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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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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9版)

● 投资额度及期限: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进行讨论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对于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公司分别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审议程序。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保本浮动收益的产品报表列报的项目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保本保收益的产品在“其他流动资产”列报。

五、中介机构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保本型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回报。

(二)投资管理额度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以及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2026年公司计划进行现金管理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所购产品为保本型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此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审议程序。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保本型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仍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 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仅限于日常营运资金出现暂时闲置时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一定收益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带来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二)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保本浮动收益的产品报表列报的项目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保本保收益的产品在“其他流动资产”列报。

特此公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28,222.81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40,000,040.66元,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4.17%。

●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进行讨论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3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4,814.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25.98元,共计募集资金125,067.7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3,222.81万元,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28,222.8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3)第3168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4月3日到账,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二)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计划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总额为28,222.81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40,000,040.66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4.17%,将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起实施,确保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对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起实施。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待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进行讨论,保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近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授权期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由上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4,800.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董事会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

特此公告。

● 备查文件:

1.现金管理赎回凭证。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镇江新区青龙山路3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8日

至2026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的披露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于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6、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孙秋新、金连琴、孙杰、雷树敏、严大景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公司使用股东会“一键通”,在召开当日向全体股东推送智能短信,股东收到后可免密直接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二)会议登记地点: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26年5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费用等自理。

(二)请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在会议签到册上注明受托出席的情况。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511-80965519

3、联系人:孙杰、钱禹辰

4、电子邮箱:securities@cqs-hm.com

特此公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 4,814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5.98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25,067.72万元。扣除承销费(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15,687.6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 4月 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2,464.8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113,222.81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 4月 3日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3)第 316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7,272.94 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34.89万元;累计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65,540.5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896.19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7,355.6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2,555.63万元,银行理财产品及存款余额为4,800.00万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管理、监督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3年4月3日与中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监事会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的企业大额存单4,800.00万元。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5年度,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投资产品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8,000.00万元,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35%。截止2025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金额24,222.81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85.83%。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监事会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购买备品备件转为一般用途并以自有资金补足的议案》:鉴于公司前次募投项目“特种聚合材料助剂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已于2025年6月末投产,为提高材料使用效率,避免物资浪费,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余及被临时借用的少量备品备件转为一般用途,涉及临时借用备品备件金额17.13万元(含税),结余备品备件金额89.60万元(含税),合计金额106.73万元(含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足。此次将部分募集资金购买备品备件转为一般用途并以自有资金补足的事项能够提高材料使用效率,避免物资浪费,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现金流量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上会会计师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 2026 )第 3713号】《关于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常青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相符,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保荐人对常青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募投项目2025年度实现毛利额(含试生产期);募投项目与公司原有生产装置存在相互领用产品情况,相关产品以对外销售平均价格作为内部领用定价依据。

注2:受行业景气度、市场竞争等影响,募投项目投产后产能利用率不及预期,因此未能达到预计效益。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52,203,641.0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10日,公司总股本404,836,3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193,45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现金分红总额16,193,45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2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应当披露以下指标并说明公司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133,464.59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6,193,455.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专注于精细化工领域,主营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及专用助剂产品,该行业具有技术门槛高的突出特征,当前正处于高质量发展关键阶段,下游高端领域需求持续提升为公司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结合行业发展形势、自身资产规模及盈利水平,公司目前处于快速成长期,以“成为行业细分领域的领跑者”为战略发展目标,坚持差异化发展路径,而这一战略的顺利实施离不开强有力的资本支撑。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6,177,212.47元,同比下降4.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133,464.59元,同比下降22.57%,业绩阶段性波动主要受行业整体运行环境、行业周期、市场竞争及产品结构调整等多重因素所致,但公司主业根基稳固、技术壁垒清晰,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资产负债率显著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财务结构稳健,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可控,具备良好的信用水平与充足的融资空间。而当前公司正处于产能扩张、技术升级、市场拓展并行的快速发展阶段,对项目建设、营运周转、研究开发与技术改进、安全环保合规等方面均有较多资金需求,为保障战略目标落地,平滑业绩阶段性波动带来的现金流压力,公司需保留充足资金储备,以稳定支撑未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增强长期抗风险能力与发展动能。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发展,预计收益情况良好。

(三)在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议案时,中小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投票,公司将披露分段表决情况。同时,公司将于近期召开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现金分红等相关事项的意见或建议,均可在线与公司沟通。

(四)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将积极研究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规稳健,分配比例兼顾了股东分红回报与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契合公司持续发展战略,信息披露详实、无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会议出席董事9名,表决董事9名,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并兼顾股东长远利益,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每股收益,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稳定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将公司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产量、销售及收入实现情况

单位:吨、万元

注1:公司销售量大于生产量主要系存在外购成品销售情形;2025年度公司外购成品主要为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13,601.33吨。

注2:特种单体中间体、亚磷酸三苯酯主要用于进一步生产,公司上表数据统计中不包含特种单体中间体和亚磷酸三苯酯相关数据。

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注:为保持数据一致性,上表高分子新材料专用助剂不包含亚磷酸三苯酯相关数据。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二、报告期内无其他公司对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