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21.12万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46,752.36万元,期末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47,673.48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91,858.50万元。鉴于公司2025年末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暂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相关条件。后续,公司将聚焦主业发展,努力改善经营业绩,力争早日弥补亏损。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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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国内最早进入半导体照明领域的上市企业之一,专注LED照明应用二十余年,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与多家国家科研院所和高校建立了长期的产学研合作,设有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智慧城市研究院,承担过“863”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等多个重大科研项目,具备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曾荣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是国内领先的半导体照明产品及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公司在行业内具备显著的先发优势,参与多项行业标准制定,形成了成熟的业务渠道和技术体系,拥有产品设计、工业设计和技术应用等多方面的综合优势。
公司自主研发和生产的半导体照明产品主要涵盖三大系列:户外照明、庭院照明和景观照明,并涉及部分室内照明及显示屏产品。产品广泛应用于智慧照明、道路照明、隧道照明、商业照明、工业照明等多个领域,参与多个LED示范工程和重点照明项目。公司可为细分应用场景提供专业化LED照明解决方案,也可为综合性场所提供一站式照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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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产品系列)
依托在半导体照明和智慧灯杆领域的技术积累与先发优势,公司已构建完整的智慧城市综合管理系统。该系统融合智慧交通、智慧安防、智慧城管等功能,贴合城市实际管理需求,实现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集约化、运维管理的便捷化及城市治理的精细化、智慧化。
在车路云协同领域,公司聚焦“智慧的路”与“灵活的云”,推出包括智慧杆、智慧箱、RSU设备、MEC边缘计算设备及全息数字路口平台在内的完整解决方案,助力智慧交通与智能网联汽车深度融合,打通智慧灯杆商业化应用的“最后一公里”。
在“双碳”目标的驱动下,公司开发路侧微网智慧储能解决方案,通过在城市道路沿线建设路侧微网储能柜,并配套部署高效节能照明终端,构建集能源获取、储存、调度与使用于一体的低碳照明系统。通过“清洁能源+储能+智慧照明”的协同应用,不仅有效减少对传统电网电力的依赖,还显著降低照明系统运行过程中的碳排放,为城市公共照明向深度低碳化乃至零碳化转型提供可落地的技术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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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侧微网智慧储能方案)
(二)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了《LED公共照明智能系统接口应用层通信协议》(GB/T 35255-2017)、《照明工程节能监测方法》(GB/T 32038-2015)、《LED室内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 31831-2015)、《LED城市道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 31832-2015)、《道路照明用LED灯性能要求》(GB/T 24907-2010)、《装饰照明用LED灯》(GB/T 24909-2010)等国家标准的起草工作。同时,公司受部分地方政府委托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了《集成式(COB)白光LED技术要求》(DB44/T 1645-2015)、《LED驱动电源 第1部分通用规范》(SJ/T 11558.1-2016)等地方和行业的标准起草工作。
在智慧灯杆领域,公司发挥自身在行业内的深厚技术积淀和创造性想法,参与团体标准《5G-A通感一体智慧灯杆》(T/CIET1001-2025的制定,为标准的制定提供了关键支撑,助力行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三)公司的主要产品情况
1、户外照明产品
公司半导体照明业务的户外照明产品主要包括路灯、新能源路灯、智慧路灯、隧道灯、区域照明产品等。
2、户外庭院用品
公司半导体照明业务的户外庭院用品主要为面向境外客户销售。
3、景观照明产品
公司半导体照明业务的景观照明产品主要包括洗墙灯、线条灯、轮廓灯、泛光灯、投光灯、点光源、地埋灯、草坪灯、水下灯、庭院灯、嵌壁灯和照树灯产品等。
4、路侧储能柜
公司路侧储能柜产品以模块化一体集成设计,高效整合路侧光伏、风电等分布式能源与各类负荷,构建“自发自用、余电储存、智能调度”的稳定微电网体系,成为推动路侧设施向绿色、低碳、智能化升级的重要支点。
(四)公司主要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智慧照明、户外照明、户外庭院用品、景观照明、室内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及管理体系,形成了适合自身发展的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的收入主要来自照明灯具和户外庭院用品系列产品的销售。
公司产品销售包括国内销售和境外销售,主要采用“以销定产”模式。
1、户外庭院用品主要面向境外客户,公司主要通过网上展厅、参加各类展览会议的方式获取订单。
2、户外照明产品销售模式分为:
(1)直销模式
主要通过网上展厅、参加各类展览会议以及参与政府招投标方式获取订单。公司通过积极参与政府新建路灯工程或者路灯节能改造工程,直接与隧道、地铁、机场、停车场、港口的运营商接触洽谈,为其提供相应的户外照明解决方案。公司凭借其领先的设计方案,创新的运营模式、丰富的工程经验和众多的成功案例赢取项目。在公司总部区域和外埠有影响力的项目上,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实现户外照明产品的销售。
(2)EMC模式(合同能源管理)
EMC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简言之,采取EMC模式,买方不用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即可“零成本”更换新的节能型设备。尽管LED路灯的寿命长,节能效果明显,但较高的首次购买成本会增加政府实施LED路灯新建工程和节能改造工程的资金压力。而EMC模式则能够很好地解决LED路灯的买方(即政府)的资金问题,实现政府(用户)不出钱或少出钱即可以实现道路照明节能改造的目的,因此EMC模式将逐渐得到广泛的应用,而EMC模式的广泛应用,又将反过来推动半导体照明应用的普及。
公司在城市道路照明领域中采用EMC模式,具体的实施方式是由公司与某市的路灯管理部门签订协议,由公司提供LED路灯产品,对某市的全部或某一路段的现有路灯进行改造,并负责改造后的维护和保养,某市的路灯管理部门在工程完工后的数年内(一般为5~10年)将每年节省的电费和维护费支出按一定比例支付给公司。该模式下,当地政府实现了节能减排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施主体作为投资、实施和运营管理一体化的专业公司获得节能的经济收益。
公司通过EMC模式,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从方案设计、设备投资、施工建设到运营维护的一站式服务,实现照明系统的节能升级与高效运行。凭借先进的智能控制技术和成熟的运维体系,公司已在多个城市成功落地典型案例,不仅有效降低了客户用能成本,也推动了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进程,赢得了广泛认可与良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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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商业模式项目流程及环节)
3、景观亮化照明产品销售模式
景观亮化装饰类产品以圣诞灯饰、LED灯串、LED彩虹管、LED造型灯为主的灯饰类产品,其客户主要是境外企业。公司主要通过参加贸易展会、与到会现场或公司现场的国外客户洽谈获取景观亮化灯饰类产品的订单。同时,与现有的国外客户进行持续的沟通,了解国外市场对景观亮化灯饰类产品的动态,设计和生产符合国外市场需求的产品。景观亮化的景观照明类产品目前的销售区域主要为国内市场,同时也在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公司在国内景观亮化市场采取“以有创意的设计方案引导客户、以有影响力的工程案例推动市场”的营销策略,通过提供个性化的光环境设计方案直接参与工程招标。
4、室内照明产品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项目投标形式,向对室内照明有节能、安全、环保需求的商业、工矿和办公领域的重要高端用户提供室内照明解决方案,并承担产品的个性化设计和功能开发、应用和安装以及持续的售后服务。
(五)2025年度经营业绩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601.62万元,同比上升2.01%,公司整体实现营业利润-31,047.8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6.15%;实现利润总额为-32,315.3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0.29%;实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2,712.1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1.18%。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22,967.19万元,流动资产为171,993.12万元,负债总额为31,692.62万元,流动负债为27,939.32万元,流动比率6.16,资产负债率14.21%,其中货币资金为52,537.41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67,168.91万元,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强,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从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来看,本期实现营业收入稳步上升,且公司在技术积累、品牌知名度、国内外销售网络等方面都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
(六)公司半导体照明业务情况
近年来,公司已逐步全面聚焦智慧照明领域和户外庭院产品领域,并将景观照明作为深耕的业务领域之一,推出了门类丰富、品种齐全的产品矩阵,通过多个大型项目的应用凸显了公司在景观照明应用领域的实力。尤其是在智慧照明市场布局方面,早在2012年,公司就开展了智慧城市、光通信等前沿应用技术、产品的研发,结合公司在户外照明领域优势,发力于“以智慧路灯为载体的综合城市智慧城市管网”实践应用,研发出以路灯为载体的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安防相关产品,进一步强化了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与场景应用落地,公司已在智慧交通、智慧城管、智慧安防、智慧照明等领域拥有广泛的服务经验。在智慧城市领域,公司的智慧城市综合管理解决方案因贴合城市管理智慧化实际场景、便于实现城市管理中公共基础设施集约化、运行维护便捷化、城市管理的精细化和智慧化,方案成熟、技术领先,有助于提高公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而备受市场青睐。公司智慧城市业务正稳步成长,未来有较大的成长空间。
报告期内,公司聚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布局车路云业务,践行国家“双碳”政策。公司充分利用在智能灯杆和智慧感知领域的技术优势,打造集感知、传输、计算于一体的车路云协同解决方案,为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交通设施的高效互动提供支撑。以新质生产力打造发展新优势、赢得发展主动权。另外,公司进行技术革新,紧扣行业发展趋势,推出全栈自研的户外照明智慧控制系统和隧道照明智慧控制系统,以智能化、数字化手段优化照明管理,为城市的绿色低碳发展贡献了勤上力量。
同时,公司积极拓展路侧能源新模式,布局路侧微网储能系统,依托分布式储能柜与高效照明终端的协同运行,构建新型路侧能源体系。通过削峰填谷、就地消纳与应急供电等功能,有效提升道路照明及交通基础设施的能源利用效率与供电可靠性,推动城市道路从单一用能向多能协同、低碳高效转型。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做企业就是做质量,以做钟表的心态做好每一盏灯”,踏踏实实、步步为营,进一步提高公司在行业中的综合影响力及竞争实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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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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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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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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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部分表决权委托方持有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勤上集团、原实际控制人李旭亮先生、温琦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淑贤女士、梁金成先生(以下简称“委托方”)与晶腾达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委托方将其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合计431,625,528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29.84%)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晶腾达行使。表决权委托后,晶腾达取得控制权,李俊锋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委托表决权期间,勤上集团持有的11,102.5万股、温琦女士持有的1,043万股、梁金成先生持有的750万股已委托表决权股份已被司法处置并完成过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2024年6月5日、2025年6月4日及2025年8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控股股东晶腾达披露增持计划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参与司法拍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025年11月,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晶腾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10,067,6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71%),增持主体(实际控制人李俊锋先生、晶腾达及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指定的其他主体)计划自2025年11月25日起6个月内(即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5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司法拍卖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71,000,000股(含首次增持的股份)。前述增持完成后,晶腾达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从21.31%增加至22.02%,晶腾达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李俊锋先生。
2026年3月,晶腾达通过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竞得原实际控制人李旭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的88,183,421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6.21%),属于晶腾达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行为。本次拍卖成交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后,晶腾达将直接持有公司98,251,021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6.92%),持有委托表决权股份214,487,107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5.10%),合计持有公司的表决权股份为312,738,128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2.02%),晶腾达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李俊锋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2026年3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3、业绩承诺补偿进展情况
为保护公司权益,公司于2019年9月起诉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龙舞九霄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龙啸天下教育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创东方富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杨勇、张晶、曾勇、朱松、北京龙文环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十名被告向公司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事宜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并且公司对前述主体持有的公司相关股份进行了司法冻结。公司已于2022年11月3日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一审判决公司胜诉。由于被告均未上诉,前述一审判决已于2023年1月5日生效,公司已向深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业绩承诺补偿方曾勇、朱松、深圳市创东方富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应补偿股份已被公司回购注销,北京龙舞九霄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龙啸天下教育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张晶的应补偿股份已被司法强制执行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且公司已完成注销。综上,除杨勇、龙文环球之外,其他业绩承诺补偿方已履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相关协议,杨勇持有公司82,081,128股(限售股,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和司法轮候冻结),应向公司补偿股份82,081,128股,现金补偿78,892,524.24元;龙文环球未持有公司股份,应向公司支付117,850,231.69元现金补偿。因杨勇及龙文环球至今未履行其补偿义务,且均涉及其他司法纠纷案件,杨勇和龙文环球的履约能力及最终履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敦促业绩承诺补偿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追偿措施,多措并举,尽力落实相关业绩承诺补偿事宜。
4、关于公司与威亮电器签署的《房地产转让合同》标的资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1年6月与威亮电器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公司以评估价31,693,600元购买位于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村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了全部对价款(部分价款抵消处理)后,威亮电器向公司移交了标的资产,由于历史原因导致未完成房地产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其他合同约定内容均已履行完毕,自2011年6月起由公司占有及使用。
2019年5月,公司收到威亮电器的《告知函》,获悉威亮电器在未取得公司同意和授权情况下将标的资产抵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且未履行相关还款义务,导致标的资产被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查封。公司为保障自身利益已采取一系列法律措施,包括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诉讼及提起确认抵押合同无效诉讼、担保物权确认纠纷诉讼、威亮电器作出承诺等。威亮电器因存在大额负债无力支付承诺所涉保证金,为解决此事,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俊锋先生控制的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代威亮电器向公司支付了合计4,786.84万元保证金,以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根据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成交确认书》显示,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标的资产进行公开拍卖,芜湖信深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4年7月5日以最高应价胜出,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50,408,600元。前述拍卖结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因为前述拍卖事项造成业务停产。
公司于2024年7月收到了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案件相关材料,威亮电器向公司提起诉讼,提出解除《房地产转让合同》、土地房屋占有使用费与返还的转让款及利息在同等数额内消灭等诉讼请求,公司已提起反诉,以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于2025年9月收到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东莞威亮电器有限公司本诉的全部诉讼请求、驳回被告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反诉的全部诉讼请求。公司已提起上诉。公司于2026年1月收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5]粤1973民终9219号),东莞中院判决驳回威亮电器及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5、爱迪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1日、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DEED OF RELEASE AND SETTLEMENT 〉的议案》,同意与交易对方Aidi Education Acquisition(Cayman)Limited(以下简称“爱迪”)签署《修订契据》,对《和解契据》的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本次交易前,爱迪持有上海澳展100%股权及649,094,940.04元债权,爱迪将其持有的上海澳展100%股权及债权转让给公司后,公司持有上海澳展100%的股权及人民币649,094,940.04元的债权,上述股权及债权对价款在相应范围内抵消爱迪7.9亿元退款义务,剩余部分则由爱迪向公司分期支付1.2亿元现金。本次交易完成后,爱迪至今未依约履行相关支付义务,公司已通过申请仲裁等措施维护公司的利益。
2023年9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合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荣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及全资孙公司勤上实业(香港)有限公司共同作为申请人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出仲裁申请且已获得受理,公司要求爱迪按照双方签署的协议向公司履行支付义务等。仲裁期间,爱迪进行了答辩和反请求,并申请财产保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对公司及东莞市合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4亿元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或冻结等财产保全措施。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共有人民币6,982.91万元被冻结,公司持有子公司宁波荣享的股权被冻结。公司认为爱迪的反请求内容缺乏事实依据,公司将积极参与仲裁,维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6、上海澳展出售在建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4日、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出售在建工程项目的议案》,同意全资孙公司上海澳展向上海南贤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出售位于上海市奉贤区的在建工程项目,本次交易转让总价为4.2亿元人民币。2025年10月,南贤公司已完成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并取得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下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南贤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按时履行了相应的支付义务。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流,有效化解标的资产的项目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充分利用本次交易回笼的现金,积极寻求新兴、快速、可持续的增长点,巩固主业发展根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09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杨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78号”核准,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发行股份数量合计为582,010,574股,其中购买标的公司100%股权的发行股份数量为264,550,260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为317,460,314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9,999,980.38元,扣除发行手续费及券商承销手续费等发行费用28,9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71,099,980.3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1月17日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810001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维护投资者的权益,上市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其实际情况,制定了《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了严格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和超额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原保存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专户号码为:8114801013100106631,用于重点城市新增网点建设项目的本息余额全部转存至新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注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专户号码为8114801013100106631的专项帐户。2017年11月21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原保存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专户号码为:19290188000023978,用于“小班化辅导建设项目”的专项账户本息余额全部转存至新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注销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号码为19290188000023978的专项账户。2018年3月5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7月20日,公司及“在线教育平台及O2O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北京龙文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会同独立财务顾问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发募集资金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与《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发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小班化辅导建设项目”和“重点城市新增网点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76,994.9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变更“在线教育平台及O2O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将该项目计划投入金额变更为9,000.80万元,缩减后结余的部分资金仍将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储。公司于2019年10月注销了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号码为806880100015258的专项账户;于2019年12月注销了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号码为8017100000010196的专项账户。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在线教育平台及O2O建设项目”和“教学研发培训体系建设项目”,结余的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由于公司已于2022年已将原全资子公司北京龙文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对外转让且“在线教育平台及O2O建设项目”已终止,因此公司将北京龙文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8114801013200230697)余额转至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户(账户8114801013800106630)进行储存,并对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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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8114801013800106630、8114801013800106627共有人民币6,982.91万元因诉讼纠纷被法院冻结。诉讼纠纷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收到法院文书暨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发募集资金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与《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发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小班化辅导建设项目”和“重点城市新增网点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76,994.9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实施时结转的金额为准);同意公司变更“在线教育平台及O2O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将该项目计划投入金额变更为9,000.80万元,缩减后结余的部分资金仍将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储。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完毕后,公司于2019年10月注销了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的专项账户(账号:806880100015258),并于2019年12月注销了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的专项账户(账号:8017100000010196)。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在线教育平台及O2O建设项目”和“教学研发培训体系建设项目”,结余的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五、闲置专项资金(经费)使用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6 亿元(含 6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项产品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活期账户、定期账户以及用于银行理财。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东莞勤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东莞勤上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并通过与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进行沟通等方式,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存放、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2025年,公司存在募集资金被司法冻结的情况。独立财务顾问已提示公司密切关注募集资金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障募集资金的账户安全,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0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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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04月0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俊锋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03月3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全部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与会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和发展成果及现阶段实际情况,着眼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及健康发展。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政策性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使用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7亿元(含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关于2026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因本议案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于2026年05月08日(星期五)在公司总部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057.7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
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原因、依据及方法
2025年度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
1、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原因及方法
公司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其中,公司组合2预期信用损失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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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用上述方法测算,对2025年末账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当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1,051.87万元。
2、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原因及方法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长期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根据公司现行会计政策,对报告期末账上长期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36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依据及方法
2025年度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
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单独列示。报告期末,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与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测算方法一致。
公司采用上述方法测算,对报告期末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47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057.70万元,将减少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057.70万元,该影响已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7,121,864.3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918,585,035.11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76,734,845.35元。
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其他说明:无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不具备利润分配的客观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和发展成果及现阶段实际情况,着眼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及健康发展。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政策性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本次担保事项将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授信及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对银行信贷产品及快速办理银行信贷业务的需要,根据公司2026年的发展战略及财务预算,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政策性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银行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信用品种。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之日。
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以及其他子公司综合授信。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之日。
(下转14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