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中债0-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4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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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银华中债0-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未对银华中债0-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每次基金收益分配金额占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做出规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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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红利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6年4月1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6年4月15日除息后净值进行计算,并于4月16日将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应于份额计入其在销售机构开立的交易账户后(不晚于2026年4月17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并可以发起赎回申请。
3.2提示
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6年4月1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4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华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低基金
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
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银华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6年4月14日起对银华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735,场内简称:港股消费ETF银华,以下简称“本基金”)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据此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银华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做相应修改,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低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0.50%调低至0.15%,该费率调整自2026年4月14日(含该日)起生效。2026年4月14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按照2026年4月13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
二、调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率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年费率由0.10%调低至0.05%,该费率调整自2026年4月14日(含该日)起生效。2026年4月14日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照2026年4月13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0.05%年费率计提。
三、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相关条款
根据上述方案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将自2026年4月14日起生效。
(一)《基金合同》“第十七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之“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的原表述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
修改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
(二)《基金合同》“第十七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之“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的原表述为: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
修改为: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
(三)《托管协议》“十一、基金费用”之“(一)基金基础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的原表述为:
本基金的基础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基础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
修改为:
本基金的基础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基础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
(四)《托管协议》“十一、基金费用”之“(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的原表述为: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
修改为: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
四、重要提示
(一)此次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以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规定。
(二)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更新。
(三)投资者若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yhfund.com.cn)查询或者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4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相互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4月15日起,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的转换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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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今后募集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情况以相关公告为准。
二、业务规则
1、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的转换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是指:若投资者持有的某只基金具有多种类别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且登记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投资者可以将其持有的某一类基金份额转换成同只基金的其他类基金份额。如某只基金产品具有A类份额、C类份额和E类份额,投资者可以将其持有的A类份额转换成同只基金的C类份额或E类份额,或将其持有的C类份额转换成同只基金的A类份额或E类份额,或将其持有的E类份额转换成同只基金的A类份额或C类份额。
2、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转换转出的最低申请基金份额适用该基金最低转换份额的规定。
3、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相互转换,原持有期限不延续计算。即转入份额在赎回或转出时,按持有时段适用的赎回费档次计算赎回费的,该持有时段为该部分份额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期限。对于持有期基金不同份额间的基金转换,转换后的份额到期日重新计算。
4、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转换时,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不同类别基金份额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
5、投资者办理本业务时,转出基金份额类别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份额类别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经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转换业务。
6、本业务与公司已经开通的不同基金之间相互转换业务不产生冲突。
7、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请投资者以相关公告为准。
8、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转换业务的时间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告。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的转换业务只能在同时代理销售该基金多种类别基金份额的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三、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相互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
1、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不含转出基金赎回费)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2、基金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自转换转入确认日开始重新计算。
3、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以下简称“T”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础计算。
四、业务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基金转换时除外。投资者可以在上述基金的开放期内,到上述基金的销售机构咨询和办理本业务。
本公司若暂停办理该业务,将另行发布公告。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400-678-3333)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4日
银华中债0-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4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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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决定自2026年4月15日(含2026年4月15日)起恢复办理银华中债0-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0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网址:www.yh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4日

