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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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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055 公司简称:台华新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2,565,360.7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890,293,249股,以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16,042股后的总股本890,077,207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0,213,897.2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16%。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数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确定。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属于纺织行业中的化纤纺织业,主要为锦纶纺织细分行业,主要产品为锦纶长丝、锦纶坯布及锦纶成品面料。

(一)纺织行业情况

2025年,面对外部环境急剧变化、困难挑战明显增多的复杂形势,我国纺织行业坚持稳中求进,扎实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在我国宏观经济向优向新、宏观政策积极有为协同支撑下,全年纺织行业生产、内销、投资等运行指标实现增长,出口持续承压但仍呈现结构韧性。1、生产形势稳中趋缓:2025年,纺织行业产能利用水平位于合理区间,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受到国际形势复杂、终端需求偏弱等复杂因素影响,行业生产增速呈现放缓态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规模以上纺织业、化纤业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7.5%和85.8%,均高于同期全国规上工业74.4%的产能利用水平。2、内销保持温和增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居民人均衣着消费支出同比增长2.2%;全国限额以上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零售总额突破1.5万亿元,同比增长3.2%。3、出口承压释放韧性:根据中国海关数据,2025年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总额为3121.8亿美元,同比下降2.5%,但仍连续第六年保持在3000亿美元以上,彰显较好发展韧性。其中,化纤、纱线、织物等纺织中间品出口实现较好增长,全年出口额同比增长1.8%。4、投资实现良好增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纺织业、服装业和化纤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不含农户)同比分别增长4.3%、5.2%和12.3%,均好于同期全国制造业平均水平,其中化纤业投资增速稳中有升,全年较上年同期和前三季度分别加快7.6和0.7个百分点。5、运行质效压力加大: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3.9万户规模以上纺织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减少8.2%,利润总额同比减少16.1%;营业收入利润率为3.5%,较上年同期回落0.3百分点。

(二)锦纶行业情况

锦纶纤维是世界上出现的第一种合成纤维,其化学名为聚酰胺(PA),俗称尼龙(Nylon)。与其他化学纤维相比,锦纶在强度和耐磨性、吸湿性等方面具有突出特点,其广泛应用于服装行业中的超轻风衣、冲锋衣、羽绒服、瑜伽服、速干衣、防寒服、休闲夹克、运动服、户外帐篷、睡袋、登山包、袜子、蕾丝内衣、束身衣、运动内衣、婚纱礼服等;此外,还大量应用于军工、航空航天等工业领域,如应用于制作特种防护安全用品、安全气囊、安全带、降落伞、轮胎帘子布、土工基布等。

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25年,锦纶平均开工负荷约81%,较2024年下降8.64个百分点,尤其下半年走低趋势更为明显;锦纶产量472万吨,同比增速2.8%,较2024年下降3.5个百分点,由于阶段性供需不平衡,年内产量增速呈现阶梯性下滑趋势;库存方面,锦纶库存大幅增加,虽然二、三季度减产幅度扩大,但仅是减缓了库存上升速度,10月10日达到高点47天,此后库存走低,12月末降至31天;根据中国海关数据,2025年锦纶长丝出口51.38万吨,同比增长13.51%。原料端支撑减弱叠加需求不足,化纤产品市场价格整体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从化纤直接下游来看,化学纤维纱、化学纤维短纤布产量分别同比下降10.02%、1.57%;从化纤下游主要行业(加弹、织机、涤纱)开机率来看,开工情况均不及2024年,其中加弹平均开工率74%,较2024年下滑7.1个百分点,织机平均开工率63%,较2024年下滑6.44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自2001年创建以来,始终深耕锦纶产业,逐渐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目前已形成锦纶回收、再生、聚合、纺丝、加弹、织造、染整上下游一体化全产业链的发展格局,公司专注于尼龙6、尼龙66及尼龙环保再生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能够为全球客户定制、开发环保健康、户外运动、特种防护等多系列高档功能性面料,公司主要产品为锦纶长丝、坯布和功能性成品面料。

公司所处行业产业链如下图所示:

(二)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

1、公司业务流程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要生产锦纶长丝、坯布和功能性成品面料,其中嘉华尼龙、江苏特种和江苏再生主要从事锦纶长丝的生产业务,台华新材、福华织造、华昌纺织和江苏织造主要从事坯布的织造业务,高新染整和江苏染整主要从事功能性成品面料的染色、后整理业务,陞嘉公司、江苏嘉华主要从事锦纶长丝的贸易业务,福华面料和苏州润裕主要从事锦纶成品面料的贸易业务。通过一体化的运作优势,加强协同效应,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益。

2、公司的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己内酰胺的主要原材料为渔网、废丝等尼龙废弃物,生产锦纶6切片的主要原材料为外购或自产的己内酰胺,生产锦纶长丝的主要原材料为外购的锦纶66切片和外购或自产的锦纶6切片,上述主要原材料主要从国内外大型供应商处采购。公司生产锦纶坯布的主要原材料锦纶长丝主要由子公司嘉华尼龙、江苏特种和江苏再生供应,部分对外采购。公司生产锦纶成品面料的主要原材料锦纶坯布大部分由公司本部台华新材、福华织造、华昌纺织和江苏织造供应,少量对外采购。

3、公司的生产模式

公司的产品品种规格较全,产业链完整,为了长期保持市场渗透率和大、中、小不同类型客户的覆盖面,根据不同产品销售特点,公司采取了以销定产和根据市场情况提前备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

具体来说,公司的锦纶成品面料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锦纶长丝和锦纶坯布采取以销定产和常规产品提前备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对于市场上需求总量较大但需求批次零散和需求批量较小的常规品种的产品,公司会进行提前生产备货。

4、公司的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由各销售部门负责产品销售。除自产自销外,公司同时承接少量的受托加工业务,为客户提供的坯布进行染色和后整理。公司产品销售以境内为主境外为辅。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0,754.39万元,同比下降10.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126.65万元,同比下降26.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731.21万元,同比下降43.38%。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136,310.42万元,较报告期初减少3.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32,761.35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6.5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4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担保计划涉及被担保人

被担保人为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及授信计划,2026年度预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7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下同),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不超过67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447,600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余额30,000万元,分别占上市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83.32%、5.58%。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计划中的被担保人包含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不超过700,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以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额合并计算,占上市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0.31%。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预计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及授信计划,2026年度预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7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下同),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不超过67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

根据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分类,对各类被担保人的担保额度具体授权如下:

注:浙江台华进出口有限公司、台华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截止2025年末尚未开展具体业务,财务状况尚不能确定,TH NEW MATERIAL(VIETNAM)COMPANY LIMITED处于建设期,预计未来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上述三家控股子公司按照预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履行审议程序。

上述担保额度为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以各担保主体实际签署的担保文件记载的担保金额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在控股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在预计担保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可以从其他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决议范围内办理上述担保事宜,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担保协议。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担保计划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注:浙江台华进出口有限公司、台华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截止2025年末尚未开展具体业务,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公司2026年度业务开展情况的预计,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本次担保计划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上述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与质押等担保形式,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如发生超过预计总额度的担保,则按照有关规范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另行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计划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资源,满足公司的资金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担保计划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447,600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余额30,000万元,分别占上市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83.32%、5.58%。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蔡再生)

本人作为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依靠公司董事会、经理层的密切配合,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勤勉尽责,认真、审慎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公司2025年的相关会议,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2025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蔡再生先生,196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曾任复旦大学博士后,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博士后、高级研究员助理,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博士后、高级研究员助理。现任东华大学纺织化学与染整学科教授、博士生导师,担任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唐工纺防护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1月24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本人没有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11次董事会、5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出席并认真审阅了上述各项会议的会议资料,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召开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在所任职的各专门会议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为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保证董事会在审议重大事项时程序合法合规、决策科学合理,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确定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认真听取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同时,本人平时也留意媒体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和积极关注上证E互动等平台上投资者的提问,了解中小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现场履职时间符合相关监管规定。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现场走访、电话和网络会议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交流、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密切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并基于本人专业角度提出建议与观点。对于本人给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给予了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与关联方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不存在违规、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此外,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仍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五)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为上述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和股份上市手续。

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与公司财务报告年审会计师保持了有效沟通,听取了公司有关财务报告的汇报,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相关定期报告能够做到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内控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内部控制并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坚持事先认真审核相关资料,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提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坚决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守信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坚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最后,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2025年的工作给予本人的理解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蔡再生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7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协商确定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合同及报酬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最近一年(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87,22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7,291万元。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其中:黄继佳于2024年4月因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2014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的若干审计程序不到位的问题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采取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措施;2025年3月因上海梦创双杨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报项目中存在的未对发行人收入确认时点的准确性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的问题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书面监管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40万元,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170万元。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与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委员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建议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协商确定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合同及报酬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6

转债代码:113638 债券简称:台21转债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增加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台21转债”)于2022年7月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累计转股数为616股(2022年7月5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累计转股数工商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由890,292,633元变更为890,293,249元,公司总股本由890,292,633股变更为890,293,249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总股本变动及工商登记机关相关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前述事项变更所需所有相关手续,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章程修订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上述修改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2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计提2025年度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5年度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公司2025年度(以下简称“本期”)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公司本期计提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备注:合计数差异由四舍五入导致。

二、本期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进行相应的信用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53.50万元,转回或收回500.97万元,转销或核销坏账准备39.78万元。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其他应收款进行相应的信用减值测试,本期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29.98万元,其他变动0.02万元。

3、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票据进行相应的信用减值测试,本期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7.40万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422.08万元,转回或转销8,398.76万元。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6.64万元。

三、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61.02万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5,488.72万元,将减少公司本期净利润15,027.70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本期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5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为联营企业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 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联营企业嘉兴市梅里热源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里供热”)业务顺利开展需要,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台华高新染整(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染整”)与梅里供热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为梅里供热提供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高新染整拟为梅里供热提供担保总额合计由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事前告知公司独立董事,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注:嘉兴市王店镇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人民政府举办的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政务服务中心持有其100%股权。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梅里供热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梅里供热业务开展情况的预计,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本次担保计划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上述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与质押等担保形式。如发生超过预计总额度的担保,则按照有关规范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另行审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梅里供热系公司之参股子公司,主要为公司提供蒸汽与压缩空气。由于梅里供热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为梅里供热提供担保,促进其正常投资与经营,能够与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更好地为公司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向梅里供热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正常发展经营的需求。公司向梅里供热派驻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公司受托对梅里供热名下所有经营业务进行日常经营管理,且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为梅里供热提供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梅里供热提供担保总额合计由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1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2,565,360.7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890,293,249股,以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16,042股后的总股本890,077,207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0,213,897.2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16%。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数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确定。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8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内部控制风险及其他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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