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6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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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时代,技术更新加速。未来,对外业务方面,萤石将更注重软硬一体化,充分发挥端云协同的优势,形成整体的技术优势,端侧硬件AI模型+边侧家庭私有AI主机+云端具备记忆、思考和推理的智能体助理,充分利用萤石在垂直物联专业场景的积累沉淀,拥抱外部优秀的开源通用大模型,构建以人为中心的个性化产品及服务体系;对内公司经营方面,公司将更充分的构建以AI为中心的业务生产流,以AI技术赋能公司高效运营及高质量发展。
2)用户变化:
伴随着人口结构、社会经济基础的变化以及城市形态、家庭结构的深度调整,不同代际之间消费者的心理和价值观也在悄然转变,消费者已经从以家庭成员为中心大量生产和消费的时代,转向追求性价比、追求非物质带来的情绪价值,消费行为更加理性。消费者的价值观发生了深层转变,从以物质占有为目标的消费,逐步转向精神满足、生活美学与社群归属,强调感受、认同与连接。
消费者价值观的深层转变也带了企业价值创造的改变,从交易导向转向关系构建,从商品售卖转向价值共创,企业在追求商业成功的同时,更关注人与人的连接。
3)渠道变化:
境内各大电商平台对即时零售的投入和竞争,推动了线上消费比例的再次提高;境外无论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电商的行业增速都高于传统线下渠道。
公司将继续奔赴全域零售渠道,持续深根零售渠道“人货场”,以组织力建设破局业务增长。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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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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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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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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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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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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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0,116.0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657.6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4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905,885.63万元,比年初增长8.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78,979.90万元,比年初增长5.4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6-009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40号)核准,萤石网络2022年12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28.77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112,5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3,236,625,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共计人民币89,149,764.15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A股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147,475,235.85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21,365,252.83元(不包括发行费用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2月22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2)第0061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除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40,307,480.49元。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14,394,20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547,409,272.22元(含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人民币180,000,000.00元,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及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人民币80,745,699.88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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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2年12月22日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萤石软件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兴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萤石电子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开立存储情况及账户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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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该专用账户余额全部转入上述其他专用账户中,转出金额将继续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该专用账户已销户。
注2:截至公告披露日,已完成销户。
此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除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40,307,480.49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2月24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3,718,854.8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109,983.02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关于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3)第E00014号)。其中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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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4年12月20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萤石软件有限公司、重庆萤石电子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711.07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5年12月19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萤石软件有限公司、重庆萤石电子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8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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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公司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所持有的现金管理产品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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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全部募投项目均已完成投入或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其中“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结项后,预计节余募集资金15,593.39 万元(不包含未来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人民币4,153.97万元转入“萤石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基地项目”,用于补足该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但未达到支付条件的项目建设尾款及未到期质保金等款项的支付缺口,剩余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如“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实际节余金额与前述预计金额存在差异,公司将保持转入“萤石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基地项目”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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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1月3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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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3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重庆萤石电子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 179,488.91 万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萤石软件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 98,842.16 万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新一代物联网云平台项目”与“智能家居核心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分阶段提供借款,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至前述募投项目全部完成之日止,并在借款到期后分期、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4年12月20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即由2024年12月延期至2025年12月。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萤石网络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萤石网络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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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金额部分主要系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取得的收益所得。
注2:萤石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基地项目和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分别于2024年6月和2025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固,但项目尚未完成工程决算,因此项目仍有款项尚未支付,预计于项目决算后根据合同约定完成剩余款项支付。
注3: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为生产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公司工业自动化与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生产质量持续优化,同时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提高供应商本地化率,充分发挥提质、降本、增效的优势,较难单独核算已实现的经济效益。
注4:新一代物联网云平台项目通过对物联网云平台的研发投入,提升了公司在消费者端物联网增值服务以及行业端开放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其经济效益已融入公司整体营收,较难单独核算已实现的经济效益。
注5:智能家居核心关键技术研发项目通过对智能家居核心关键技术的研发投入,持续累积沉淀有关核心技术,实现新技术与现有技术的融合,支撑公司业务的中长期发展,较难单独核算已实现的经济效益。
注6:萤石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基地项目扩大了公司研发及办公场所,减少了租入办公场地的支出,优化了工作环境,为公司打造可信赖的安全智能家居产品和物联网平台提供实体空间保障,支撑公司可持续发展,不断为家庭、个人及小微企业提供智能化产品和优质服务,此项目较难单独核算已实现的经济效益。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6-012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8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启智东街188号B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8日
至2026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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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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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进行登记;
(2)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股东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通过电子邮件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方式请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登记”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4月30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邮件方式在邮件内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邮件标题请注明“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登记”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4月30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ir@ezviz.com邮箱;
(5)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相关股票的投票权应由登记在册的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征求投资者意见后行使。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本人如需参加股东会,应作为受托人由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委托参加。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30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30-17:00)
3、公司不接受登记时间以外的时间进行参会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静文、陈菁婧,电话0571-86612086
电子邮箱:ir@ezviz.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启智东街188号萤石网络董事会办公室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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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6-005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方案
(一)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
2025年津贴标准为15万元整(含税)/年,按季度平均发放。
2、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津贴与薪酬
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不另行发放津贴;内部董事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的规定,依照其担任的具体职务及考核情况领取相应的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办法》等规则制定,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其薪酬方案主要由固定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固定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三)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独立董事、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3.以上薪酬不包括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报酬。薪酬可能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蒋海青、王丹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6-010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6年度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不含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 上述授信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境内外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业务战略规划,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不含财务公司)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开具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境外债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发行债券融资专项授信不计入该综合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合作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不存在对子公司的内部担保额度。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不再对单一银行另行提供董事会相关决议。若遇到相关合同签署日期在有效期内,但是合同期限不在决议有效期内的,决议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合同有效期截止日。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授权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相关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年4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
(二)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均为0%;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6-008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或“公司”)拟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双方就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开展业务合作,协议有效期三年。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电科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限额
■
●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已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协议约定双方就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开展业务合作,约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放的资金最高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每日不高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可循环使用的授信额度为不高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保理等业务。
电科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电科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二、 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如有)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
■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定价政策)
(一)服务内容
合作期间,财务公司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经营范围,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以下主要金融服务业务:
1、存款服务:
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结算服务: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3、综合授信服务: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财务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公司可以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保理、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4、其他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将按公司的指示及要求,向公司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二)服务价格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参照市场同类服务业务的费用标准,按照双方确认的标准执行。
1、存款服务
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存款的价格,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限、同类型存款业务的挂牌利率。
2、贷款服务
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财务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在签订每笔贷款合同时,双方依据当时的市场行情进行协商,对贷款执行利率做适当调整,同时不高于公司同期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档次贷款利率。
3、结算服务
结算费用均由财务公司承担,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
4、其他服务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财务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资金成本及风险状况等提出调价,经与公司协商一致后执行。
(三)合作限额
甲、乙双方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进行的存款服务交易金额做出相应限制,财务公司应协助公司监控实施该限制,本协议有效期内,每一日公司向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高于4000万元。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不高于人民币 4000万元,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保理等业务。(四) 协议生效与变更
1、本协议应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1)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公司按其《公司章程》及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2、除非本协议另有不同约定,本协议的修改、变更或提前终止均应经双方协商同意;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1)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
(2)如因监管政策变化、公司资信或风险状况显著变化、或单项业务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交叉违约等原因可能导致本协议履行风险,财务公司有权暂停履行本协议项下合作安排,并与公司协商变更或提前终止。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强资金弹性、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拓宽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促进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财务公司的资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风险处置预案内容完整、措施全面,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正。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金艳、浦世亮、郭旭东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6-006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业务与战略发展需要,经招标遴选及审慎决策,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就本次改聘事项与德勤华永进行了充分沟通,德勤华永对改聘事项无异议。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或“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萤石网络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王齐,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齐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1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琳,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周琳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苏星,200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苏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公司就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向德勤华永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费23.42万元。
公司2026年财务报告审计项目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项目费用拟定为人民币22万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一定调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为公司提供了股改、IPO以及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的审计服务,对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在聘任期,德勤华永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与战略发展的需要,通过招标遴选及审慎决策,公司拟变更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毕马威华振具备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有关沟通、配合及衔接工作。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力和资质,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6-007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尚需提交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 本次预计发生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 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仅为有效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而设置,并不代表相关销售收入预测,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和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5年已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公司在进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从控制各项关联交易的总规模方面来考虑,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本次预计的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遵循了交易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金艳、浦世亮、郭旭东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会上对本议案需回避表决。
(二)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采购或销售原材料、商品,接受或提供劳务及其他,租入或租出资产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海康威视及其下属企业”不包括萤石网络及其下属企业,“中国电科及其下属企业”不包括海康威视及其下属企业,下同。
注2:小计数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相关单项数据加总结果略有不同,下同。
2、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
2025年4月24日,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未发生实质业务往来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采购或销售原材料、商品,接受或提供劳务及其他,租入或租出资产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3:上述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5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数据。
注4:本年年初至2026年3月31日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注5: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关联交易额度及类型之间可以互相调剂。
2、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
(下转17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