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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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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095 公司简称:越剑智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85,381,713.0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62,357,107.65元。

本年度公司已实施了中期分红,派发现金红利77,142,66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0.35%。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及长期发展规划,除上述中期分红外,2025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纺织专用设备制造(C3551);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的行业隶属于“C35专用设备制造业”,细分为纺织机械行业。纺织机械是我国实现纺织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重点,是国家重点支持和鼓励的行业。纺织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支柱产业、重要民生产业、国际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5年,纺织行业产能利用水平位于合理区间,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受到国际形势复杂、终端需求偏弱等复杂因素影响,行业生产增速呈现放缓态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规模以上纺织业、化纤业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7.5%和85.8%,均高于同期全国规上工业74.4%的产能利用水平。纺织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8%,增速较上年同期放缓2.6个百分点。2025年我国纺织业、服装业和化纤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不含农户)同比分别增长4.3%、5.2%和12.3%,均好于同期全国制造业平均水平,其中化纤业投资增速稳中有升,全年较上年同期和前三季度分别加快7.6和0.7个百分点。2025年全国3.9万户规模以上纺织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减少8.2%,利润总额同比减少16.1%;营业收入利润率为3.5%,较上年同期回落0.3百分点。(资料来源:中国纺联产业经济研究)

2025年1-9月,规模以上纺机企业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38%;利润总额同比减少17.82%;据海关统计,2025年1-9月我国纺织机械进出口累计总额为65.57亿美元,同比增长28.93%。据纺机协会对重点企业的统计,2025年前三季度涤纶、锦纶等长丝纺丝机出货量为9090纺位左右,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93.81%;高速加弹机出货量约1,465台,同比下降15.56%。据海关统计,2025年前三季度化纤机械进口金额为5.19亿美元,同比增长72.72%,前五位进口来源国家和地区是日本、德国、意大利、韩国、英国;出口金额为1.68亿美元,同比增长6.64%,前五位出口目的国家是印度、土耳其、日本、印度尼西亚和泰国。(资料来源:中国纺织机械协会)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纺织机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中国纺织机械行业的重点骨干企业。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加弹机系列及经编机系列,其中加弹机属于化纤机械,经编机属于针织机械。公司主要业务模式如下:

(一)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模式分为普通采购、外协采购、委外加工三种,具体情况如下:

(二)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合理库存”的生产模式,即根据公司客户订单情况组织生产。在生产的组织上,公司对于不同的产品采取不同的生产模式。

对于加弹机系列产品,公司采取“零件备货、上门安装”的模式,即公司采用普通采购、外协采购、自主加工、委外加工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主要机型的通用零部件进行备货,当接到销售订单时,公司检查仓库已备货的零件,对库存不足的零部件组织对外采购和加工。在获取所有整机所需的零部件后,装配车间进行组装,将其组装成方便运输的组件并进行包装。公司将所有组件打包运输至客户生产车间进行安装,安装调试后即完成整个生产过程。

对于经编机系列产品,由于其体型较小方便运输,公司采取“零件备货、组装销售”的模式,其零件备货模式与加弹机系列产品相同。在接到销售订单后,公司组织采购、加工未备货的零部件,在公司内部组装成整机并调试完毕即完成整个生产过程。

(三)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模式,公司销售部统一负责国内外的销售和售后服务。公司采用业务员区域负责制,由该区域办事处的销售人员直接负责客户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在与新客户建立销售关系后,协调生产部门进行生产、安装、调试。公司售后服务部收集更新客户的反馈信息及需求,由其联络并组织公司技术人员进行维修、更新、升级等售后服务工作。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度,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6,434.95万元,同比下降17.83%;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38.17万元,同比下降13.3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6,536.97万元,同比下降29.41%。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290,044.59万元,较上年末减少12.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32,319.96万元,比上年末减少5.6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4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62,357,107.65元。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85,381,713.09元。

2025年度,公司实施了中期分红,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7,142,66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90.35%。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及长期发展规划,经董事会决议,除上述中期分红外,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已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与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及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及长期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

方案年度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提升上市公司经营质量、规范治理运作水平,促进上市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愿景与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5年,公司根据上述方案积极落实相关举措及认真评估实施效果,并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年度实施情况评估报告》,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一、深耕主营业务,着力提质增效

2025年,公司继续秉承“诚信、责任、创新、卓越”的经营宗旨,本着“客户至上、品质为先、诚信经营、创新高效”的经营理念,经营业绩保持了稳健的态势。2025年度,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6,434.95万元,同比下降17.83%;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38.17万元,同比下降13.3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6,536.97万元,同比下降29.41%。

公司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聚焦高质量发展,持续深耕纺织机械领域,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与科技创新相结合的发展路线,高度重视产品创新和人才培养力度,不断夯实并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2025年,公司通过深入客户生产一线的实地调研,精准把握客户在实际生产中的痛点和需求,针对不同客户的特殊工艺要求和产品规格,提供全方位的个性化定制产品与解决方案,构筑差异化核心竞争优势。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快高端纺织机械装备智能化步伐,继续夯实国内市场、拓展国际市场,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重视投资回报,持续稳定分红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兼顾经营业绩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通过现金分红回馈投资者,与投资者分享经营成果,致力于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2025年,公司顺利完成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14,693.84万元,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和获得感,公司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工作,两次权益分派累计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22,408.11万元。

三、加强投资者关系,提升投资者信心

2025年,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持续搭建高效、多元的投资者沟通交流渠道,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交流,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增强公司信息透明度,助力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2025年,公司分别组织召开了两次股东会及三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召开股东会,使得中小投资者能够充分参与公司重要议案事项的表决,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坚持业绩说明会常态化召开,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及时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就企业经营业绩、利润分配、战略规划等投资者关注事项与投资者开展了深入交流。

四、完善治理结构,强化规范运作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2025年,公司持续健全法人治理体系,顺利完成了公司章程的修订工作,同步修订及新增了多部现行内部治理制度。此后,公司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优化了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完成了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厘清各治理主体间的权责边界与决策程序,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实现持续提升。未来公司将继续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聚焦“关键少数”,提升履职能力

2025年,公司积极研究与学习各项监管政策,及时向“关键少数”传达监管动态和法规信息,确保其能够迅速响应监管政策要求并适应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同时,公司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并督促其积极学习掌握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提升上述人员的履职能力和风险意识。公司重点关注内幕信息管理、关联交易、股份变动等重要事项,确保相关人员均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产品、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信托计划等。

● 投资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议案已经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购买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

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资金收益。

(二)投资金额

根据现有自有资金情况并结合年度经营计划,在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均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产品、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信托计划等。

(五)投资期限及实施方式

本次投资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确定金额、选择投资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过程监管: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投资产品条件要求、闲置自有资金情况、理财产品收益率情况等,选择合格专业的产品发行主体、理财产品品种,并提出投资方案。投资方案经公司财务负责人认可后,由财务部执行。

2、风险控制: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资产保全措施;若出现投资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公司所投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

3、日常监管: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行为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将现金管理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或投资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公司经审计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壶瓶山路6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6日

至2026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和股东会召开前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孙剑华、马红光、王伟良及韩明海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三)登记时间:2026年4月30日09:00-11:30;13:30-17:00。

(四)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异地股东也可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secretary@yuejian.com.cn)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发送时间不晚于2026年4月30日17:00。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壶瓶山路688号

电话:0575-85579980 邮编:312065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5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78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受到行政处罚、监管措施以及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影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人员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收费定价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公司年报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按照上述定价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在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中短期借款、银行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开立信用证和保函等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所需资金。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并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金额以公司运营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相关授权及期限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金额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融资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时间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解释规定。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3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30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9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八名,实际出席董事八名,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孙剑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黄苏华女士、屠世超先生及段亚峰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对上述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金额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融资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十)审议《关于确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进行了确认并制定了2026年度薪酬方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建议,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公司拟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年度实施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年度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6-009)。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绩效,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公司相关岗位调整,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孙明皓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孙明皓先生,男,199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2024年11月加入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孙明皓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