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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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 2026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及公告于 2026年 4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内容也于 2026 年 4 月 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
1、特别决议议案:11、12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8、9、10、12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5.02关联股东为张宁、张元园、张宏保;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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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6年4月30日上午 9:30-11:30 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大道 1888 号)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朱国强、张滨
电话:0572-2756170
传真:0572-2756309
邮箱:investor@dehong.com.cn
(三)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大道 1888 号德宏股份证券部
邮编:313000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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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13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
因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现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电机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电机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结合经营范围调整与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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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因公司本次修改章程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属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模式、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06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现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等各方面因素,制订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公司总股本为 261,361,901 股,若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454,476.04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5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之比为24.44%,占当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 90.62%。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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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 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15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企业拆迁补偿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吴兴区八里店镇东部新城的总体规划,促进城市有机更新,经各方协商,拟对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浙江德弘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德弘电子”)位于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南塘漾路1388号地块上的厂房及附属物进行拆迁,由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给予拆迁补偿。根据《2023年八里店镇全域城市有机更新实施办法(低效用地收储补偿)》,结合现场测量、评估工作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就具体补偿事宜签订《企业拆迁补偿协议》。
● 本次征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拆迁事项已经 2026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本次征迁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拆迁事项概述
根据吴兴区八里店镇东部新城的总体规划,促进城市有机更新,经各方协商,拟对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浙江德弘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德弘电子”)位于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南塘漾路1388号地块上的厂房及附属物进行拆迁,由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给予拆迁补偿。根据《2023年八里店镇全域城市有机更新实施办法(低效用地收储补偿)》,结合现场测量、评估工作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就具体补偿事宜签订《企业拆迁补偿协议》。
本次征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公司签署上述相关协议,并授权董事长确定协议具体内容及处理本次征迁的相关事宜。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
乙方:浙江德弘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二)主要条款
1、补偿金额
补偿金额合计¥66,877,352.54 元(大写金额:陆仟陆佰捌拾柒万柒仟叁佰伍拾贰元伍角肆分)。
2、资金支付:(1)本协议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以银行电汇方式向乙方支付预付款¥3,000,000元(大写金额:叁佰万元整),本协议生效后,前述预付款转为首期补偿款。(2)厂房全部腾空后,乙方准备好注销相应权利证书资料后,向甲方提交拟注销权证通知书以及全套注销资料副本,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书并确认相关注销资料副本齐全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补偿款¥13,000,000元(大写金额:壹仟叁佰万元整);乙方在收到第二期补偿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有权部门提交正式的权证注销申请。(3)本协议所涉地块对应不动产权证等相关权利证书注销登记办理后三个月内甲方以银行电汇方式向乙方支付第三期补偿款,即剩余补偿款50,877,352.54元(大写:伍仟零捌拾柒万柒仟叁佰伍拾贰元伍角肆分)。
3、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过双方签章后成立,并经乙方母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拆迁涉及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土地现处于出租或闲置状态,拆迁事宜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预计本次拆迁补偿将对公司 2026年度的业绩带来积极影响。本次拆迁公司最终获得的补偿收入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数据最终以经年审会计师审计后披露的数据为准)。
公司将在《企业拆迁补偿协议》生效后及时公告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11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德弘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弘电子”)、浙江镇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能科技”)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德弘电子、镇能科技提供总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以公司实际与银行或相关机构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德弘电子、镇能科技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6,734.04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为人民币 6.5亿元,全部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约占公司 2025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80.93%。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情形。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4月 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拟为浙江德弘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弘电子”)、浙江镇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能科技”)提供总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后续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德弘电子、镇能科技提供总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在前述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以滚动使用,除有权机构单独审议的担保合同以外,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前述有效期内签署的相关协议文件有效期以其约定的有效期为准。
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为德弘电子提供总额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额度有效期提前终止,以本议案为准。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提供担保额度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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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于公司拟为镇能科技提供的总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额度,持有镇能科技40%股权的浙江全维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诺在公司因履行担保责任而代偿的全部款项以及其他全部相关费用40%(含本数)范围内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德弘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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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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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无。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浙江德弘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浙江镇能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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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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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无。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浙江镇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担保协议将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内容以届时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自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系为满足公司和子公司实际经营及后续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 6.5亿元,全部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约占公司 2025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80.93%。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3日
(上接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