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7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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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9月,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对相关募集资金账户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9月,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公司及子公司华丰(江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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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情况
公司银行账号为1105020119000750326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全部用于承诺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并于2020年11月3日销户。
公司银行账号为1607001229200366686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全部用于承诺募投项目-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并于2021年9月22日销户。
公司银行账号为1105020119000750202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项目由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变更为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该事项分别于2021年8月20日、2021年9月6日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
公司银行账号为1105020119000750601的募集资金账户对应的项目由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为轻量化高端新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智能制造项目,该事项分别于2022年8月24日、2022年9月13日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华丰(江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5020119000757686),并于2022年10月销户。
公司银行账号为536902000510505、377010100100982505的募集资金账户对应的“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分别于2023年4月14日、2023年5月5日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于2023年5月26日销户。
公司银行账号为1105020119000750202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全部用于承诺募投项目-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并于2023年5月26日销户。本账户注销时因利息结算产生账户余额 2,172.82 元,已全部转入本项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607001229200399660)。
公司银行账号为1105020119000757686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全部用于承诺募投项目-轻量化高端新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智能制造项目,并于2023年5月26日销户。本账户注销时因利息结算产生账户余额1,326.17元,已全部转入子公司华丰(江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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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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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除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6,800.00万元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71,191,967.37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以前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0日、2021年9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将“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投资总额调减27,000.00万元用于“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同意终止“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1日、2021年9月7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4日、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对全资子公司华丰(江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轻量化高端新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智能制造项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6日、2022年9月14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工程终止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期工程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募投项目“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以下简称“新型轻量化项目”)二期工程,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3,918.88万元(未经审计,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待支付尾款,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的实际余额为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管理,待支付的尾款后续将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支付。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截至报告期末,该事项尚未经股东会审议,审批程序尚未完成,因此剩余募集资金金额未列入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的“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该变更事项未在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中列示。
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截至2026年1月6日,实际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139,374,624.90元(未经审计,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待支付尾款)。
2、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终止的具体原因
(1)行业增长不及预期。“新型轻量化项目”系公司结合当时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虽然该项目在立项时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近几年重卡市场需求不断变化,市场销量波动且未有明显改善。2022年行业销量同比下滑51.84%,2023年至2025年虽恢复性增长,但整体增长速度仍未达到募投项目方案论证的预期。
(2)通过工艺优化及现有产线的技术改造,产能大幅提升。一方面,公司通过工艺优化,将“新型轻量化项目”一期工程产能由原本规划的5万台套提升到了8万台套;另一方面,前期因公司已结项募投项目“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所生产的产品与市场大马力、天然气需求不匹配,产能利用率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该项目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公司通过工艺优化和技术改造后提升的产能以及目标产品能够完全覆盖“新型轻量化项目”二期工程的规划目标,公司现有产能规模已充分覆盖公司目前业务需求,若继续投入项目二期工程,将形成产能闲置问题。
(3)新能源重卡销量持续快速增长,分流其他重卡的市场份额。根据第一商用车网交强险实销口径数据,2021年新能源重卡占重卡整体销量不足1%,而2025年1-11月新能源重卡累计销售18.58万辆,市场渗透率已达25.95%,且有继续增长趋势。公司“新型轻量化项目”无法满足新能源重卡需求。
综上,该募投项目虽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与论证,但受外部宏观环境波动、市场需求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下游客户市场需求波动较大,现有产能已能够基本满足客户及订单需求,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二期工程对公司业务规模、经营效益的提升作用有限,并不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及全体投资者的利益。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及实际经营情况,同时综合考虑重卡行业发展情况、公司未来产能布局规划、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实施“新型轻量化项目”二期工程。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额度的情况(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30日期间,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超出董事会审议的现金管理额度1,000万元)。公司通过自查发现了上述情况,并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追认并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
保荐机构对上述期间现金管理超出额度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超出额度的比例不超过10%,超额比例较低;后续公司董事会对超出授权额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形进行了追认。上述情形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额度的情况(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30日期间,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超出董事会审议的现金管理额度1,000万元)。公司已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追认并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除上述情形之外,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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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本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
注2: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之间的差额,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所致。
注3:“轻量化高端新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智能制造项目”的“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之间的差额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所致。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项目已结项。
注4:表中单项数据相加与合计数存在的尾数差异为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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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本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
注2:“轻量化高端新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智能制造项目”的“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与“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之间的差额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所致。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项目已结项。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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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虽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低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5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虽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低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公司制定了以下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进行投资,并保证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由证券部及时予以披露;
4、董事会对理财产品的购买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及其公允价值变动在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等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理财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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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说明
(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的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经核算,公司本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116,184.91元。
(二)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情况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判断,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经核算,公司本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13,981.58元。
(三)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情况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坏账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经核算,公司本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4,127,733.75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71,869.86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86,030.38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的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