L、14L、15L、16L 机型。

柴油发动机:聚焦非道路领域,主要研发、生产与销售中小功率多缸柴油机,功率覆盖10kW一176kW,产品应用于工程机械、农业机械、船舶、发电设备和固定动力等领域。

智能化发电机组:包括静音发电机组、开架式发电机组、智能化混合能源发电机组(混合能源发电机组系集太阳能、风能发电、市电、柴油发电和储能电池供电于一体的复合能源系统)和大功率发电机组,产品常规机型功率覆盖 10kW一2400kW,可根据客户需求个性化定制。作为备用电源,除通信基站、油田油井、银行、矿山等应用场景外,可用于数据中心、核电站等应急电源。

综合解决方案:主要为运营商及铁塔公司提供通信基站设备和设施的安装调试及综合运营维护服务,以及在数据中心领域,除向客户提供大功率发电机组外,还提供工程安装、机房消声降噪、供油系统等一体化解决方案。

(2)经营模式

A、制造类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制造类业务经营模式主要包括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四个部分。

1)研发模式

公司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根据市场及客户需求,进行新产品开发与验证,同时也根据客户及市场的需求对原有产品进行升级,不断提高产品性能,降低成本,满足客户要求,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公司竞争力,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公司设有产品开发部、技术中心,专门从事核心零部件、柴油发动机及智能化发电机组的研发工作。

2)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规范的采购管理制度,针对采购计划制定与执行、供应商管理及价款核算等方面做了详细规范。公司采购计划依据月销售计划、生产计划及库存情况制定。同时为保证生产的持续稳定进行,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设定各种主要原材料的最低库存量。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与合格供应商建立起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了定制采购的质量和交货期。

3)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的需求信息编制月度销售计划,制造系统依据销售计划并结合产成品的库存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安排组织生产。在生产过程中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及时调整。

4)销售模式

核心零部件业务主要为配套直销模式;柴油发动机业务主要采用直销、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发电机组业务主要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

B、服务类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通过商业谈判等方式直接与海外市场通信运营商、铁塔公司签订合同,按照服务协议及时提供运维服务。

在印度,主要通过服务商开展运维服务业务。公司根据资金实力、服务水平、服务承诺等因素甄选合格服务商,并进行统一的培训、管理,后续进行定期考核评估,以满足移动运营商、铁塔公司的基站发电机组等设备的运维服务需求。公司以站点为单位采购服务商提供的服务,按月结算。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Engineus Power Holding Inc.的母公司原名为Dynamax International Limited,于2025年6月25日更名为Dynamax Global Limited。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342.78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3.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78.61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69.0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7879号华丰股份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8日

至2026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3、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含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为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5月7日下午15:00前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三)登记地点: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7879号华丰股份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翔 联系电话:0536-5607621

传 真:0536-8192711 联系邮箱:hfstock@powerhf.com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上述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原来的170,730,000股增加至239,022,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原来的人民币170,73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239,022,000元。

二、变更经营范围的情况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内燃机、发电机组、新能源动力总成系统及配套产品、精密零部件、通用机械产品及其配件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维修、进出口,以及相关产品的售后服务;机电产品的销售(小汽车除外)和服务;国家允许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技术的开发、转让和服务;租赁业务;通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内燃机、发电机组、新能源动力总成系统及配套产品、精密零部件、通用机械产品及其配件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维修、进出口,以及相关产品的售后服务;汽轮机及辅机制造;汽轮机及辅机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机电产品的销售(小汽车除外)和服务;汽车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国家允许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技术的开发、转让和服务;租赁业务;通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三、《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所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时间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其中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9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30日以专人送达和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华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作废。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因本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会议听取了《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还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注:表中单项数据相加与合计数存在的尾数差异为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所致。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薪酬体系和相关制度规定,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固定津贴为每年人民币8.4万元(含税)。

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工作内容,按照公司相关薪酬规定与绩效考核管理规定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津贴和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及披露。

2、上述津贴和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扣缴义务。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进行适当调整。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类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投资品种)

● 投资金额:人民币14,000万元(含14,000万元)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虽然公司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类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具有不确定性。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万元(含14,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2020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注:

1、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0日、2021年9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终止“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2、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4日、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对全资子公司华丰(江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轻量化高端新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智能制造项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3、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期工程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募投项目“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工程,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管理,待支付的尾款后续将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支付。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四)投资方式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受托方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保本型、期限不超过一年或可灵活申购赎回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投资品种。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本次授权的投资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并对前次授权日至本次审议日之间的现金管理超出额度情况予以追认并补充授权(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30日期间,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超出董事会审议的现金管理额度1,000万元)。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虽然公司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类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投资。并保证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由证券部门及时予以披露;

4、董事会对现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获得较好的投资回报。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根据现金流量特征分别在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及“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理财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具体影响以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进展披露

(一)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2026年1月8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支行购买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0天(挂钩汇率看涨)(产品代码:3226000165)”,产品期限为90天,起息日为2026年1月9日,到期日为2026年4月9日。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已于2026年4月9日到期赎回,收回本金5,00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23.42万元,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二)特定风险情形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20,382,704.54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097,717,351.4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2025年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即2025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7,113,2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5.10%。

2、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70,730,000股。以此计算,本次合计拟转增68,292,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39,022,00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说明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6年度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如下:

1、授信金融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日照银行、汇丰银行、潍坊银行、浙商银行、光大银行等金融机构。

2、授信申请人为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3、授信额度为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

4、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5、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敞口、信用证敞口和保函等中间业务敞口以及特定权限业务额度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担保、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及担保方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6、上述申请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2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700,000股,发行价格为39.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5,631,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6,770,905.6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4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5日出具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3-00018号)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下转7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