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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6-03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19,917,97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海思科是集新药研发、生产制造、推广营销业务于一体的专业化医药公司,致力于成为最受信赖的国际化制药企业。公司以“创新”为内核,以“以奋斗之心,与生命同行”为使命,始终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为客户提供创新特色专科领域的药物产品。

(2)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拥有覆盖麻醉镇痛、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等多个细分领域的产品布局,现有40余个品种,主要产品包括创新药环泊酚注射液、苯磺酸克利加巴林胶囊、考格列汀片等。公司的主要产品及用途如下:

①环泊酚注射液(思舒宁?)是公司开发的全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1类静脉麻醉药物,于2020 年12月获批上市。目前获批适应症有“非气管插管的手术/操作中的镇静和麻醉、全身麻醉诱导和维持、重症监护期间机械通气时的镇静”。与丙泊酚相比,在手术室外麻醉领域:思舒宁具备烷基酚类优势且呼吸抑制发生率低,患者诊疗安全舒适;在手术室内麻醉领域:思舒宁具备烷基酚类优势且低血压发生率更少,BIS曲线更稳定,使麻醉过程更平稳安全。在ICU领域:思舒宁可以快速达到镇静目标且循环稳定,具有更多临床获益的优势。

基于此,思舒宁获得了多个指南共识推荐,包括《(支)气管镜诊疗镇静麻醉专家共识(2020版)》《中国消化内镜诊疗镇静/麻醉专家共识(2020版)》《环泊酚临床应用指导意见(2023版)》《日间手术麻醉指南(2023版)》《老年患者手术室外麻醉/镇静专家共识(2023版)》《诊疗性操作的镇静与麻醉方案指导意见(2023版)》《神经重症患者镇痛镇静治疗专家共识(2023版)》《成人重症患者镇痛镇静诊疗流程(2023版)》《成人重症患者镇痛镇静数据元及定义专家共识(2023版)》《重症后管理共识(2023版)》等。2025年,思舒宁被“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麻醉学》2部教材收录。2021年11月,思舒宁首次参与并通过第五批国家医保药品谈判,并于2023年11月再次通过国家医保谈判,将全部适应症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2023 版)》,2025年医保续约成功。

② 苯磺酸克利加巴林胶囊(思美宁?),作为第三代中枢神经系统钙离子通道调节剂,于2024年5月获批,为中国首个获批“成人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病理性疼痛”(DPNP)适应症的1类新药,填补DPNP治疗领域空白,也填补目录内无该适应症药物空白;带状疱疹后神经痛适应症也于2024年6月获批。此外,思美宁还布局了中枢神经痛和纤维肌痛适应症,正在临床推进中,将来适应症会拓展到整个神经病理性疼痛领域。思美宁具有独特的并三环笼状结构,相较于普瑞巴林的链状结构来说具有很好的分子刚性,从而带来靶点亲和力和体内代谢稳定性更优的潜在优势。Ⅲ期临床研究显示,思美宁能显著缓解DPNP患者和PHN患者的疼痛程度,临床使用无需滴定,使用更为便利,且起效快速,给患者带来良好的治疗体验。截至2025年12月,思美宁获得了8部指南共识推荐,包括《国家基层糖尿病神经病变诊治指南(2024版)》,推荐思美宁作为DPNP的有效初始治疗药物;《神经病理性疼痛评估与管理中国指南(2024版)》,指出思美宁是靶点亲和力和体内代谢更稳定、使用更便利的药物;《带状疱疹后神经痛研究进展》特约综述,指出思美宁可以直接以有效剂量起始治疗,无需滴定,使用更便捷。《中国带状疱疹相关性疼痛全程管理指南(2025版)》和《痛性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药物治疗中国专家共识》一线推荐用药。

③ 考格列汀片(倍长平?)是公司自主研发的1.1类创新药,用于改善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于2024年6月获批,为全球首个双周口服超长效二肽基肽激酶抑制剂(DPP-4i),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倍长平是通过在DPP-4i单周制剂四氢吡喃环上6位引入三氟甲基,从而增强药物疗效、代谢稳定性,使其具有超长疗效,其长半衰期可达131.5小时,一次口服可保持两周内DPP-4酶抑制率在80%以上。两项Ⅲ期临床研究显示倍长平单药治疗24周糖化血红蛋白(HbA1c)较基线最多降低0.96%,二甲双胍治疗的基础上联合倍长平24周HbA1c较基线最多降低0.96%,与日制剂联合组疗效相当。针对肾功能不全患者不增加药物暴露,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同时倍长平是葡萄糖依赖性降糖机制药物,低血糖副作用少,药物相互作用少。倍长平具有超长疗效、肝肾无忧、平稳放心的优势,可以使临床简化治疗方案,提高了治疗的便利性和患者的依从性。2025年纳入《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2025版)》和《中国成人2型糖尿病口服降糖药联合治疗专家共识(2025版)》,研究成果纳入第85届美国糖尿病协会科学年会(ADA2025)Poster。

④ 安瑞克芬注射液(思舒静?)是公司的第四个创新药(1.1类新药)于2025年5月正式获批上市,获批适应症为“治疗腹部手术后的轻、中度疼痛”。思舒静?作用机制独特,通过选择性激动外周κ阿片受体发挥镇痛作用,这也是此类药物在全球首个获得镇痛适应症。由于在药物安全性方面的革命性突破,它的问世填补了此类镇痛药物的空白。

此外,思舒静?也已于2025年9月在中国获批“用于治疗成人血液透析患者的慢性肾脏疾病相关的中度至重度瘙痒”适应症。通过精准激动外周κ阿片受体,不穿透血脑屏障,无成瘾性,也无嗜睡、失眠、烦躁等中枢副作用,实现“止痒而不扰”。中国Ⅲ期研究证实其起效快、疗效确切、安全性好,长期使用效果持续,可显著改善睡眠与生活质量。

(3)经营模式

① 研发模式

公司在特定细分领域针对特定靶点开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药,聚焦于围手术期、肿瘤、代谢系统疾病、自身免疫、呼吸等疾病领域。搭建了多样的药物技术开发平台,通过立项项目管理、筛选项目管理、开发项目管理、临床项目管理以及上市后对接等对项目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公司创新药物的研发流程包括临床前研究阶段、临床试验阶段、上市申请阶段、产品上市及上市后持续研究阶段。主要研发阶段流程图如下所示:

公司基于自主建立的核心技术平台进行初步的靶点筛选和评估,随后,公司对候选药物分子进行临床前综合评估。当候选药物经过充分的临床前综合评价,在动物或体外试验中证明了有效性和安全性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就候选药物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提交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并如实报送药学、药理及毒理试验结果等有关资料。

新药临床试验申请经批准后,公司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开展临床Ⅰ期-Ⅲ期试验。Ⅰ期临床试验是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主要目的在于观测人体对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和安全剂量提供依据。Ⅱ期临床试验开始对患者进行临床研究,确认候选药物的药效和安全性,获得药物治疗有效性资料。Ⅲ期临床试验全面考察候选药物在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进一步获得候选药物的有效性资料和鉴定副作用,以及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关系。

临床试验工作主要由具备药物临床试验资格及必要条件的医疗机构承担,公司作为试验申办者,负责明确治疗目的及需求并提供临床试验方案、试验药品、营运资金。临床试验开展过程中,公司主要通过自建的临床医学、药理、运营和临床质量保证团队,对临床试验按照国际标准进行监督和管理,以确保临床试验的规范性和数据质量。针对部分临床试验,公司会委托CRO提供部分必要的研发服务,并在此过程中通过自建团队对试验进行整体监督和管理,以确保试验的合规性和临床数据的记录。

临床试验完成后,公司根据试验情况决定是否提交新药上市申请。药品获批上市后,公司持续对其疗效和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并按要求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评价和报告。

② 营销模式

以创新驱动为核心,围绕商业化能力提升、学术营销和全渠道销售等多方面展开,积极探索以创新药为核心的商业模式,已建立以创新药为主要产品结构的海思科商业化体系和商业化理念。具体如下:

a、创新药为核心的产品矩阵:构建具有临床差异化与市场潜力的产品组合,制定全生命周期管线战略,支撑可持续商业化布局。

b、学术引领的研发-商业化闭环:以商业化目标为导向,打通研发-销售数据闭环,加速产品上市与市场转化效率。

c、专业的学术推广团队:以医学证据为核心,整合市场洞察打造专业品牌,通过精准学术营销传递产品临床价值。

d、多元化的市场渠道布局:建立多元渠道网络,实现终端高效渗透与患者可及性最大化。

③ 生产模式

公司不断提升生产效率,持续完善并严格执行生产管理制度和流程。根据销售端需求变化,结合生产线能力、物料及产品库存情况实时调整生产供货方案,快速响应速度,确保产品供应的及时性和高效性。

目前公司的生产包括合作生产和自主生产两部分,生产模式是自主生产为主,合作生产为辅,相互补充,形成很好的协同。

合作生产的合作方目前主要有两家,分别是成都天台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美大康佳乐制药有限公司。两个合作厂家产能充足,质量稳定,能使合作产品的生产得到保障。

公司主要的自主生产基地位于辽宁葫芦岛、沈阳以及四川成都、眉山四地,四地生产线建设日益成熟、全面,满足了目前公司自行申报的新产品的自主生产。公司还在西藏自治区山南市建设了生产基地西藏制药,对公司产能形成有力补充。

④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通过搭建完整的从药物早期发现到商业化的全流程技术体系,实现研发成果到销售成果的快速转换;公司通过学术营销与产品品牌建设与宣传实现新产品的快速放量以及通过渠道整合使老产品实现稳定放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6-031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6年4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俊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做述职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5年年度报告》的相关部分。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报告意见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信息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5年年度报告》的相关部分。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5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对公司的会计报表发表了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董事会决定续聘其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财务负责人在该额度范围内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薪酬方案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自身津贴/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AbbVie签署Nav1.8抑制剂授权许可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与美国AbbVie Group Holdings Ltd.(以下简称“AbbVie”)签订独占许可协议,授予AbbVie在除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外的全球范围内开发、生产和商业化Nav1.8项目的独家权利。作为对外许可交易对价一部分,公司将从AbbVie获得Nav1.8项目授权许可费(3,000万美元的首付款及最高7.15亿美元的额外里程碑付款)。此外,AbbVie还将会支持授权品种Nav1.8抑制剂在合作项下开发至临床概念验证的一定的研发成本。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与AbbVie签署Nav1.8抑制剂授权许可协议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

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提请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第一、三、四、六、八、九、十、十一。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十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6-032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6日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6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4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五涉及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3、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就2025年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29日(9:30一11:30、13:30一15:30)。

3、登记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号。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郭艳

(2)电话:028-67250551

(3)传真:028-67250553

(4)电子邮箱:haisco@haisco.com

(5)联系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号。

(6)邮编:611130

5、谢绝未在上述指定登记时间内按照上述指定登记方式登记的股东(或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

6、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3”,投票简称为“海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06日的交易时间,即当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06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06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注:1、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6-034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根据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59,579,779.7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90,890,766.55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25,270,587.10元。

3.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1,119,917,9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9,018,097.99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

4.若本议案获得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99,018,097.99元;2025年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因此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299,018,097.99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5.19%。

(二)调整原则

从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股本发生变动,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相关指标

注:回购注销金额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并完成注销的金额。

2.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及其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过公司2023-2025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正处于成长发展期,创新药销售收入稳定增长,公司在制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发展阶段、战略规划和股东回报规划。现金分红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本方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在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1.中期分红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的时间:2026年半年度或季度。

3.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决定本公司2026年度中期(半年度或季度)利润分配事宜,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6-035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69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2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133,782.4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0,866,217.5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1月16日出具《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2CDAA5B0008)。

(二)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571,544,677.65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544,502,505.38元,报告期使用27,042,172.27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25,632,386.15元(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签署时间和协议主要内容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用账户的存款余额列示如下:

注:公司使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河支行1001300001076159户的闲置募集资金182,000,000.00元认购了该支行的7天通知存款,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转回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河支行募集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预先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收入)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等媒体的编号为2024-041的公告。2025年1月2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全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等媒体的编号为2025-001的公告。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5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等媒体的编号为2025-015的公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累计现金收益为2,603,495.68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账户情况及账户余额情况详见下表:

注:公司使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河支行1001300001076159户的闲置募集资金182,000,000.00元认购了该支行的7天通知存款,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转回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河支行募集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报告期内,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药研发项目均已取得药品注册证书/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且需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也已基本支付完毕,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也已实施完毕。公司已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及节余资金后续安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等媒体的编号为2025-006的公告。该事项业经2025年1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将“盐酸乙酰左卡尼汀片的中国上市后再评价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641.5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长效口服降血糖新药HSK-7653的中国Ⅲ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中部分节余募集资金5,301.75万元用于“新型外周神经痛治疗药物HSK16149胶囊(中文通用名:苯磺酸克利加巴林胶囊)的中国Ⅲ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剩余的节余募集资金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围绕主业、谨慎论证、合理规划安排使用,尽快寻找新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进行投资,并在使用前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时披露。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除经批准的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鉴于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使用完毕,公司及子公司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西藏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3月将下述资金专项账户进行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2、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至公司自有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附件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附件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6-036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完善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地区的收入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承担的具体职责,以其本人与公司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规定确定其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等,不另行发放津贴。基本薪酬按月度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在期末绩效评价后支付。

(2)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5.14万元/年(税前),按月度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担任的具体管理职位,以其本人与公司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等。基本薪酬按月度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在期末绩效评价后支付。

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四、其他

1、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薪酬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6-037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财务负责人在该额度范围内负责组织具体实施。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主要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下转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