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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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6-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721 证券简称:龙图光罩 公告编号:2026-019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公司《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10日期间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10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2、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担任的职务等。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与《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88721 证券简称:龙图光罩 公告编号:2026-020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银行查询获悉,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珠海市龙图光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龙图”)被冻结银行账户及被冻结资金均已解除冻结,现将本次解除冻结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

本次珠海龙图部分账户中资金被冻结,是因与广东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宏建”)就施工合同竣工结算款项产生纠纷所致(相关冻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二、银行账户解除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广东宏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已依法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措施,并按要求履行相关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银行查询相关账户,相关银行及资金已全部解除冻结,并恢复正常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银行账户资金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自有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期间,未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亦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自有资金账户资金解除冻结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资金均不存在使用限制等异常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广东宏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高度重视并将妥善处理该案件,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处理该案纠纷,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